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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统计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时间:2022-05-06 18:35:02 浏览量:

2020年,汤原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全面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任务,为不断开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新贡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采取“集体引领、专题辅导、个人专研”等多种办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必修课,认真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2020年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参加人员12人次,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治政府统计建设

1、加强法治学习。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通过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办法,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实用性,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制度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发展培训。继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多层次开展依法行政培训。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述法。2020年参加全省法治统计业务培训1人、1次。

3、提高执法能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注重法治实践、加强宣传引导,采取领导干部要以旁听庭审等方式,现场体验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

三、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公开统计服务承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家、省、市有关简政放权要求,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统计行政管理措施,公开统计服务承诺四项内容。

2、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加强统计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集成服务,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2020年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统计月报服务100份。

3、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及时梳理调整并公布全县统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优化流程,加强质量监管。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汤原县委汤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生态文明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要求,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年度年鉴保持环保资料内容。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三统一”等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无违法内容。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程序,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得到落实,实现全县机关文件管理规范化。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汤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化管理,确保“五大程序”落实到位,把好行政决策源头关。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主动5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汤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汤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4、开展重点民生领域决策民意调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统计社会满意率调查,调动公众参与决策积极性。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2、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违法违纪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严肃处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

3、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

市、县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执法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无法外施权情况。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八、加强行政统计监督

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建立健全统计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统计指标数据评估,分析重点统计指标增减变化的原因,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抓好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社会商品零售额等重点指标的政府信息公开。

2、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提高基层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准确提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信息。

3、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4、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做到联防联动、定纷止争,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5、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统计的各项任务,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进一步对《汤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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