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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浙江二十条)

时间:2022-01-04 21:34:05 浏览量:

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浙江省各级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标杆。历届省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一把手”亲自动手,一以贯之、一抓到底、久久为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与时俱进、真抓实干,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均衡发展,全面建设、全面过硬。主要做法是:

1.省委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年接着一年抓,对认准的事情不换频道、钉钉子抓落实。历届省委坚持“执政重在基层、工作倾斜基层、关爱传递基层”,连续十多年开展以“抓五强、创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先锋工程”、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坚持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同步推进,实行经济、平安、基层党建报表一起抓,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列为党建报表重要指标。省委每年确定一个主题,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2012年是加强村务监督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3年是乡镇干部队伍建设,2014年是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2015

年,省委召开十三届七次全会,专题部署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

2.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书记任期内“四个走遍”,带动各级干部“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省委书记带头走遍县(市、区),市委书记走遍乡镇(街道),县委书记走遍行政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走遍自然村和困难户。乡镇(街道)干部每年走遍分片包村的农户,每周在乡镇(街道)机关住夜值班1至3个晚上。村干部和党员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努力做到“四必到、四必访”: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喜事丧事必到;村里的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

3.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县委“一线指挥部”作用。连续6年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委书记每年对照农村基层党建年度责任清单,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和突出问题整改,领办基层党建项目。省委高度重视县(市、区)党委班子建设,注重把政治强、作风好、善抓基层党建的同志选配到县(市、区)委书记的岗位上来。省委每季度召开全省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基础工作交流视频会,每次安排10位书记发言,省委书记亲自点评。县(市、区)委每季度召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例会,对村“两委”换届、带头人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直接抓在手上。

4.选派干部驻村联户全覆盖。连续11年选派省市县乡31.5

万名机关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确保全省每个行政村都有1名领导干部联系、1名指导员长期驻村指导,有力推动各级机关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主要精力在村。

5.实行“两个20%”政策稳定乡镇(街道)干部队伍。乡镇(街道)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选拔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优先考虑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派驻乡镇(街道)站所的干部纳入乡镇(街道)日常管理,上级机关借调乡镇(街道)干部要经过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推进乡镇“五小”(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

6.乡镇(街道)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门力量普遍达到3人以上。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基本配齐组织委员、组织员和组织干事,主要精力抓基层党建工作。县级组织部门确保有1/3以上人员从事基层党建工作。

7.坚持对村党组织实行评星定级,每年按照不低于5%比例倒排软弱落后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全面推行村党组织星级管理,每年按照五个等级评星定级,抓两头、促中间,推动晋位争先、整体提升。连续7年采取市县领导挂点、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机关部门结对帮扶、派驻工作组和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等方式,对软弱落后村党组织“一村一策”进行集中

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

8.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明确“五不能六不宜”选准选好带头人。明确规定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丧失行为能力的等5种情况人员不得列为候选人(自荐人)、不能当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不主动辞职的、党员日常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等6种情形人员不宜当选。明确界定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9种情形,重拳打击查处,匡正选举风气。

9.以不低于上年度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确定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省市县财政共同分担,全面解决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70%的标准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统筹解决其他村干部报酬。

10.大力选树“千名好支书”,县级党委直接抓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五有”好支书标准,在全省推选宣传1000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形成重视带头人队伍建设的鲜明导向。把村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各市每年举办重点村和特色村主职干部培训班;各县(市、区)每年至

少开展一次村主职干部集中轮训,县(市、区)委书记都要授课;乡镇(街道)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

11.组织农村党员每月集中活动、每半年评议、每年评定不合格党员。把规范组织生活作为硬规矩,每月固定党员活动日,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实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推行农村党员管理“十条红线”做法,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日常考评,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考评结果及时公布,作为年度评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12.每个乡镇(街道)建立党内关爱基金(资金),关心帮扶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探索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市县乡村四级共建立党员关爱基金(资金)1.8万个,现存资金5亿多元,充分发挥在帮扶困难党员等方面的作用。

13.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主导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联席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参加,对村级日常事务进行议事决策。村级重大事项按照“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

14.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2004年在武义县试点,2009年底全省2.8万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2010年省委制定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村工程项目、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流转等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

一般与村民委员会同期换届,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民主评议和信任度测评。

15.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干部用权行为。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明确村干部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实施阳光村务,把权力关进“笼子”。

16.实行村干部坐班值班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人口较多、经济较发达、群众办事多的村,村干部工作日集中上班,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值班;规模较小、群众办事少的村,每天安排1—2名村干部值班,每周固定1—2天集中办公。全面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

17.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实行财政兜底。每个村运转经费保障标准不低于5万元(不含财政补助的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省级财政对纳入补助范围的县(市、区)进行补助。从2015年起,对人口规模1500人以上的村,将最低保障标准提高至10万元,以县级财政补助为主。

18.大力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省委专门出台扶持意见,两次召开现场推进会,以扶持物业经济为主,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2012—2017年,省财政每年拿出8000万元扶持资金,各级财政按照扶持规划拿出配套资金,基本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

19.以用促建在全省所有村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使村级活动场

所真正成为党群服务阵地。2005年以来,开展3轮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全省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达到430平方米。整合党员服务中心、村文化礼堂、乡村影院、居家养老中心、老年活动室、卫生服务室等平台,建立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加强使用和管理。

20.全面清理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问题,为基层减负减压。仅保留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经济合作社4块牌子,对村的考核评比、创建达标取消率达94%。省市县全面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制定村级事务清单,精简规范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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