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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10篇

时间:2023-05-01 12:25:03 浏览量:

篇一: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从制度上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监测范围,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

  二、监测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一般农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标准。2021年省定监测线确定为6500元。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围:

  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的;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

  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

  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

  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拆迁除外);

  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

  (三)监测内容。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

  三、监测对象信息来源

  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农户自主申请、村两委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一)农户自主申请。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畅通帮扶申请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主动提出帮扶申请。

  (二)村干部排查。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村两委要主动了解村内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

  (三)部门筛查预警。民政、镇建、卫健、医保、残联、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筛查预警,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重度残疾人、刑事处罚信息等反馈至扶贫办,扶贫办及时开展入户调查,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

  (四)信访信息处置。利用信访、12345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

  四、严格认定程序

  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严格按照“核实—评议—比对—公示—录入”程序,纳入监测范围。

  入户核实。镇扶贫办接贫困户申请或发现有致贫风险农户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相关信息。如符合监测标准可进行民主评议,否则书面告知申请人。

  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入户采集信息进行民主评议。镇扶贫办指导农户签订授权核查家庭资产信息承诺书,报县级部门审核。

  信息比对。县扶贫办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如符合标准则进行村级公示,对不符合标准的群众由镇扶贫办书面告知审核结果,并联合村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村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录入系统。县扶贫办录入系统后监测对象与脱贫享受政策户同等享受扶贫政策。

  五、开展精准帮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第一时间安排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每月两次对所帮扶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户进行走访,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以及动态出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宣传落实扶贫政策,鼓励

  困难群众外出就业,避免返贫现象发生。持续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动态出现的底线问题,要拉网式排查,即知即改,新发生的住房问题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的要及时上报镇建办,一般裂缝漏雨的帮扶责任人要告知村委及时修缮。教育、卫健、医保、人社、民政、残联、镇建等部门也要高度关注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确保相应政策落实无遗漏。对脱贫不稳定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六、加强动态管理

  (一)采集更新信息。村两委及帮扶责任人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定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负责将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措施。

  (二)及时评估风险。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县扶贫办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评估。对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5天)”的程序退出监测和帮扶范围,由县扶贫办在系统中标注“致贫风险消除”。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包村干部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培训指导,做好监测帮扶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工作,定期集中研判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

  (二)严格考核评估。国家将适时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省里也将开展自查自评,县扶贫办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社区、村务必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发现问题、查摆不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在各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帮扶责任人、村将全镇通报。同时镇党委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应纳入监测帮扶而未纳入甚至出现舆情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篇二: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

  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及时掌握可能导致群众致贫、返贫的信息,及时开展动态帮扶,最大程度降低一般农户、边缘户、历年已脱贫户致贫返贫风险,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制定如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

  一、工作对象

  1、全区建档立卡历年已脱贫户(含18、19年已脱贫户)。

  2、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3、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大病重疾、家庭主要劳动力出现重大变故、产业经营失败、就业不稳定而造成收入明显下降或支出显著增大的一般农户。

  二、工作内容

  防返贫监测预警主要是针对户内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方面开展的实时信息监测,通过预警机制提前采取措施,加大帮扶力度,防止致贫返贫发生。

  一是收入监测

  详细了解预警监测对象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收入监测预警指标如下:

  1、因户内无产业或产业规模小、经营管理不善以及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营性收入明显减少。

  2、因大病或意外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主要劳动力需要照顾病患而无法从事持续性工作,导致家庭收入大幅度下降。

  3、未外出就业的务工人员在脱贫年度内有务工收入,但脱贫后未外出务工或务工意愿不强导致收入降低。

  4、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地质灾害导致农作物不能正常生长,出现减产甚至绝收的情况。

  5、个别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甚至出现脱贫后“坐等返贫”

  导致的收入锐减。

  6、因政策变化带来的转移性收入降低风险。

  7、因其他原因造成收入锐减的风险。

  二是支出监测

  对比分析预警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支出能否顺利回本,长期患病或突发大病、学前教育和高中及以上教育等刚性支出能否承担,债务能否持续、有序偿还。支出监测预警指标如下:

  1、因长期患病或突发大病(遭遇重大灾祸)导致医疗支出负担过重,医保政策未及时享受造成家庭支出增大。

  2、因高中及以上教育所产生的高额教育支出、教育政策未及时享受造成家庭支出增大。

  3、因其他原因造成支出骤增的风险。

  三是“两不愁三保障”监测

  查看预警监测对象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

  1、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

  2、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

  3、因其他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三、工作机制

  区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整体采用户申请、村发现、镇报警、区录入、区级部门预警反馈的实时监测体系运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镇办、区级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加强协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各相关责任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机制运行顺畅,各项举措精准落实;三是区脱贫办要定期开展督导,跟踪督促整改,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推进不力、影响全区脱贫攻坚整体工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篇三: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2020防止返贫预警监测方案五

  一、定期摸排,做好动态监测。X.定期组织摸排。鼓励农户通过扶贫服务热线电话、“一键报贫”手机信息平台主动申报,或通过每月组织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部门专项筛查等,提出监测对象初步名单,实行“日汇总、周核实"制度,每天汇总一次信息,次日交办,乡镇党委政府X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由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后,由乡(镇)党委政府按规定反馈申报人。

  X.明确检测范围。以农村家庭为单位认定监测对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或因病、因残、因学、因X疫情影响等引发收入骤降、支出骤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均可申报监测对象。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本市建档立卡人口的X%左右。

  X.申报方式多样。农户可通过以下X种方式申报:一是使用手机通过“闽政通”APP,点击“一键报贫”进入贫困农户申报网页,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即可提交申请。二是使用电脑进入X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点击“一键报贫”进入贫困农户申报网页,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即可提交申请。三是拨打扶贫服务热线电话X-X,直接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

  二、单列管理,推进工作落实

  X.实行台帐管理。对监测对象实行分户建档、单独造册,相关台帐资料由市、乡、村三级管理,并由X市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X.加强信息共享。X市扶贫部门要及时将监测对象信息推送民政、教育、住建、水利、卫健、应急、医保、残联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协调落实监测对象相关扶持政策。

  X.配强帮扶力量。监测对象由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整安排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挂钩帮扶,确定一位本村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或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帮扶,并由乡(镇)主要领导逐户督导。挂钩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每季度分析帮扶成效,逐户调整完善帮扶计划,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三、精准发力,加强重点帮扶

  X.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和劳动技能培训,每人推送X条以上岗位信息。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实现就业。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设保洁环卫、生态管护、乡村建设等公益性岗位,多渠道统筹安置监测对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要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X.实施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指导制定生产发展计划,确定产业项

  目,适当开“小灶”;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和产业扶贫保险支持;组织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与监测对象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其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X.发动社会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扶贫助困,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华侨以多种形式帮扶监测对象,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保险,及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

  X.注重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勤劳致富的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探索在扶贫项目支持中引入竞争机制,让监测对象通过竞争方式发展产业或项目,充分激发监测对象的内生动力。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和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推动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X.强化低保兜底。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已纳入低保的监测对象,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符合条件的给予X个月延保渐退期。

  X.加大救助力度。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疫等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等政策;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按“急难型”予以临时

篇四: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加强对受灾群众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致贫返贫风险,提升脱贫成效,深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全镇范围内受灾群众存在的返(致)贫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从而有效杜绝返贫和新增致贫,持续深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受灾群众及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现有政策下脱贫稳定、边缘户不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1.受灾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2.受灾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情况

  1.受灾群众中家庭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

  2.受灾群众中家庭唯一住房为土坯房,但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无重大疾病、残疾人员或丧失劳动力等情况。

  3.受灾群众中子女有消费型车辆、商品房、公职人员、实质性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老人户不列入监测对象,各村要切实加强子女教育或采取司法援助等方式,解决老人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注意:1.子女与老人分户的,子女条件较好的也不纳入监测对象范围。2.纳入监测对象须是同一户口或生活经济共同并满足纳入监测的条件。)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受灾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调查。

  (一)收入监测。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当月收入数额变化,预判是否存在收入不达标或明显下降、来源不稳定、渠道不合理等返贫风险。

  (二)“两不愁三保障”监测。查看核实受灾群众教育、医疗政策是否持续享受,住房、饮水、生活用电、通讯等硬件是否持续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不能够稳定实现。一是因突发灾害导致房屋受损存在安全隐患或因灾造成无房的情况。二是因突发灾害导致群众水源被污染,无法使用的情况。三是因其他灾害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不能稳定实现的风险。

  四、监测方式

  镇、村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将受灾群众名单报镇乡村振兴中心,按照乡村振兴中心的要求落实,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受灾群众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回头帮”。

  五、监测步骤

  按照镇乡村振兴中心的“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受灾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一)初筛初定

  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形成初评意见后,在统筹组织人员逐户核实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复核,形成书面评定结果反馈到县级相关部门。

  2镇上评定(每月18日前)。镇扶贫办对反馈对象名单,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初步锁定名单后报县进行比对。

  (二)准确锁定

  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巩固提高脱贫质量。

  3.以“引”为主,突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主题,加强扶志扶智教育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四)精准核实销号

  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实等情况的,将通报至村级和帮扶单位并纳入年终考核。

篇五: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城关街道东兴社区

  关于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的处置机制

  为认真落实脱贫不摘责任、脱贫不摘政策、脱贫不摘帮扶、脱贫不摘监管的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致贫,根据中央和省、市政策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监测预警对象。2017年以来易地搬迁搬入社区的已脱贫户和常住一般农户。

  二、监测预警级别。根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家庭劳动力人口数、重大灾害、突发事故等情况设定监测指标,对研判确定问题的风险户,按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按红色、橙色、黄色予以分类。

  L红色预警。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有任意一项不达标,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进行红色标识,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脱贫标准线;

  (2)常住唯一住房为危房;

  (3)家庭有因贫非在校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4)已脱贫户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5)无安全饮水。(安全饮水“四项指标”任何一项未达标,视为无安全饮水)。

  2.橙色预警。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进行橙色标识。

  (1)2019年成动态管理识别的“过缘户”和。

  (2)无帮动力人口且未事是完度保障政的(3)求是年人均地收入商于国家脱食标准线但低于5(4)家庭主要依靠赠养人赡养的;

  (5)预儿、独居分散特困供养户的;

  (6)家庭成员未按政策要求缴纳养老保险的;

  (7)易地扶贫搬迁旧宅未腾退“两头跑”的;

  (8)D级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房的;

  (9)合规医疗报销后自付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10)送教上门不及时的;

  (11)因厌学等有辍学风险的;

  (12)脱贫户家庭子女未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

  (13)有安全饮水,受冻害、干旱、管护、维护不及时等上水时间较长、水质安全有隐患的,未实行收赛管理的;

  (14)因疫情或其他原因造成当下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等:0在较高返贫或致贫风险的;

  (15)家庭实际常驻人口无户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3.黄色预警。“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黄色标识。

  (1)家庭有2个及以上大病成员的;(仅指身体状况,院自

  付费用过高纳入橙色预警第11条);

  (2)家庭有2个(含)以上高中及以上在校学生的;

  (3)家庭有3个及以上残疾人口等;

  (4)年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但连续三年递减的;

  (5)家庭收入结构单一且不稳定的;

  (6)家庭主要劳动力发生突发意外的;

  (7)家庭成员患大病害住院治疗而未住院治疗的;

  (8)贫困人口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等四种重点慢性病未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

  (9)长期租房的;

  (10)老人住危房子女住安全房的;

  (11)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距离学校(教学点)较远有失学风险的;

  (12)安全饮水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监测预警方法

  .日常排查

  ①帮扶干部日常入户排查,所有帮扶干部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所帮扶贫困户逐指标排查,发现风险问题及时向社区居委会报告风险户、风险点、形成风险原因,提出处置意见,居委会做好登记。

  ②“四支队伍”结合遍访活动,对所有农户进行排查,发现风险问题向村委会报告风险户、风险点、形成风险原因,提出处置意见,村委会做好登记。

  ③村委会主动认领各级巡察、督查、检查发现“两不愁三保障”风险

  问题,对风险户、风险点、形成风险原因做好登记,并提出处置意见。

  .行业监测,行业部门及镇办反馈问题户,社区建立台账。四、预警处置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根据现行政策和实际要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帮扶,及时补齐短板,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加强帮扶管理,确保致贫返贫人口清零。

  2、组织社区“四支队伍”针对致贫返贫风险点逐户、逐人、逐项建立台账,倾斜落实各类政策,强化重点帮扶,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

  .“四支队伍”负总责,进行跟踪管理,对“两不愁、三保障”实行持续跟踪帮扶,确保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

  (二)分类处置

  L收入问题预警处置。①年人均纯收入不足6000元或收入不稳定的家庭,针对各户情况,通过产业带动、就业帮扶或公益岗位补助等增加收入。②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生活的老人户,向其法定赠养人反馈,履行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向镇办反馈,通过公益诉讼落实。

  .“保障”问题预警处置。①已脱贫户危房改造、一般农户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施策予以解决;易地扶贫搬迁“两头跑”、老人住危房子女住安全房问题,确保所有人口住房安全;长期租房问题,防止突然返乡导致住房无保障。②基本医疗有保障预警处置:对已脱贫户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补助和大病集中教治。对一般农户按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③义务教育有保障预警处置:全面落实“七长责任制”、送教上门措施和资助政策,确保全县适龄人员

  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④安全饮水有保障预警处置:建立供水设保护制度,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落实专人管理统供水设施,保证日常运转;安全饮水问题中需要实施工程措施联系水利局负责落实。

  .特殊情况预警处置。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地成收入骤减或指出骤增的问题预警处置:区别已脱贫户人口和一般农户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确保不出现返贫或致贫。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体系。分片安排监测员,利用日常排查、入投诗、系统监测、会商研判等办法,全方位监测、跟踪和管理,指实发冲击致贫返贫。全面排查问题和风险点,并将预警分析告及时反馈各行业部门。

  (二)持续跟踪监测。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农户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对于红色预户,要根据情况变化和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全面评价农户的标情况,并视具体情况调整帮扶措施,确保脱一户稳一户、能致富可持续。

  东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8月5日

篇六: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

  和帮扶机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建立健全防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好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各项工作,巩固好脱贫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通知》,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测预警对象

  (一)监测人群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农户,包含:已解除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已解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全部纳入日常监测范围。

  (二)日常监测指标:重点监测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

  (三)重点监测预警及帮扶对象确定:对监测范围内人群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或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出现不达标的户,纳入重点监测预警对象,开展重点监测预警及帮扶工作。

  二、监测预警工作程序

  按照快速发现、及时响应、落实帮扶、风险销号的程序,跟踪开展监测,实现动态清零。

  (一)快速发现。主要通过六种渠道,及时发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确保应纳尽纳、不落一户一人。

  1.农户申报一批。农户可直接向村两委申请,经村两委和四支队伍核实研判,确定重点监测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实行周工作制度

  2.排查发现一批。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完善例会工作制度,充分调动辖区内工作积极性,利用村周工作例会,由村村民小组组长上报或者通过电话了解村民小组组长本组近期发生的病、灾、意外事故,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存在问题等突发状况户,同时村两委要补充是否存在遗漏等情况,最终形成本周发现问题清单,由村两委和四支队伍对反馈的问题清单中的户入户排查,确定重点监测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实行周工作制度

  3.行业部门筛查一批。按照分析比对下发的相关行业部门反馈问题线索,各村进行研判,确定重点监测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根据每月反馈线索时间,实行月工作制度

  4.信访及媒体监督发现一批。通过信访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由各村组织核查,确定重点监测

  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每月*号实行月工作制度

  5.平台分析一批。按照***利用监测预警平台分析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信息,下发各村,村级入户排查,综合分析,确定重点监测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每月不定期提供问题线索,实行月工作制度

  6.应急专项排查。按照反馈的因灾情等突发情况而影响收入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的应急事件,各村进行研判后,确定重点监测预警对象。

  责任主体:

  时间要求:在突发事件发生启动应急管理程序时,第一时间反馈。

  (二)及时响应。六种渠道发现的问题户,各村要第一时间作出反映,认真开展入户排查,综合研判,初步确定出重点监测对象,并第一时间上报,由上级部门组织人员入户核实情况后,下级部门负责每月*日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由上级最终确定的重点监测对象,按照交办问题,各村在次月*号前,按照“两类人群”识别认定程序,录入信息系统,并建立好帮扶台账。

  (三)落实帮扶。对确定的重点监测对象,各村要在当月底前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相关行业部门在接到交办的问题后,要对标各村制定的帮扶措施,简化工作程序,第一时间进行政策的落实。****负责跟踪落实措施,及时反映情况。帮扶工作要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针对其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点,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类开展帮扶,重点落实好产业支持、就业帮扶、综合性保障等帮扶措施,要落实监测帮扶责任人,确保风险能按期消除。

  (四)风险销号。按照村级研判、**核查、**抽查的程序,准确评估重点监测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消除。每月*日,**在上报重点监测对象时,一并将已落实帮扶措施解除风险的户,随文一并上报,以备**抽查。风险已经消除的在信息系统中标注,已经销号的可不再进行帮扶,但不做退出处理。

  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标实际情况和相关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制定本村的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方案。

  (二)细化分工,夯实工作责任。按照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对象确认“六种渠道”,各村夯实责任,确保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行业部门要提早理清相关数据,制定规范的信息表册,方便各村开展研判。

  (三)认真负责,切实改进作风。要切实担负工作责任,既要当好问题“发现人”,也要当好问题“销号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高度关注上级行业部门的反馈问题,如纳入重点监测对象的人群,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现象的发生,将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中,对于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风险解除不及时的单位,将上报予以追责。

  附件:

  20**年*月*日

篇七: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关于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总结【三篇】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黔扶领通〔2023〕9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抓细抓实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有关行业部门在监测端和帮扶端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部门间工作合力,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楠木渡镇共有贫困户196户641人,近几年来,在各项政策的帮扶和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镇大力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帮扶措施,截至目前,我镇贫困户已全面实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程序高质量脱贫。今年,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民携手步入小康社会,我镇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避免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地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目标。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克服疫情影响,坚决避免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根据省、市、县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要求,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地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5月初,组织召开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动态管理监测工作会议,印发了《楠木渡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动态管理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大类群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侧重产业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社会保障兜底、金融信贷支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8月初,再次组织召开开展贵阳市防贫预警监测App试运行工作安排会,印发了《楠木渡镇开展贵阳市防贫预警监测App试运行工

  作实施方案》,再一次将全镇“两类人员”进行了再次摸排,建立了脱贫不稳定户与边缘易致贫户防止返贫致贫预警长效机制,作为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监测问题全见底、预警风险全清零,实现“两类人口”动态监测、动态预警、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我镇积极组织合医办、卫生院、学校、人社中心、城建办、水利站等职能部门针对医疗自费过高、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过高,遭受灾害事故、劳动力剩余等对象进行入户核实。9月中旬,印发了《楠木渡镇进一步强化防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构建完善以行业部门筛查预警、镇村干部走访、农户主动申报等为主要途径的监测预警网络。对防贫对象中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应及时争取国家到户政策扶持,做到应扶尽扶。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返贫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三、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制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导致个别农户隐瞒家庭实际情况,争当贫困户,争当“边缘户”,无理缠闹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二是虽然“扶贫扶志”与“志智”双扶工作一直开展,绝大部分贫困户均从此项工作中受益匪浅,改变思路自力更生,但有部分贫困户懒惰性情根深蒂固,不愿靠双手创造致富,还存在“等靠要”思想。四、下步工作打算(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理论宣讲工作。引导贫困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和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物质脱贫和精神脱贫相互促进、同步提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宣传勤劳致富、守法致富的典型,面对面解答群众的疑问,让党的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政策宣讲解读、咨询问答等方式引导群众理解政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推进脱贫攻坚的责任意识。(二)继续巩固脱贫成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定力、持续发力,讲政治,强责任,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和安全饮水、易地搬迁后续服务、兜底保障等,不断巩固脱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抓具体抓深入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影响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影响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的风险集中点,以七项主要督查内容为重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解决,一个堡垒一个堡垒攻克占领,把每一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做实,以求真务实优良作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工作。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第三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总结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确保到2023年中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怎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收入不高或刚脱贫的群众返贫,成为当下脱贫攻坚的重要方面。今年以来市创新开展防范返贫工作,建立防贫帮困新机制,切实解决贫困人口返贫和困难群众临贫的“截流闸”和“拦水坝”,为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防范返贫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累计完成了12.55万贫困人口脱贫,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但是由于2014、2015年脱贫户不享受健康脱贫“351”“180”政策,面临着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在农村地区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一旦出现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过大的情况随时有临贫致贫风险,防范返贫工作形势较为严峻。2023年10月市扶贫办在赴河北省邯郸市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制定了防范返贫意见,切实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杜绝返贫风险。二、防范返贫主要做法一是框定防贫帮困对象。防范返贫工作惠及的对象不事先确定,仅框定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了防范返贫资金的杠杆作用。防范返贫对象的识别工作采取不事先确定具体对象、只设认定条件、入户精准核查收入的方式,覆盖县、南陵县2014、2015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无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识别出来的困难群众同时,重点关注两类群体,即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低收入户”和脱贫标准不高,截至目前收入水平仍较低的“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对符合防范返贫帮扶条件的户按照入户查核、公示确认、发放资金等程序及时给予救助。二是确定防贫帮困标准。为精准确定防贫帮困标准,根据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年度医保报销比确定了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的1.5倍为基准确定收入标准(年人均纯收入不高于5200元),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这个标准的农村人口纳入监测范围进行监测。为进一步精准确定实地入户核查标准,市扶贫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参考低保复核相关标准,制定

  了《市防贫帮困收入核查参考标准(试行)》,进一步精准界定户内收入。同时对于部分户内人均纯收入高于防贫帮困标准的户,但是家中确实没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支出负担明显高于家庭收入水平的户,也纳入防范返贫范围。三是设立防贫帮困资金。经初步测算,市财政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防贫帮困保障资金,为经数据监测、入户核查、评议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救助条件的户提供防贫帮困保障。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公示126户,发放防贫帮困资金49.6万余元。四是采取社会化经办。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通过“第三方”保险公司专业人员和完善的运行机制对经信息监测和个人申请的户开展收入核查,认定防贫帮困对象。同时市、县扶贫办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公司入户核查情况抽样复核,控制入户核查质量和精准度。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入户400余户,走访800余人次,完成核查383户,与医保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比对5000余条。三、防范返贫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建立一个体制机制。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防范返贫的实施意见》,重点关注处于贫困边缘的非贫困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两类人群,解决他们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的问题,解决了医疗政策方面的“悬崖效应”。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人保财险市分公司提供防贫帮困入户核查,充分保障核查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了优亲厚友的可能。目前人保财险市分公司配备了9辆户外勘查用车,配备了28名专职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专职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二)畅通两种监测渠道,切实解决群众难题。一是自上而下监测机制。每月5日前,由县级医保、民政、应急管理部门(其中教育部门每年3月和9月各监测一次)将监测信息报至县区扶贫(帮扶部门),经镇村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户后将结果交由保险公司开展入户核查。二是自下而上申请。

篇八: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

  扶机制,织密行业部门横向协同监测、县乡村纵向精准筛查的防

  贫网,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筑牢“防线”、紧盯“红

  线”、兜住“底线”,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以农村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

  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

  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平安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

  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政策性

  移民和自主迁徙农村居民困难户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对社区戒毒

  康复但存在返贫风险人员强化预警监测帮扶。

  (二)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

  线,结合自治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

  农村低保标准,2021年自治区参考值6000元,以后每年根据工

  作需要另行确定。脱贫不稳定户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因大病重病(以医疗机构确诊为准)、②因灾、③因突发事件(重

  大变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局部丧失劳

  动力、⑤因经营亏损(产业失败)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

  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存在

  风险;边缘易致贫户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家庭成员患

  大病重病或长期慢性病按合规分级诊疗个人自费开支较大的,②家庭供养2个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职学生)享受

  助学政策后常规开支较大的,③家庭

  遇到重大灾害、突发事件(意

  外事故、疫情影响),④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完全或局部丧失劳

  动力等引发的刚性支出较大超过上年度收入或收入大幅缩减的,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风险。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为

  收入高于监测值或家庭条件好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一

  般水平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

  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风险。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地要实时监测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疫情等各类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宏观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市场价

  格波动、企业严重亏损等引起的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

  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工程开展失败、大中型易地搬

  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风险隐患与易发

  生规模性返贫群体,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

  成的返贫现象。市县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

  急预案,加强帮扶措施落实,及时化解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三、监测方式和程序

  (一)监测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

  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的方式,进一步健

  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

  .农户自主申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政策宣

  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可到乡、村民生服务中心填写纳

  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纸质申请书或通过手机APP软件注册申报,申请人须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查询家庭资产和家庭

  成员从业情况等信息。

  .基层干部排查。县乡两级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工作机制。乡村干部、驻村干

  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结合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

  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负责日常监测排查核实。县区每

  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问题集中排查。

  .部门筛查预警。相关行业部门原那么上每季度一次,也可根

  据工作需要及时筛查预警对象并反应县乡村进一步核查。卫生健

  康部门每季度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

  测,筛查医疗机构新增确诊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等

  农村患者信息,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

  帮扶机制;医疗保障部门每季度筛查基本医疗合规保障后个人自

  费开支较大(超过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农村

  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患者信息,并定期筛查农村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卫生健康、残联部门每季度筛查新增

  重度残疾鉴定和残疾人办证信息;教育部门每学期筛查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失学辍学信息、困难学生资助信息;民政

  部门每季度筛查新增“寡、鳏、孤、独、残”或突发重大变故以

  及新增低保、临时救助等特困家庭信息;人社部门每年筛查农村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住建、水利、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

  或根据灾情筛查新增农村C、D级危房、饮水问题、受灾等农户

  信息;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筛查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

  的预警信息。各部门将相关信息及时反应至乡村振兴局(扶贫办)

  和相关县乡村进行预警核实。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定期向相关

  行业部门推送或共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监测核实连续两年收入

  相同或不增反降监测对象信息,及时反应相关县区或相关行业部

  门,及时开展帮扶,落实一户一策。

  (二)监测程序。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

  筛查预警等汇总的拟监测对象名单,须经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

  等入户核实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无异议的,上

  报乡级复核、初审,乡镇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级乡

  村振兴局(扶贫办)协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农户承诺授权查询家

  庭资产(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和家庭成员从业与社保信息(市级乡

  村振兴局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协调市辖区农户家庭资产查询),符

  合条件的县级乡村振兴(扶贫)机构批准确定为监测对象,乡村

  两级按要求采集录入监测对象基

  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

  息。公示期原那么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乡两级负责组织制定监

  测对象“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帮扶

  结对关系、落实帮扶措施。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包村干部、乡

  村网格员每季度入户回访一次监测对象,定期了解监测对象收入

  等指标情况。

  (三)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监测范围:对

  存在虚报家庭开支、隐瞒家庭资产财产、自费出国、高消费等情

  况的;单人户、老人户但其直系亲属家庭条件好的;过度医疗治

  疗、超范围使用报销名录范围之外营养类药物、进口类药物和进

  口类材料的;民主评议或公示过程中群众意见较大且当事人不能

  提供佐证的;存在违法行为及其家属故意行为造成伤害的、不按

  规定使用政策补贴的、其它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的。

  (四)风险消除。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对象,当年

  收入稳定超过监测范围值10%以上且“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

  的监测对象,按照“村级入户核实、村民代表评议公示,乡级综

  合研判、乡镇会议审核公示,县级信息筛查抽验、专题会议审定

  公告”的程序消除风险,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录入完善帮扶措施数

  据后标注“风险消除”。公示期原那么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风

  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仍较大的,在

  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程序。

  四、帮扶措施

  坚持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可使用

  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

  象开展精准帮扶。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可安排产业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

  益岗位补助等支出。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适当安

  排一次性交通补助。采取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监测对象开展产业和就业

  增收。

  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

  持。

  (二)精准施策划态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那么,根据

  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开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

  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

  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促

  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局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

  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缺乏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

  力,增强开展能力。

  (三)消除风险因户施策。对于风险消除稳定的,一次性帮

  扶政策中止帮扶,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于周期

  性、约定事项的帮扶政策(如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等),一

  个周期完成或约定落实后,不再监测帮扶。消除风险户不影响过

  渡期普惠性政策享受。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加强社会帮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捐助、农户自

  愿参与”,继续发挥闽宁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创新工作举措,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

  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坚决扛起政

  治责任,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

  格落实“四个不摘”,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自治区负

  总责,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市县乡党委、政府落实主

  体责任,充实保障基层工作力量,做好调查核实、识别纳入、信

  息采集、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定期回访等监测帮扶工作。各地

  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级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履

  行工作专责,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议事协调工作机

  制,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

  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依托

  政务云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

  警和监测帮扶。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

  网。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

  促指导抓好落实。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

  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

  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

  式,及时开展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

  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

  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机制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

  扶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做到预警风

  险全清零、监测问题全见底,动态预警、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销号。依托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

  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防止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九: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办法、进度等都部署详细、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打算。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州要求,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贏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改变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按照《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方法》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设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讨论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规范。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按照规范,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时间支配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发动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功效稳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觉的预警监测对象,准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仔细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仔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各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良的问题,要实行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仔细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解决相对贫穷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究建设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功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准时、有效控制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穷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根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大众称心度,全面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觉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穷户2021年持续稳定到达脱贫退出规范,有效防止浮现新的绝对贫穷,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成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根底。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

  缘由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别病、自然灾难、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对监测对象住房、教导、医疗、平安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改变状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别病、灾难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穷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四、监测方式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设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比"两不愁三保障"规范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准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定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状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下列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美相关信息数据。注:决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扬,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常控制的上访、信访、大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21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按照走访核实的状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比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状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觉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按照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觉的新增监测对象,准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状况,2021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浮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准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决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按照其实际困难反应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按照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状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比2021年脱贫退出的规范,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准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状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准时更新。

  六、帮扶内容

  〔一〕明确帮扶责任。各乡〔镇〕要针对边缘户落实决定帮扶责任人,准时开展走访入户,了解边缘户家庭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共同约定帮扶措施。同时,驻村帮扶单位要结合"两联一进"大众工作,将辖区内边缘户的帮扶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两联一进"大众工作统筹推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

  〔二〕产业就业消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有进展产业意愿的监测对象赋予工程资金、技术等必要的帮扶措施,帮忙其稳定进展产业;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精准提供就业岗位,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实现就业;对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监测对象,主动搭建销售平台,积极做好产销对接,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用好"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多渠道觖决农产品运卖难问题;对有特别困难的易地搬迁大众,着力解决好搬迁大众的产业、就业问题,让搬迁大众无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农业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进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平安住房保障。对边缘户唯一住房存在平安隐患的,在政策支持范围内,优先支配工程,或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赋予一次性补贴措施予以解决。脱贫监测户假设因各种灾难导致住房浮现平安隐患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立局、各乡〔镇〕)

  〔四〕根本医疗保障。对重病、长久慢性病、残疾等因病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县卫健、医保部门在政策允许的状况下,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十免四补助"和"三保三补三基金"医疗保障政策,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措施。(责任单位:县卫生安康局、县医保局、各乡〔镇〕)

  〔五〕义务教导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是家庭教导支出过高的边缘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建档立卡贫穷户的扶持政策赋予教导资助。(责任单位:县教导局,各乡〔镇〕)

  〔六〕饮水平安保障。对于边缘户中存在饮水困难的,县水务局要准时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并到达当地饮水平安评价规范。(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兜底政策保障。合理运用脱贫攻坚期内低保渐退帮扶政策,对脱贫攻坚期内有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低保规范的脱贫监测户视详细状况采取渐退帮扶,继续享受6-12个月低保;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采取脱贫不脱政策。对无劳动力的边缘户、特别困难户做好低保制度与防贫政策的有效连接,合乎条件的纳入"扶贫车间+托管"救助金的救助对象。对合乎低保、特困供给条件,应准时纳入低保、特困供给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七、时间支配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前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州脱贫攻坚办备案。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应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稳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准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绩,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美帮扶措施,建设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准时发觉、准时帮扶、准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准时回访销号,坚定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仔细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反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状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视、加大问责力度。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扶贫办《关于印发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精确把握新进展阶段,深入贯彻新进展理念,加快构建新进展格局,坚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和收入等方面,跟踪改变状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准时发觉、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浮现规模性返贫,稳固脱贫攻坚成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根本原那么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觉并将合乎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给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准时制定打算,实行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加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和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行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节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觉准时、响应快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节和数据分享,提升监测精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办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打消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安排收入低于2021年底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扶贫办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平安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难、浮现意外事故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等〕

  〔三〕监测程序。通过农户申报、乡〔镇〕街道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扶贫办决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打消评估,采取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街道确认后报市扶贫办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饮水平安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浮现生活困难状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扶贫办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教导、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伎俩进行筛查,准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扶贫办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分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起码与市扶贫办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决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扶贫办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准时反应相关部门和乡村,并由乡〔镇〕街道、村两级根据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采取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分级建设监测台账,精确记录农户根底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实行的帮扶措施、风险打消状况等内容,全部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扶贫办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打消评估和动态管理,准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打消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节。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按照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构造、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继续采取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根据从高到低分为"Ⅰ、Ⅰ、Ⅰ"三个等级,分离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丢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规范1.5倍左右的面临返贫致贫户。Ⅰ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Ⅰ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局部丢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进展动力缺乏,主要依赖产业工程和帮扶带动,浮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根本生活浮现困难的简单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定等种类,监测对象决定预警等级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按照风险改变状况实时调节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打消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根底上,标记打消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民政局等〕

  四、帮扶措施

  实行分层分类的方式组织实施帮扶。按照"省负总责、州市乡抓落实"工作机制,仔细落实省级相关部门关于帮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要求,州级层面指导县市按照监测对象实际制定帮扶打算、催促落实帮扶措施。市级层面,制定针对性帮扶打算、落实详细措施;各乡〔镇〕街道根据打算实施帮扶,对各项帮扶措施功效进行紧密跟踪。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的对象,实行以下措施分类施策。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进展产业条件且有产业进展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进展生产。

  〔二〕就业帮扶。对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按照培训意愿,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有用技术培训。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忙实现异地就业;对难以外出务工的,发动当地用人单位优先吸纳,帮忙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就业。鼓舞监测对象参加农村工程建立,多渠道就业。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给

  和暂时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根本生活不出问题。对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损害、重大疾病、自然灾难等根本生活陷入逆境的农户准时赋予急难社会救助和受灾人员救助。

  〔四〕扶志扶智。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究赋予物质嘉奖和精神激励。主动开展乡风文明建立,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倡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

  〔五〕社会帮扶。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置保险,准时化解生活生产风险。宽泛发动社会力量参加帮扶,有效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社会众筹"等平台,主动争取公益团体、爱心人士、慈善基金等公益资源支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近海街道、市扶贫办、教导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五、实施步骤

  开展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详细完成时限可按照省、州统一部署进行适当调节。

  支配部署〔3月30日前完成〕。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支配部署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催促推动〔5月30日前完成〕。市扶贫办指导乡〔镇〕街道、村两级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对象认定、分类监测和精准施策等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工作落实状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阶段总结〔6月21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扶贫办对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倡议,进一步健全完美工作机制,并将相关状况报市扶贫办。

  常态开展〔长久坚持〕。5年过渡期内,市扶贫办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准时发觉问题,有效化解返贫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落细责任。市扶贫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监测对象认定、组织实施分类帮扶、风险评估、动态管理等工作,教导、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分享与比对分析,准时通报浮现教导、医疗、住房和饮水平安隐患、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乡〔镇〕街道、村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按时上报预警人员名单,实施详细帮扶。

  〔二〕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合理支配财政投入规模,努力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入,保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运行。强化人员保障,各级要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队伍建立,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手抓,支配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干部,指派民政助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人员等做好详细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适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实地核查,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功效纳入稳固脱贫攻坚成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四〕减轻基层负担。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绩,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行业部门大数据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等信息分享,削减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篇十:如何开展防止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摸底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p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镇民政办、社保办等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对脱贫户进行数据比对与分析^p。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结合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村(社区)两委研究,通过镇级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上报县扶贫办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镇村扶贫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监测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省扶贫办依托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同步导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基础信息数据。镇扶贫办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及县扶贫办的工作安排,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

  (二)开展监测预警。各村(社区)要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省扶贫办将定期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对比和数据分析^p,建立月核查季通报制度,综合研判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收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发现返贫致贫风险较大的,在系统中通过红色标注进行预警;镇扶贫办和各村(社区)根据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对此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村(社区),将在全镇范围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提醒。

  (三)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排查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备案,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级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由镇扶贫办统一上报至县扶贫办予以备案;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履行镇级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予以备案的具体程序。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不稳定脱贫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不稳定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及时上报镇级,同时由镇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不稳定脱贫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村级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按照“县级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积极开展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统筹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抓好落实;镇村干部要按照县级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组织村级干部、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镇农办、镇社保办、镇民政办要根据边缘户致贫风险优先落实普惠制的产业就业、社保兜底等政策。镇市场办要结合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镇中心校、镇卫健办、镇中心卫生院、镇建设、镇农办要落实好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要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收入资金等,建立镇级救助基金和救急救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深入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实现稳定增收;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困户,视情予以补助;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加强扶贫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开发公共卫生员、消毒保洁员、宣传员、管理员等临时岗位,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对以前外出务工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帮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就近就业、发展产业等途径获得收入。加强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就业创业培训,加大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介招聘力度,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收集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利用“神买生鲜”等电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调动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镇直相关单位、各村(社区)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调研暗访。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开展调研暗访工作。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由镇纪委约谈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安排,注重工作实效,转变工作作风,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减少填表报数,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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