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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7篇)

时间:2023-05-03 18:30:06 浏览量:

篇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把?”和领导班?监督的意见》?得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把?”和领导班?监督的意见》,深刻体会到加强对“?把?”和领导班?监督的重要性,是确保党中央重?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运?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于抓好班?、带好队伍、推动发展具有?分重要意义。?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监督意识。要坚定理性信念,坚守共产党?的精神追求,对领导?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就会缺乏正确的是?观、权?观、事业观,以致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最终背离党和?民。因此,要从思想上??,注重从正反两??教育引导他们在?根固本上下功夫,筑牢思想堤坝、守住思想底线。?是创新?作?法,提?监督质量。要重点对“?把?”贯彻党的路线?针政策、执?民主集中制、选???、廉洁?律等制度执?情况加强监督,对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开展教育提醒,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履?好第?责任?职责。同时,要?好?数据等信息平台,不断提升新时代?部监督?作质量和?平,督促党员?部正确?使党和?民赋予的权?,始终做到?党为公,执政为民。三是强化履职尽责,发挥带头作?。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上?下的组织监督,改进?下?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加强?常管理监督。?论是思想还是?动上,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都做到廉洁?律、率先垂范,为??党员?部当排头、做表率。

篇二: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强调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在党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旦“病发”,其影响甚巨、危害甚广,只有对“一把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帮助其经受住诱惑、抵御住腐蚀、稳得住心神,防“大患”于“未然”,才能维护好清正廉洁、秉公用权的政治生态。

  强基固本,把防线筑在“心头”。崇高的政治信仰,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与力量源泉,也是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无数“落马”贪腐官员的事例证明,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只有理想信念坚如磐石,才能把好关口,守住防线,杜绝腐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要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他们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政治定力,夯实信仰基石,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要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帮助树立公仆意识,保持服务意识,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责为民尽;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把手”必修课,让其充分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并将之转化为大是大非面前的坚定立场与行动自觉,牢固构建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未雨绸缪,把权力关进“笼子”。人生路漫漫,迷惑何其多,有时候仅靠自觉自省是不够的。对“一把手”的从严管理,就要从制度层面着手。要严把“入口关”,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必须从严把关、压实责任、全面考察,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选出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部。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把行为监督和思想监督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监督和生活圈监督贯通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监督和八小时之外监督衔接起来,要加强党内监督,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组织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并综合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构建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要突出重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并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一把手”的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力度。

  防患未然,把疾患灭于“微末”。监督不是目的,对“一把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并不是让他们瞻前顾后、畏手畏脚,成为“笼中鸟”,而是帮助其坚定信念、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从而轻装上阵干工作,心无旁骛谋事业。要细化监督举措,重点观察“一把手”政治上有没有失色、思想上有没有滑坡、学习上有没有松懈、行动上有没有出格。当然,监督不能一直“暗中观察”,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做到坚持原则、追究责任、挽回损

  失、消除影响;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问题时,第一时间提醒,及早点明、及时教育,让干部有触动、有畏惧,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疾”变成“大患”。

篇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关于加强对

  “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研讨发言

  篇一:

  “一把手”要把好自己的“手”。

  近日,《中共中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指明了方向。各级“一把手“要以《意见》为准绳,把好自己的“手”。

  在决策上,要果断“出手”,不随意“拍手”。一把手作为决策者,在单位建设中位置特殊、肩负重任,是一个单位的“领头雁"。正如《意见》要求,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当好“班长”,不要做“家长”,防止搞“一言堂”,在进行“三重一大”表决时,要严格准守决策程序和末未表态制度。另一方面,要集思广益,防止“拍脑袋"决策,要善于调动与会者发言的积极性,以海纳百川和虚怀若谷的胸怀,让大家畅所欲言,而不是不管他人的想法,随意“拍手”决定。同时,要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胆识和魄力,在集中研究阶段,果断出手肯定或者否定一些意见,为事业发展作出科学理性的决策。

  在用人上,要把准“双手”,不轻易“举手”。用人是一把手最基本的职责,事关一把手形象,事关事业的兴衰成败。正如毛泽东所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于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指出,要“建立健全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拔任用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因此,在选人用人工作上,“一把手”要严把用人关,特别是要把好考察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不能仅凭自己的主观印象和个人好恶就轻易“拍板”。此外,“一把手”还应加强对《党政领导于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的学习,做到懂政策、讲原则,自觉抵制和防止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唯才是举、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在分工上,要大胆“放手”,不任意“插手"。俗话说,一个人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这就启示各级“一把手”要合理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让班子成员和下级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一方面,每个人的优点和专长不一样,其角色和定位也不一样,作为“一把手”,要善于将“对“的人放在“对"的岗位上,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另一方面,要做到总揽不独揽、宏观不主观、放心不多心,切忌搞“大事小事一把抓,里里外外我当家”,学会适当放手,使班子成员在其负责的领域和业务上能够独立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让其在大胆闯、大胆试中不断提高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独当一面的能力和勇气,进而不断提升整个班子的战斗力。

  篇二:

  “一把手“要做到“走”“愁”“授”

  近日,《中共中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全文公布,这为“一把手”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好”一把手”既是对自己的努力负责,对下属的支持负责,也是对党的培养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信任负责,“把手”们应以此次《意见》出台为契机,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高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一把手”要常“走”,以“裤脚上挽、脚上沾泥"的务实调研作风,切实做到知实情。作为“一把手”,其研究制定的政策将直接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若只在办公室“枢枢头、转转圈,看看报道、挥挥笔尖”,是绝不可能“编”出真正惠民利民好政策的。毛泽东同志就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作为“一把手”,是政策出台最后的“拍板者”,更应做到“下基层、到一线”,走进车间,走进大街小巷、走到田间地头,在实地调研中知晓实际情况,为统筹安排、政策制定提供现实依据,使政策能够真正落在实处而不是“漂浮“半空。

  “一把手”要多“愁”,以“想民所想、愁民所愁"的真诚为民情结,切实做到解民忧。“一把手“要始终牢记“我是谁、来自谁、为了谁",要深刻认识"奠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充分领会“民心所在,党心所系,政之所行”,要在实地调研中去了解人民群众在意什么?忧愁什么?需要什么?要多想人民之所想,多愁人民之所愁,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导向,切忌一味追求“投资大、见效快,脱离群众、没有实意”的面子工程,更不能饱食终日、尸位素餐,整天优哉游哉、乐在

  其中,要以“愁"促“思”,以“愁"促“行”,时刻“紧张“,把一件件愁民难事解决好。

  “一把手“要善“授",以“言传身教、倾囊相授"的长远责任担当,切实做到传帮带。“一把手”作为领导于部,更是“关键少数”,其所经历的大事难事数不胜数,这对于非一把手领导于部和年轻于部而言,是宝贵的财富;对于所在单位和地区而言,是难得的资源。“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一把手”应充分认识到“一人红红一点,大家红红一片”,做到站在高处、纵览全局、谋划长远,不能只图眼前“利益”,而需将单位和地区的长期向好发展作为使命,将自身宝贵经验传授于“能于事、会于事、敢于”事的有为于部,让他们站在“肩膀“上,于出新作为。

  篇三:

  “一把手”应带头做到“止”“定”“静”

  近日,《中共中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追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把手”作为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首先要在自我监督上做到“止”“定”“静”。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方能知“止"。初心和使命,说到底是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把“一把手”要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虚心向群众学习,真

  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都要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牢牢拴好“初心使命”这块“压舱石”,这样的“一把手”作为班长、作为头雁、作为舵手,才能清楚自己前进的方向、奋斗的目标,才能带领整个班子、整支队伍、整搜航船行稳致远。

  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方能有“定”。“一把手”是否有坚定的志向,首先要衡量其是否有理想信念,而关键是看其是否对党忠诚。对党忠诚,就是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就是要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联系实际、系统学习、肯花精力、学深悟透。要特别注重在学习中掌握和运用好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认识我们党的执政规律,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强化自身理想信念,提高站位、开拓心胸,真正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

  心怀敬畏、慎独慎微,方能心“静”。古人云: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人生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保养身心、治养性情。“一把手“要以“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高度自觉,强化自身修养,特别是在独处和细微处,更应该知敬畏、守底线,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时刻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锤炼光明磊落、坦荡无私的高尚品格,在清正廉洁上做好表率。“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同特权思想作斗争,正确看待个人进退得失,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时刻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内心的平静和泰然,脚踏实地、真抓实于。

  篇四:

  “一把手”应念好”三字诀"

  近日,《中共中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这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一把手”位高权重,监督“一把手”非常重要。因此,作为“一把手”应首先做好“上”“止”“正”自我监督。

  “上”字为一诀,要永担使命、人民至上。“空谈误国,实于兴邦。”“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一把手”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心中常思百姓疾苦,脑中常谋富民之策。“一把手”作为单位“主心骨",应带头“脚上沾泥"察民情访民意,扑下身子,走进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与百姓“拉家常"、嘘寒问暖,主动听取基层群众的难心事、烦心事、一揪心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一把手“要永远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赤子之心,把责任扛在肩上,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一枝一叶总关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手“要切实做到忠诚于净担当、堂堂正正做人,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止”字为一诀,要俭以养德,行有所止。“知足者富,知止者久”,“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古人常说:每日三省吾身。“一把手”要耐得住生活清贫,守得住朴素寂寞,不奢侈,淡泊名利,像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像红梅傲雪盛开。不论有没有人监督,有没有规则约束,要常怀律巳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用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使用得当会造福一方百姓,使用不当会家破人亡。权利由人民赋予,让权行进。“一把手"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正”字为一诀,要对党忠诚、修身正德。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德。一把手必先修身,把群众监督当作“戒尺"置于心间,心有所畏、言有所戒,正人先正巳,做人于事都要做表率。对党永葆忠诚之心,对民永葆感恩之心,对权永葆“敬畏之心。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公而忘私、鞠躬尽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严格约束自己、管好自己身边的人、管好自己的家人,真正做好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夹保持高度一致。“一把手“要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坦坦荡荡为官。

  篇五:

  从“三个方面”监督”一把手”

  近期,《中共中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这是完善监督体系的一大步,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把手”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是监督的“关键少数”、重点对象,也是难点所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对“一把手”的监督要从严从紧,也要讲究方式方法;要合规合法,也要合情合理。

  完善“监督网“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给我一个强大的人民监督制,我能把整个党和国家中的官僚腐败翻转过来”。当前

  “一把手"违规违法主要由于权力过于集中、上级监督缺位、同级监督软弱无力、群众监督无法落实、制度不健全等,归根结底是监督体系不够完备。完善监督体系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也要结合实际考量,让制度更细化、更明晰,坚持常抓不懈、真抓真管、真管真严,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以案为鉴,不断强化法纪意识,让“一把手“反躬自省,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真正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破除“官本位“思想,牢记公仆身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人先正巳",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我们党为了表明与旧社会决裂、为人民谋幸福的决心,坚决不当官僚、不做欺压群众的“官老爷”,选择了最小的“书记”来称呼党的各级“一把手”。“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初心使命,敬畏纪律规矩,做到自尊、自爱、自律,摒弃“官本位“思想,时刻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防止出现上行下效、上下其手,真正做到上下同心、上下同欲,才能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才能以上率下,上下求索。

  优化“合唱团”队伍,发扬民主精神。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出现“一言堂”问题。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领导班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互相监督自觉,让

  “一把手”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真正做到发扬民主、科学决策,防止和克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让“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为民服务的“舞台上“互相补台,互相“扯扯袖子”,同舟共济,同心协力,一起演好”大合唱”。

篇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学习领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体会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全文公布。《意见》强调,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作表率、当先锋、打头阵中起着“关键少数”的决定性作用。打铁先要自身硬。各级“一把手”务必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砥砺奋进。

  强化党性修养,坚决不当“一霸手”。“一把手”肩负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是引领前进方向的“旗手”和“舵手”,其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都直接关系着党的形象。为此,“一把手”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与班子成员“情同手足”,团结“助手”、用好“帮手”、敢于“放手”,让党员干部充分激发潜能,“各显身手”,切不可自高自大,“一手遮天”;要在大事

  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对歪风邪气毫不“手软”,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确保“手起刀落”,斩断伸向群众的“黑手”;要不“插手”基层事务,不“伸手”敏感事项,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确保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提升能力素质,努力成为“多面手”。“一把手”的能力素质是否全面,直接关系着单位建设的成效。为此,“一把手”要坚决补齐遇急事“束手无策”、遇难事“无从下手”、遇大事“手忙脚乱”、遇小事“眼高手低”的能力素质短板。要加强学习,“手不释卷”,在不断积累中做到理论知识“信手拈来”、处理问题“得心应手”。要勤于“动手”,遇事切不可“袖手旁观”,要以“胼手胝足”的劲头躬身实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中尽快“上手”,即使刚开始时“笨手笨脚”,只要努力锤炼,就一定能尽早实现从“生手”向“熟手”转变,由“能手”向“高手”迈进,成为素质过硬的“多面手”。

  勇于拼搏进取,奋力当好“攻坚手”。“一把手”的重要职责,就是带领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在前进的道路上,“一把手”遇事要“眼疾手快”,敢于“放手一搏”,在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中

  “大显身手”。要紧盯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以“手到擒来”,确保“妙手回春”,以“身手不凡”的形象,当好“手到病除”的“主攻手”。要敢于开拓创新,多接几次“烫手的山芋”,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让解难题成为“唾手可得”的“拿手好戏”。要善于搞好团结,与班子成员“强强联手”,与干部群众“并肩携手”,向着奋斗目标扎实迈进。要与时俱进,与时代“牵手”,奋力当好新长征路上拼搏进取的“攻坚手”。

篇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篇六: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学习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论述研究心得体会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高度,立足于新时代我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严峻复杂形势,着眼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新论断、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监督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

  “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他在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特别要求:“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年xx月xx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这些思想进一步丰富、深化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根本指导思想。

  一、一把手监督难题的表现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直面一把手腐败,深刻指出:“我们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方方面面的一把手比例不低。这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把手监督难题在于对其政治行为、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和家庭生活难以实施有效监督。

  (一)一把手政治不端难监督

  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思想严重,有的一把手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耍两面派,做两面人。习近平指出:有的一把手“很会伪装,喜欢表演作秀,表里不一、欺上瞒

  下,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手腕高得很;有的公开场合要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背地里自己不敬苍生敬鬼神,笃信风水、迷信‘大师’;有的口头上表态坚定不移反腐败,背地里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追问、不报告;有的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底下却疯狂敛财”。有的一把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行为严重,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重口头、文件落实,实际行动上落实不深不细不到位,这种政治生活中的不端行为上级难发现,群众难以检举监督。

  (二)一把手决策独断难监督

  一把手是一个地区或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又是党风的示范者、引领者,一言一行都是导向,都是影响社会的风向标。习近平多次批评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决策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习近平在参加xx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指出:“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习惯于逢事先定调,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有的一把手不遵守民主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不仅不征求社会意见,甚至绕过集体民主决策程序,自决其策,就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也是封闭进行,暗箱操作成常态,组织和群众难以监督。

  (三)一把手用人不公难监督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不公是吏治腐败的突出表现。用人不公就是用人者公然或隐蔽地违背党的“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不公正、不公道、不公平地任用干部。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有的一把手热衷于小圈子用人,划线用人,直接提名“自己人”;有的一把手钻民主选拔任用干部制度的空

  子,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任人唯亲之实,披着民主的外衣,“运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的“手段”,开辟自己的“运作”空间;有的一把手借着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的名义,由过去的“暗箱操作”变为“合法”任用,让人觉得合情合理,使任人唯亲更具欺骗性、隐蔽性,更难以监督。最典型的做法,就是一些一把手行使“初始提名权”使任人唯亲“合法”化,导致一些地方“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现象时常出现,滋生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腐败现象。

  (四)一把手生活不廉难监督

  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聚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一把手将权力私有化、家族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特权腐败福荫子女亲友,形成“一人当官、家属享受、全家腐败、全族沾光”的现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生活行为很隐蔽,普通群众对其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中的个人和家庭生活不廉行为难以发现。

  二、一把手难以监督的根源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一把手监督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地、州、盟)党政正职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一把手监督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更加迫切。“由于监督缺位、监督乏力,少数一把手习惯了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说,一把手赋权过重、用权不规范、监督法规缺位、监督乏力等问题尤为严重。

  (一)权力过度集中,权责范围不清一是地位特殊,权力集中。习近平指出:“‘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一个地方和部门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处于地区或部门单位的主导、核心地位,享有很高的权威,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权力运作缺乏有效

  的监督制约。二是赋权过重,责任无边。过于强调一把手负总责,权利和义务不清,权力与责任脱节;部分地方部门单位一把手的意见直接变成组织意图,成为下级党员干部工作的主要依据。

  (二)权力公开不够,权力行使不明

  一是权力公开内容范围狭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而对政府机关、人大机关、司法机关等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开的义务,可见《条例》法规适用的范围比较狭窄,实际上地方党委和司法机关的党务、政务、财务不公开没有法律约束机制。二是一把手权力行使不公开。在现实生活中,一把手权力行使往往处于封闭状态,暗箱操作十分便利。有的一把手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不足;有的即使公开,也是过滤公开、虚假公开、搪塞式公开、装点门面式公开;有的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公开虚报瞒报现象严重,广大干部群众不了解实情无法监督。

  (三)监督法规缺位,权益保障不力

  一是监督法律缺失。目前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国家监督法》,已有的《条例》法律位阶太低;尤其是网络监督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法律对网络监督立法缺乏明确的执行标准和可操作的细则。二是监督管理制度缺失。不少党内监督制度规定过于抽象,具体规范少,针对一把手专门性监督制度更少,如一把手的权限如何设置、权利运行的程序如何规范等,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有些制度刚性约束不足,软性约束有余,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

  (四)监督主体乏力,力量整合不足一是党内监督机关缺乏权威不敢监督。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双重领导体制下的纪委人事权、财政权都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受制于党政一把手领导;纪委书记只是党委常委

  会成员,纪检干部任免掌握在同级党委书记手中,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和生活待遇等问题由同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决定。因此,纪检监察干部怕遭打击报复,影响升迁,对一把手不敢监督。

  二是上级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在第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指出:“省委领导对地市一把手多是给政策,多是鼓励,而少有严格要求,少有监督。”一些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只注重工作实绩,疏于对其思想、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三是同级和下级怕影响前途根本不敢监督。在参加xx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几乎都谈到班子内部监督不够,说没人提醒我,如果当年有人咬咬耳朵,也不致于犯这么大的罪。”在参加xx省xx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指出:“在组织生活中,一些人信奉‘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对一把手的行为,问题大一点的,轻描淡写,问题小一点的,淡然带过,致使一把手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

  四是监督体系合力不足无力监督。目前多元监督主体职能交叉,职权不清,监督工作互相脱节、各自为战,甚至相互扯皮推诿,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审计、统计等行政监督机构的领导体制是以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这些主体缺乏独立性,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形同虚设。

  三、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的路径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国家反腐败战略高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就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提出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

  (一)改革权力结构体制,破解权力集中难题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

  一要完善权力结构,以权制权。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合理划清省、市、县各行政层级权力,划清地方党委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能权限,明确权力运行边界,详细公开权力清单目录;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打破权力垄断,减少各类审批权,防止和克服国家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一把手化。

  二要适度赋权,分解限定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限定一把手的权力,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具体事务;限定一把手干部选拔调整任用工作动议权、推荐权、财务审批权等权力,强化一把手用人、决策、廉政建设等责任,减少一把手自由裁量权;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党政组织集体或代表大会决策职能。要改革和完善干部民主选拔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机制,严查提名有误、考察不实,强化一把手的用人失误责任追究。

  三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以民主制约权力。

  年x月xx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要把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要改革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全委会和常委会制度,扩大党内各层次民主,发挥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逐步建立起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权力格局。

  (二)创新权力公开机制,破解权力滥用难题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一要完善信息公开立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立法工作,强化党政一把手不履行权力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二要建立一把手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以党务、财务、人事公开为抓手,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和权力责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动一把手工作信息公开,推进一把手“三公”消费、家庭子女经商办企业、经济收入、财产婚姻状况、重大生活事项等公开申报核查制,实施新任新提拔一把手家庭财产和重大生活事项申报公示制,建立拒报、瞒报、虚报行为的发现和惩处机制。

  三要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防止决策权力滥用。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把公民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一把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把手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人民监督,把“一言堂”变成“群言堂”。(三)完善监督法律制度,破解监督无法难题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一是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制定反腐败专门法。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培育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上提出的“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的改革已全面推进,要进一步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完善一把手工作生活行为监管制度。习近平多次强调: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重视制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搞好国家法律和党内制度配套衔接,促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没有超越制度的特权,制度约束力对任何人都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2014年xx月xx日在xx考察时,习近平强调:“要把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上级管理、班子管理、自身管理结合起来,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统一起来。”

  2020年x月xx日,习近平在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完善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建立健全一把手工作生活行为规范、职务消费、金融账户实名、诚信管理、裸官管理等制度,用刚性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是完善一把手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把手责任清单、问责标准、问责程序、问责措施和方式,真正做到权责明确、依规用权、依法监督权力行使,保证一把手守责、负责、尽责;严格追究滥用权力,尤其是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规范一把手用人和决策责任追究,监督约束一把手干部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和重大事项决策方案审定权、临时决议处置权。建立健全一把手插手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违纪越级越位越权插手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健全源头治理一把手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的有效管控机制。

  (四)增强监督合力实效,破解监督乏力难题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党内监督为主、其他监督相贯通的监督合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一要继续深化纪检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党内专门机构监督的有效性。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习近平指出:“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落实“两为主”“双报告”“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使其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增强其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纪委、党员干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上指出:强化上级组织监督,改进下级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上级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和群众的反映,上级党委书记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纪委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纳入监督重点,要定期将同级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实行一把手定期向同级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评议制度,接受同级纪委委员的评议;提高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年终考核时要加强党员干部对一把手述职述廉评价监督。

  三要强化巡视巡察监督。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要改进中央、省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推动巡视巡察方式方法创新,增强巡视巡察工作的机动性、灵活性、针对性、实效性。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xx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优势,推进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加强中央、省巡视组对地方一把手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

  业一把手政治生活、选人用人、民主决策、职务消费等专项巡视监督,推动一把手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政治和生活行为重点巡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家庭廉洁和生活行为档案制度。

  四要强化人大监督机制,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威性。早在年xx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就指出: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层次的监督,要不断强化监督主体意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突出监督重点,丰富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强化人大权力监督职能,健全各级人大对政府及组成单位一把手的质询监督机制。

  五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法律监督。实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体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年x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干预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篇七: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心得体会和体会

  

  党务工作心得体会: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反腐倡廉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健全,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管,仍然是需要破解的难题。

  一、问题成因

  通过调研发现,造成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意识不到位,妨碍监督。一方面监督主体的意识淡薄,不愿监督。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自己可以不管,工作动力不足。一部分人有崇权心理,担心对“一把手”提意见会遭到打击报复,或被上级组织认为是“闹不团结”而影响前程,于是对“一把手”的某些行为,“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搞表面功夫。另一方面监督客体自觉性差,不让监督。有的党政“一把手”自视甚高,认为自己走得正,行得端,不需要监督,视群众的监督为不支持,视同事的监督为不合作,视上级的监督为不信任。有些“一把手”习惯了家长作风,在工作中不配合监督工作,使一些规定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一把手”赋权过重,在工作决策中独揽大权,把各方监督当作是对其权威的挑战,使监督无法进行。

  (二)制度不完善,不便监督。一是监督方式不完善。现行对“一把手”监督的方式,名义上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

  相结合,实际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其一,在双重领导体制下,由于纪委、监察、司法这些机关部门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政权掌握在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手中,同级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权威性,易使同级监督流于形式。其二,作为监督主体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党政“一把手”活动情况和问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其三,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的信息知之甚少,无法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也因缺乏权力的支撑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没有形成一套层层相依、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流于形式。三是监督责任不明确。一些单位制订了不少规章制度,但没有突出班子“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在职责上也没有明确分工,缺乏监督责任人。所以,即使“一把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人负责,无人追究。四是监督内容不全面。有的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党内对“一把手”监督的全部内容,没有重视对“一把手”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行使权力,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监督。

  二、对策与措施

  通过对“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难的原因分析,探索从制度机制上研究对“一把手”的监督,有助于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权力腐败土壤的有效途径。如何健全制度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法定职权: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要有针对性地实现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着力解决权力结构失衡的体制弊端,按照组织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一把手”职权界限。

  一是制定权限。长期以来,党政有关文件和制度,对“一把手”的职权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使“一把手”能够超越内部职能分工,突破层级管理规则约束,形成事实上的“一把手”权力无边界。因此,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级组织及班子成员的职权、明确“一把手”的职权界限,形成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严格职数。近年来,一些地方既定的领导班子职数一再突破,出现了一正数副甚至数十副的畸型领导班子结构,原来一个副职能单独承担的职权被拆分给几个副职,使副职之间形成竞争和制约。畸型的领导班子构成,不仅不能调动班子成员整体的积极性,相反为“一把手”搞小圈子提供了条件,更便于其独断专行、权力滥用。因此,必须严肃编制法规的执行,依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努力构建精简高效的领导班子结构,以科学合理的干部配备结构保证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和正确行使。

  三是权责一致。在实际工作中应多讲集体领导、各负其责,少提个人负总责、负全责。事实上,“一把手”虽然享有组织赋予的总的权力,却不能承担总的责任、全部义务。对那些不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处事霸道、不遵守决策规则、办事专断的“一把手”要严加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具体制度,使各级领导班子成为齐心协力、团结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是合理分工。近年来,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基层“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广价值。“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工作。凡是涉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使用、调配和奖惩,要经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张榜公示,由分管领导负责,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财务收支审批权,应明确一名副职和有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把关;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须经领导班

  子集体讨论同意,纪委负责人会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而应由分管的副职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专项听证、班子集体决定。

  (二)规范用权: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

  要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过程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公开、民主管理、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努力使“一把手”的权力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行使,保证公共权力更好地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强化教育,健全“一把手”廉政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实行“一把手”的廉政教育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制度,增强对“一把手”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浪费时间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完善“一把手”本人亲自向下一级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定期向所辖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

  扩大公开,探索建立“一把手”的权力公开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是规范“一把手”用权的首要程序和推进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一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清单。要针对解决“监督‘一把手’的什么”的问题,全面公开与“一把手”权力行使有关的信息,全面厘清“一把手”的权力来源,编制公开目录。二要公开“一把手”的权力运行流程。按照“谁用权,谁公开”的原则,一把手所在单位要制定“一把手”权力运行流程图,“一把手”应向辖区公众公开权力运行方式。三要公开“一把手”权力责任。坚持“有权就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优化流程,规范“一把手”决策权的行使。首先,要大力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党委集体或领导班子讨论研究才能做出决策。”其次,要严格执行充分酝酿、群众参与和专家论证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经过充分酝酿。特别

  是重大项目投资、重大工程开发、重要方案出台,都必须在广泛征求和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论证,得出比较全面周到可行的方案,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第三,要切实实行集体讨论、关键票决。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一把手”不要对议题事先定调,不作引导性发言,待其他班子成员发表完意见后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向,从而保证在集体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议案,最终形成决议。

  强化监管,探索建立“一把手”监督程序。一要根据问题,探索实效。针对监督一把手“上级太远、同级太难、下级不敢”的问题,明确“一把手”的监督主体为上一级的“一把手”,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行者,形成“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机制,减少监督阻力,调动同级和下级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揭发“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积极性,解决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二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各地纪检监察机构要通过巡视检查、专题调研、党风评议、党性分析以及组织“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效等措施,加大对“一把手”用权的检查监督力度。三要不断创新,规范秩序。要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彰显社会监督的功能。有关机构对党员群众的口头、信函和网络等形式的举报,必须做到及时受理,实名举报的必须做到有回复。要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举报权利,对举报揭发“一把手”滥用权力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并挽回较大损失的有功人员,应给予一定奖励。要及时澄清失实反映,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引导群众如实反映,真实举报,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秩序。同时,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开展舆论监督。

  严肃问责,着重追究“一把手”执行不力的责任。一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的失职责任。“一把手”是本地区、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

  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制度,当好表率。如果“一把手”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行为失范,包括没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的,都要对其严肃问责。二是执行财务管理责任制,从严追究“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制度的责任。对不执行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腐败行为的单位“一把手”,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三是落实工作绩效责任制。“一把手”有没有求真务实的作风、拼搏进取的意识、争先创优的能力,直接决定其所在单位的状况。因此,依照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承诺,从其时效、质效、成效上全面考核“一把手”工作及单位的绩效,加大对那些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一把手”问责力度。

  (三)科学赋权:不断完善“一把手”权力授收制度

  “一把手”在各级党政组织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统领作用,决定了他们比一般干部应有更高的德才素质和更加严密的选用程序。严格把好“一把手”选用的关口,是有效防止“一把手”权力滥用及失控的重要环节。

  坚持德才兼备,把以德为先作为选用“一把手”的首要标准。必须把以德为先的要求细化为对“一把手”选用的首要标准,把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作为“一把手”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注重对领导干部忠诚、公正、清廉等为主要内容的个人道德品行的考察。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选拔任用“一把手”的第一参照依据,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

  坚持注重实绩,把竞争择优转化为“一把手”的常态选任机制。各级组织在考察使用干部时,要依据其履行岗位职责、实现任期目标中取得的实绩作为客观标准,坚

  持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考察干部的政绩,而不能凭主观印象,更不能靠各种关系。

  坚持群众公认,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一把手”的授权主体。要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推荐“一把手”候选人。改变以往考察“一把手”仅选择其下属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或关系密切的人来座谈了解的做法,采取多种形式、随机抽取不同层面的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参加,从人民群众满意度上得出对“一把手”选用的客观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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