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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一岗双助提质扩面工作意见

时间:2022-05-12 11:00:02 浏览量: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延区办字〔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一岗双助”提质扩面作出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城区提质增效,乡镇扩面增量”的工作思路,不断满足城乡各类生活困难群体需求,不断拓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渠道。

二、目标任务

(一)城区“提质增效”

开展城区“一岗双助”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现已开展“一岗双助”工作的社区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料台账(派工单、签到册和回访资料)完整,服务规范到位。全面理清辖区困难群众底数,做好2021年申报工作。

1.确定服务对象。城区范围乡镇、街道根据社区(村组)摸排确定无人照顾、自理能力差或不能自理且自主自愿接受服务的老年人(“三无”老人、孤寡老人、低保户中儿女无力照顾的老人、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和困难家庭中的残智障子女)。

2.选聘服务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从本辖区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和建档立卡人员中选取服务人员,认定后上报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乡镇、街道与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上岗,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3.服务形式和内容。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生活的实际情况,服务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基本生活需求服务。通过电话预约和主动上门询问需求,为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提供洗衣、保洁、代购物品、送餐、管道疏通、陪同就医、情绪疏导等基本生活需求服务。二是精细照料服务。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日间生活照料和陪护服务。

(二)乡镇“扩面增量”

各乡镇要总结幸福互助院服务管理经验,确定一个行政村作为试点,从建档立卡家庭劳动力及特殊困难人员中选聘服务人员,为生活困难人员开展照顾服务。

1.确定服务对象。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调研摸底,精准确定服务对象,具体为农村五保户、智障或有其他残疾(无自理能力)等人员。

2.选聘服务人员。从建档立卡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中选聘服务人员,基本条件为: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体健康;
③有一定文化程度;
④自主自愿、工作积极性高。经过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后,聘用人员与乡镇签订合同安排上岗,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3.服务形式和内容。通过电话预约和主动上门询问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洗衣、保洁、代购物品、陪同就医、情绪疏导等基本生活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一岗双助”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乡村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细则,要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分级负责、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了解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妥善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服务人员要专职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抽调至其他工作岗位。区人社局将定期检查抽查,对弄虚作假,疏于管理的,及时处理,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一岗双助”这一惠民工程惠及更广大困难群体。大力宣传在照顾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照顾特殊困难群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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