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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开展2022 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通知

时间:2022-05-12 10:45:03 浏览量: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队):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提高化妆品市场安全保障水平,根据《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达市监办〔2021〕16号)要求,现制定2021年达川区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贯彻落实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全面提升监管能力,防风险、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二、检查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执行期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执行新规定。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产品

染、烫类发用化妆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祛斑美白、防晒以及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
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

对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人为达川区内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检查;
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达川区内责任人备案产品实施检查;
对2020年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人为达川区内经营企业的产品实施检查。

(二)重点企业

商场超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及酒店宾馆、洗浴中心、网络销售等存在突出风险的经营单位;
投诉举报较多和媒体曝光的化妆品经营单位。

(三)重点内容

1.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以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重点检查产品合法性和购销渠道合法性。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完善台账管理,禁止经营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化妆品,严厉查处经营使用违法添加激素、抗感染类药物等问题产品、假冒伪劣化妆品、“三无”化妆品、无批准文号化妆品、变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内容的产品和自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检查中要认真填好《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表》(附件1)。

2.加强化妆品抽样不合格后处置工作。化妆品抽检由省局组织,辖区监管所做好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产品,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

3.加强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以及美颜美发专项整治行动。

四、检查方法及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辖区企业总数的3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常态化检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形成联动。要注重监管与稽查办案、统计报送等关联工作的有效衔接和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任务落实到位。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强化研判,防范风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会商原则,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查找监管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关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力求发现问题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延伸。

(四)公开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信息,提高检查震慑力,及时汇总检查信息,分析评判监督检查效果,查找突出问题,于6月20日前及10月20日前分别将纸质版、电子版的《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汇总表》(附件2)、《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3)和11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局药化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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