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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武装部工作计划(共)

时间:2022-01-05 11:13:56 浏览量:

篇一:高校保卫处武装部2011年度工作总结

华北电力学院保卫处武装部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我处围绕“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性大学”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服务师生、服务大局,与各单位密切联系,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学校稳定,认真开展武装工作,发案率大幅降低,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支部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支部

(一)强化支部核心力、战斗力,为推进安全保卫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强化保卫干部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道德品质、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文明素养和精神境界,为推进包围工作提供了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以建设保卫干部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为重点,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坚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让师生满意,让学校放心。三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性修养,严格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

线。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和保卫队伍建设。发挥支部政治核心和监督管理作用,强化队伍管理,优化部门形象,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开展了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保卫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了增强,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得以明显提升。优化校卫队形象,注重校卫队员的服务意识和爱岗敬业教育,严把招聘官,促进校卫队整体素质的提高,全年100余名校卫队员没有发生违法行为。应该是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二)强化理论武装,为提高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奠定坚实的饿思想基础。一是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为提高保卫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适应新时期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政治学习计划和业务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劳动合同法等内容。二是认真开展三新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保卫工作职能、性质和实际,制定了活动计划、开展了思想发动,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分析评议等主要活动,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和更新思想观念,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起来,有地推动了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和分析评议,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调研、电话访问、网站留言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查找工作中和作风上存在的问

题,制定了分析整改方案,积极开展自纠自查自改,以师生为本,为师生服务,扎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着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构筑坚实的安全保障

全年法案17起(花园校区13起,龙子湖校区4起,学生宿舍盗窃案件12起,教工宿舍盗窃案件2起,校属单位盗窃案件2起,学生群殴伤人致死案件1起),事件2起,火险2起,抓获现行作案人3人,协助公安机关工作58次,查处案件16起,家属区发案1起,火险1起,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案数比去年22起下降5起,发案率下降22.7%。

(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保卫工作机制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适应新形势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考核细则和目标责任书,明确了7项任务,10项工作措施,新建、修订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24项,保卫处工作制度35项,健全了秩序管理,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制度,形成了系统、科学又具有我校特色的安全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加强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设。

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制度,修改完善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元,进一步规范了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体系和信息报告程序,时限,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落

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校属各单位签订了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落实综治工作三级责任,严防因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责任人员粗到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

(二)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值班备勤,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坚持校园110报警室24小时值班,严格实行事故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发生案件能够及时处理。二是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严格门卫管理,实行机动车辆凭证出入和携带物品登记制度,坚持保卫干部昼夜带班治安巡逻,落实了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案件时间发生。三十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防从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全年开展安全检查45次,排查安全隐患14处。四是加强学生宿舍治安管理。针对学生宿舍易发生内道现象,采取保卫干部包干的办法和加强检查、看护,在每栋宿舍楼张贴安全须知,提醒和警示学生增强防范意识。五是加大经费投入,提高科技创安能力。08年学校安全专项经费5万元,消防专项经费10万元,投资70万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提高科技创安能力,构建现代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六是协助公安机关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大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和校园周

边案件,打击影响我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优化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七是积极做好家属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校卫队开展昼夜巡逻和看护,为广大教工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秩序。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经常开展防火安全自查,及时发出了《关于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的通知》《关于加强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监督、指导各单位落实防火措施,自查自改消防隐患。二是认真开展三会一标,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期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和标识化管理,建设,购置安装消防栓,安全出口等标识2267项,消防宣传牌512块,规范了消防设施、器材的标识管理。三是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合理配置即使检修消防器材。灭火器新增176具,更换消防栓枪头203个,水带9盘,接口198个,阀门22个,玻璃门64个。四是严查学生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私拉电线行为,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防止了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向存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

(四)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监控。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不浏览传播制造非法信息,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3.12时间和奥运会期间关闭了校园网白鹭论坛,防止不法分子的渗透,串联活动,有效净化了校园网络环境。

(五)严防集体活动、饮食卫生等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加强对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手续,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学生集体活动期间人身安全,保障了成人教学评估,迎新工作,招聘会以及在我校举行的演出活动安全顺利进行。龙子湖校区学生搬迁花园校区过程中,在加强校园治安巡查的同时,及时向各院系发出了安全建议,以确保搬迁期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经常督促后勤服务总公司落实饮食卫生安全责任制,杜绝食物中毒和投毒时间发生。

(六)认真做好户籍和校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全年办理学生户籍迁移1538人,开具政审、综合治理、户籍证明材料800余份,协助公安机关登记学生信息4585人,清查登记流动人口174人,加强了流动人员管理,降低了流动人口发案率。

(七)扎实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各项工作。把平安校园建设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重点在推进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校园秩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发案率等方面加大了

工作力度。加强校园遛狗和校内自行车,机动车辆管理,规范了校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在设计我校数名学生殴斗持刀伤人案件中,我处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保释学生,未给我校造成不良影响。

三、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安全

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平安校园网站网络资源和平台优势,大力宣传防火防盗、法律法规和贴近学会的案例,逃生知识,增强了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

二是加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消防法等贴近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师生员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维权意识。

三是在毕业生离校和迎新期间,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时通报校内发生的案件。用身边鲜活案例来达到教育警示学生的目的,有小弟降低了各种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四、认真开展武装部工作

(一)圆满完成了08级新生军训工作。今年,新生在两个校区同时开展军训,且新生人数较多,专门抽调保卫处5位同志参与军训工作,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在校党委、

行政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2011级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军训团,认真制定了2011级新生军训工作计划,严格要求,科学训练,严格实行一日生活制度,全面把握训练进度和强度,保证了80个课时训练时间,认真开展了军训各项考核工作,安全校医院和120救护车在训练现场值班,确保安全训练,圆满完成了4千余人14天的军训任务和43人的补训任务,发放了455份军训工作调查表,并在龙子湖校区举行了阅兵式暨总结表彰大会,检阅了新生军训成果。

(二)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春节、八一等节假日期间,对共建部队和学校军属进行慰问,特别是共建部队从四川地震灾区前线返回后,立刻前往71931部队驻地,看望慰问部队官兵,带去了慰问品和慰问信。

(三)组建了民兵分队,圆满完成了点验任务,根据金水区2011年民兵整组工作指示要求,制定了民兵分队组建方案,组建了20人民兵水电设施抢修分队和70人电力设施抢修分队,并接受了郑州市警备区点验。

(四)认真开展大学生征兵普查、登记工作。按照上级军事部门工作要求,对我笑08级男性毕业生1700余人进行了参军问卷调查,开展了我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选定和兵役登记工作,即使提交了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

五、存在的问题

(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目前我校发生的案件主

要是学生宿舍内盗窃案件,且大都是学生外出或睡觉不锁门窗,疏忽大意所致,案件不易侦破,防不胜防。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积极性,保卫处又无执法权,侵害师生群益的一些盗窃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加之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一直未开展,没有工作表彰,落实不了一票否决制,无法形成工作合力。

(二)队伍建设方面。目前,我校各类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流动人口已达2万余人,保卫处、武装部正式人员18人,其中老校区11人,新校区7人,有1人还是专职武装干事,保卫干部占师生总数比例仅为0.9‰,与省内本科院校相比数量最少,与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要求的保卫干部师生比3‰的比例更低,特别是与我校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和保卫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力量明显不足。

(三)器材装备方面。目前,我处承担着两个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案件的饿任务,却无任何交通工具,影响了保卫工作快速反映,迅速及时和灵活机动,落后于省内其他高校。

(四)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方面。花园校区水科路和龙子湖校区北门及东围墙周边治安、交通秩序和卫生环境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到我校的治安秩序。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经我处多方努力,问题仍未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处将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稳定工作和各项防范措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学校稳定的案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为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校园治安环境。

保卫处武装部

2011年12月31日

修改版本

点评随后附上

篇二:袁贵仁深入实施普及计划理论武装

深入实施普及计划

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高校师生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又专门作出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的战略部署。普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高校是重要阵地,大学生是重点群体。近年来,教育部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强化课堂教学,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实际成效推动理论普及。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深化课程体系建设,完成本专科及研究生思政课新方案,形成了从专科、本科到硕士、博士四个层次逐步推进、内容不断深化的课程体系。加强教材体系建设,开展四轮本科思政课教材修订,编写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大纲,全面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生必修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组织开展六个“为什么”教学试点,征集评选“精彩一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加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完善省部级领导为大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2011年有几十位省部级领导走进高校作形势报告。

第二,拓展有效途径,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实践活动促

进理论普及。开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推动高校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逐步探索形成利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了四大类50项“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高校理论网站建设,打造网上学习交流平台。邀请专家开展理论宣讲。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把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科学理论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第三,开展理论研究,以高水平研究成果和通俗理论读物支撑理论普及。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颁布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2011—2020年)》,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列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分三批启动93本教材编写任务。在教育部各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加大对理论研究和宣传的支持力度。从2008年起每年召开一次理论体系研究论坛。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多所高校建立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建设一批理论研究和宣传创新团队。编写科学发展观青少年学习读本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青少年学习读本。

第四,加强高校党建,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党内集中教育

强化理论普及。每年与中组部、中宣部联合召开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印发党建工作要点,系

统部署高校党建和理论宣传普及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核心内容。认真总结高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以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思政课教师和理论骨干保障理论普及。连续多年与中宣部等六部委共同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对思政课本科四门课程和中央“马工程”10本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分期分批开展全员示范培训。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班。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共培训思政课骨干教师12万人次;培训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近6万人。

高校理论宣传和普及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这条主线,按照中央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紧密结合高校实际,进一步在高校实施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

一是完善方案、明确目标。根据中央普及计划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拓展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的广度、深度。紧密联系干部教师和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

问题,把宣传普及与释疑解惑、排忧解难有机统一起来。

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突出思政课主渠道作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网络视频公开课和网站建设,把科学理论的最新成果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答及时补充到教学中。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组织“理论名家社会行”、“高校名师大讲堂”等活动,动员名师大家开展科学理论宣传普及。积极参与“马工程”建设,着力抓好重点教材的编写出版、推广使用和教师培训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广泛开展通俗易懂的党课培训、贴近师生的基层宣讲、寓教于乐的主题活动,不断创新理论普及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校园文化阵地、学生社团的作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

四是总结典型、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媒体特别是网络的优势,广泛开展高校互动交流学习。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座谈会或观摩会,发现典型、推广经验,推动理论普及深入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关于做好河南科技大学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武装发2010年1号)》篇三:

[1]

关于做好河南科技大学2010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校属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办[2010]7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军区4月29日联合召开的河南省2010年招收士官和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现将做好我校2010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以下简称“预征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伍预征对象范围预征对象为2010年男性应届毕业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二、入伍预征条件

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文件执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

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入伍预征人数

按照上级人武部门给我校下达的任务指标,各学院按本学院男性2010届毕业生人数的30%确定。

四、相关优惠政策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三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选拔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军官: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6、就业安置优惠: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

现役后1年内,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未能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五、日程安排

)在线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上述表格一式三份正反双面打印交所在学院。《预征登

记表》中学院要填写鉴定意见,由学校统一盖章。“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

各学院务必于6月15日16:30前将纸质《2010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花名册》(盖章)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ly@http://www.wendangku.net/doc/e633cb7b6b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2d.html及预征学生《登记表》、《申请表》送交学校武装部。

3、6月30日前,校武装部、各学院协同上级人武部门对预征学生进行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完成网上信息的审核和确认,协同校学生资助部门完成对预征对象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具体金额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登记表》和《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发给学生本人,并复印存档备查。

4、7月1日-10月31日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离校前将户口、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提交《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5、2011年1月15日前,预征对象将《入伍通知书》及《申请表》送交县(市、区)兵役机关和县级资助中心,经审核补充生源信息及生源地贷款信息盖章后,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送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2011年2月后,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并汇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并将上述材料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由

河南省资助中心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进行学费补偿或代偿贷款。

六、工作要求

大学生入伍预征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途径,计算学院就业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将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考核高校就业工作和人民武装工作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预征任务。学校成立了征兵招飞领导小组(河科大文?2010?10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本院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筹划准备,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和兵役法教育,充分调动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各学院要将本通知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在外实习学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要在毕业生离校前做好预征对象准确通讯方式的收集工作,指定专门人员与他们保持联系,做好后续学费补偿或代偿贷款工作。

河南科技大学人民武装部二○一○年五月五日

篇四:西交利物浦大学学生军训管理程序

西交利物浦大学学生军训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军事训练,使学生接受国防教育,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和培养合格的后备兵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和服从意识,为半军事化管理打好基础。

2、适用范围

学生军训工作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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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广州大学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

广州大学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

校属各单位:

国家今年将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质保量完成征兵工作,现将我校2013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依据,以确保征集兵员质量为重点,严守政策纪律,严格征兵程序,严把入伍质量关,确保把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德才兼备的优秀在校大学生输送到部队,圆满完成我校今年征兵任务。

二、组织机构

征兵工作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校长禹奇才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部长邓志华、学生处处长饶东方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纪委办、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财务处、后勤产业基建处、后勤服务与科技产业集团、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部长邓志华兼任,

征兵办公室设在行政西楼后座218室(武装工作办公室)。各学院(含校外二级学院,下同)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组长和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6月26日前报学校征兵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

(一)党办校办:负责征兵工作会议和欢送新兵会议等会场安排,配合武装部做好上级兵役机关、部队领导来校座谈、调研及校领导出席会议等有关征兵协调工作,负责征兵车辆运输协调保障工作。

(二)纪委办:负责征兵的全程监督工作。

(三)宣传部:利用校园新闻窗口、网络、宣传栏等开展征兵宣传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应征大学生的思想发动工作,积极营造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的良好氛围。

(四)团委:配合武装部和各学院,做好征兵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教务处:负责办理校本部、指导校外二级学院办理入伍学生的休学及学习成绩登记等有关手续,应征在校大学生其学籍保留到退伍后两年内。

(六)学生处:负责校本部各学院应征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应征入伍大学生享受奖学金登记,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

(七)财务处:负责入伍、退伍复学学生优抚政策有关经费预、结算和发放工作。对批准入伍学生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待退伍回校复学后移交剩余学费给本人。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和解放军部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

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后勤产业基建处:指导医务所负责应征学生的学校初检及医疗保障工作。

(九)后勤服务与科技产业集团:负责部分应征学生的临时住宿、入伍学生家长来校探望、入伍前教育住宿的保障工作。

(十)武装部:全面负责征兵工作,制定学校征兵工作方案,并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十一)各学院: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应征学生报名、初审和初检。办理入伍学生有关休学、学分登录、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工作。

四、征集条件

(一)征集对象:今年征集大学生以男生为主,学校自即日起组织男生实地报名,女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cn或是)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二)征集年龄:普通高校在校男生为2013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年满24周岁(1989年1

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年满18至2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体格条件: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标准体重为 (身高-110)kg, 男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偏离标准体重15%;裸眼视力为左眼不低于4.5,右眼不低于4.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

(四)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通知执行。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的,应当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五、征集时间

我校征兵工作从2013年6月24日开始,征集过程分以下六个阶段具体组织实施:

6月24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

6月24日至6月27日为宣传发动、报名阶段; 7月上、中旬为初检阶段;

8月为政审和复检阶段;

9月为定兵和新兵交接运送阶段;

10月为征兵工作总结阶段。

六、报名及初检安排

(一)今年的征兵工作时间比较紧,各学院应征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接受学生报名,应征入伍报名学生填写《广州大学应征入伍报名表》、《广州大学2013年应征入伍报名汇总表》、《送检人员花名册》,各学院收齐三种表格(含电子版)于6月27日15时前统一上报校征兵办公室,花名册上“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是否为应届生”等栏目必须准确填写。同时,学生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需要在上述提供网址进行注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

2、校本部报名学生定于6月28日上午9时,在门诊部进行兵役初检,校外二级学院报名学生兵役初检由校外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报名参加兵役初检的学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并自备八张一寸免冠红底彩照(近照)。

七、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一)高校在校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每年不超6000元),但已免除全部学费的不享受此政策。

(二)在部队荣获一次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复学后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获两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三)在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科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

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四)入伍后部队发放津贴、享受公费医疗,享受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提干等。

(五)退役时部队发给退役金,地方发给经济补助金。

(六)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等。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由于今年国家将冬季征兵时间调整为夏秋季,高校征兵时间主要在暑假期间进行,这将给我校假期征兵工作带来诸多挑战与困难。校属各级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筹划安排,要把今年征兵作为假期的重点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守岗位,履行职责,要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二)搞好宣传教育。各学院要把期末最后一个月作为“国防宣传月”,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张贴(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挥好宣传栏、墙报作用,大张旗鼓地开展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要加强征兵宣传教育

的针对性,增强师生的国防观念和参军光荣的自豪感,在校园内营造一个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积极踊跃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入伍质量关。各学院要熟练掌握征兵工作的各项政策、标准和要求,强化政策观念和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对上站体检的学生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要切实做好初查、初审工作。要认真做好病史调查,杜绝把患有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等不合格的学生征集入伍。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努力形成依法征兵的良好机制,坚决纠正违反兵役法规的行为,圆满完成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

附件:广州大学2013年冬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中共广州大学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广州大学2013年夏秋季征兵任务分配表

1、我校2013年夏秋季征兵任务数,各学院要按分配的指标数完成征集任务,定兵原则根据上级分配的任务数在校本部和二级学院范围内统一调配,采取择优选送。

2、对批准入伍学生的优抚政策按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3、校征兵工作办公室设在行政西楼后座218室(武装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9366158,联系人:林俊福,133********

篇六:高校武装人员年终总结

2013年工作总结

——武装部

在学工办第二年的时间匆匆而过,在今年主要围绕“一国三军”这个主题做好本职,协助部门专职老师抓好武装部工作。

一、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是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开展国防教育不仅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而且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身心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培养国防后备人才,促进国防现代化。

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主要抓好军事类社团建设,国旗护卫队参加第四届北京市高校国旗护卫队检阅式比赛,我校积累了相应的比赛经验,在今年六月初接到比赛通知,对于赛事进行了准备,在九月的比赛中,我校也是斩获一等奖的好成绩。

10月中旬,接到北京市国防协会关于开展国防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在去年我校获得特等奖的情况下,今年积极做好国防知识的覆盖面宣传,同时发动军事类社团自身参与到活动中来,重点将此项工作作为国防宣传的重要载体。

二、做好学生参军入伍。2013年征兵工作的调整,对于自身负责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与要求。变化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征兵时间调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时间跨度长,影响因素多:一是报名、体检、政审等的时间与正常教学安排存在时间冲突;二是征兵时间跨过暑期,又面临学生休假、毕业生在校临时居住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三是新生入学即入伍,学校对于新生的了解还不够全面,对于开展兵员征集工作提出了挑战。面对新的问题,一方面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学生征兵环节与教务、财务等安排冲突的问题;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信息,为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征集范围扩大:为了进一步保证兵源数量,2013年,将在读学生、2013届应届毕业生、2013级新生均纳入到了征集范围。征集对象扩大,对开展征兵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适龄学生缺乏实践锻炼,意志力相对薄弱,动手能力差;二是有些学生参军动机不纯,算国防帐、政治账的偏少,算家庭账、经济账的过多,参军意愿强烈,但服役准备不足,在面临部队艰苦的环境后,容易出现服役态度动摇的现象。面对这些问题,学校一方面通过树立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端正学生的参军动机。

(三)优抚政策调整:北京市对于征兵优待政策逐年提高,一是简化高校征兵工作流程,二是加大参军优抚奖励力度,三是提高服役学生保障层次。2005至2010年我校共有x名学生参军,2011年x人,2012年x人,2013年达到了x人,参军学生数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为了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征兵优抚政策,学校武装部积极联系协调东城区

武装部、民政局,校内教务处、财务处,对征兵优抚政策的落实情况按照“一人一档”进行跟踪落实,及时解决问题。

积极迎接挑战,认真抓好落实。我校今年的征兵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9月学生前往部队之后,北京市教委与东城区武装部分别前往我校进行征兵工作调研,我校也在前期应约前往教委进行高校征兵工作调研座谈。也将指导我们做好征兵精细化、系统化、书面化的工作。

三、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开展军事技能训练,是培养学生综合素养、锻炼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途径。自己主要协助做好前期军训物资准备、后勤保障、安全防疫工作以及与承训部队加强沟通,确保军事训练科目有序、科学进行。根据教学大纲和历年军事训练成果,协助做好了《北京化工大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指导手册》编纂,对我校学生军事训练进行系统总结,进一步完善军事技能训练期间的各项要求,为带队老师和参训学生更好地完成军事训练科目提供指导。开展2012级本科生的军训调研工作,摸清每一名参训学生的思想和身体健康状况,确保每名参训学生情况建档在案。

今年是自己第五次前往军训基地,但是是第一次承担军训团协调的工作,对于自己来说也是新的情况,2013年军训中自己负责的执勤、洗澡、消毒等工作,出现了问题,主要是沟通不畅通,对于执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够大胆。

四、落实退伍军人保障

我校的退伍军人群体分为两部分,一是教职工中的退伍军人和军、烈属,二是学生中参军退伍返校的学生。退伍军人和军、烈属的慰问与退伍返校的学生的安排工作均在冬季展开。

(一)年终岁末,对学校职工中退伍军人和军、烈属进行慰问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年制定严谨的方案,抓好人员信息覆盖式采集,并明确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力求将此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完成好。截止目前已经对学校34个单位的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对,下步将做好慰问券制作、发放,慰问物资的发放等工作。

(二)2013年我校有x名参军学生选择退伍返校,我校参军人数逐年递增,退伍返校人数不断刷高。人数的增多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伴随着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类似于学生住宿、学生个人成绩以及高年级学生就业等问题。今年对于退伍学生问题的解决,对于后期的复学工作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在完成大项工作同时,也是积极协助学工办做好平安校园消防演习、中秋节水果发放与武装部人防工程管理等工作。2013年是对于自己来说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从积极协助到勇于承担;是认识自己的过程,从完成工作到放眼全局;是追求卓越的过程,从学生身份到老师身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不停脚步,不停追求。

篇七:2015年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资料(内江师院武装部)

2015年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资料

(内江师范学院武装部)

一、2015年征兵应征条件

2015年度男兵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已经开通测试,今年仍然实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报名。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为4月10日至8月5日。广大适龄男青年可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女兵报名时间还未公布,可随时关注全国征兵网。

你够不够资格?如何网上注册报名?为您整理了一套报名方案。

1、我想当兵,怎么登记,要准备哪些资料?

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

2、应征报名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都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持此表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

3、初审初检的流程是什么?

报名期间,乡(镇、街道、院校)武装部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

4、预征对象的流程是什么?

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5、何时体检?体检结果什么时间能公布?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会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会注明简要原因。

6、成为预定兵对象需要哪些条件?

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青年,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同时会将预定兵结果录入网上平台。

7、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报名进展情况?

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网上平台,实时查询掌握个人预征、

体检、政治考核和预定新兵的进展情况。

8、参军年龄如何计算?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9、应征年龄有哪些要求?

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本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 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1.1.1-1998.12.31出生的);

专科生:在校生、毕业班生:17至22周岁(1993.1.1-1998.12.31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2.1.1-1998.12.31 出生的);

高校新生:17 至 21 周岁(1994.1.1-1998.12.31 出生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17至21周岁(1994.1.1-1998.12.31出生的);其他:17至20周岁(1995.1.1-1998.12.31出生的);

初中生:18至20周岁(1995.1.1-1997.12.31 出生的)。二、2015年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

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

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

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征兵流程及征兵时间

(一)2015年男生征兵流程及征兵时间

1、征集对象范围

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2、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8月5日

3、网上登记

每年8月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

《申请表》),分别交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4、初审初检

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5、体检政审

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大学生本人,大学生可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6、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7、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8、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9、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2015年女生征兵流程及征兵时间

1、女兵招收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2、报名时间

6月20日至8月5日

3、网上报名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 月5 日前,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 月6 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4、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5、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6、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7、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8、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

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2015年直招士官征兵对象及报名时间

1、直招士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专业查询),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报名时间

4月10日至6月15日 [大学生征兵网上写的是这个时间,但在全国征兵网上还未开始报名,也没有具体流程,只有一个“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可以让学生自己去看,上面内容十分详细。]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网址:)篇八:应征入伍政策解读--区武装部邹参谋

关于在普通高校预征工作宣讲提纲

很荣幸学校安排的这次国防教育课由我和同学们一起交流,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预征新兵工作,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和黑龙江省各相关部门从2009年开始印发了很多专项文件,也就是说从2009年冬季起正式开始把征兵工作主体引向各类高校试点,现在从高校征集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入伍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征兵任务的常态工作。2011年10月29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修改并颁布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对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明确了新的优惠征策,随后地方各相关部门也印发了关于大学生入伍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特别是今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征传[2013]1号)文件要求,更进一步明确了征兵主体向应届毕业生转变的要求,可以说当前部队兵员的主体正在逐步向我们各级各类高校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转变。

我们黑河学院也是顺应国家政策规定要求,积极配合并支持驻地兵役机关的征兵工作,2009年至今,随着地方相关配套文件的印发,从本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也在逐年递增(具对在校生的不完全统计:2009年男兵6人,女兵2人;2010年男兵11人,女兵1人;2011年男兵16人,女兵8人;2012年男兵22人,女兵8人),同时有不少同学入伍后个人成长进步和理想目标得到了在部队的实践锻炼和升华。

今天我主要从与我们大学生有关切身利益的相关士官直招、优惠政策、退役后就业、学费补偿等几个方面与大家作以交流,并就同学们的一些疑惑作以力所能及的解答。

关于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关规定(参考:黑教联[2012]3号)

(一)优先政策

1.入伍条件优先。大学生应征入伍没有专业限制,除需要满足公民应征入伍的基本政治、身体条件外,年龄上,高职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2.高校毕业生优先。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以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

3.选拔使用优先。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确定为提干对象,大学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截止当年6月30日,下同)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获得二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或者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雄人物的,以及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驻特类、一类岛屿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选拔对象,年龄可再放宽1岁。

高校毕业生入伍二年可以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教学统一课程,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

(二)优待标准

1.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文件要求,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在校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

[2011]510号)文件要求,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

3.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资助;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4.退役金、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等相关补助,参照黑政发?2013?9号文件执行。

(三)学业问题

1.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参联[2002]1号)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

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

2.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3.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四)退役优惠

1.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在籍生,退役后可回原学校完成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毕业年级“专升本”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2.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可免试升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专升本),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由原就读学校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调整安排。

3.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退役后可

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本科,考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高校报名。

5.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黑龙江省省属院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20分。

6.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五)就业服务

1.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入伍可计入学校初次就业率。

2.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3.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5.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

6.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岗位重点招录优秀退役士兵。

7.享受免费培训指导。

三、关于部分热点问题的解析

1.关于女兵征集工作。女兵征集工作是全程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同样实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女兵公开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报名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周岁。身体、政治条件符合规定要求的标准。征集对象须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数据信息库审核。通过体检政审、综合考评合格后。由省征兵办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体能测试、现场问答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并根据成绩排名确定预定新兵。

综合素质考评包括身体素质、文化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身体素质占40%、文化素质占30%、面试占30%。中国共产党党员加2分。

2.关于抚待遇问题。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的通知》(民发[2012]193号)

文件要求,高校在校生应当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高校在校生入学前户籍与就读学校所在地属一个省但不同县的,优待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结合实际制定(例:黑龙江省2012年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6240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12800元,高校在校生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6000元);入学前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县的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发给本人,翌年10月1日前发函通知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它方面的优待。

3.关于兵员方向问题。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兵员方向、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规定,每年的征兵命令一般在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和征兵工作正式启动前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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