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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26 16:55:12 浏览量:

为重点扶持创建一批示范乡镇,进一步提高全市小城镇建设水平,助推打好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示范乡镇建设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紧密结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以人为本、规划先行、产业支撑、共建共享、示范带动、彰显特色的基本原则,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赣州实际的新时代小城镇建设发展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从2019年起,两年为一批次压茬推进,用五年左右时间、分四个批次,到2023年建成60个左右示范乡镇(2019年计划脱贫预摘帽的宁都县、兴国县、于都县、赣县区暂不作要求)。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努力把示范乡镇打造成为特色产业兴旺、城镇功能完善、镇村治理有效、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

二、主要工作

(一)规划编制

优先把示范乡镇列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乡镇,高质量编制完善示范乡镇各类规划。

1.修编或调整完善示范乡镇总体规划、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制定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计划。

2.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整合各部门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现“多规合一”和“一张图”管理。

3.加强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强化风貌特色研究。

4.加强规划实施监管,确保规划刚性执行。

(二)产业发展

将产业发展摆在首位,以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核心,培育全产业链,实现“一镇一品”、“一乡一业”。示范乡镇特色产业实现产值明显提高,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

1.培育特色产业。坚持宜工则工、益农则农、宜尚则商、宜游则游,每个示范乡镇培育发展1—2个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型乡镇立足脐橙、蔬菜、油茶等主导产业,至少做强一项品牌农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工带动型乡镇至少培植一家加工带动能力强、社会影响大的现代企业,打造成为县域农产品的加工基地。工业发展型乡镇以工业集中区为平台,发展资源开采与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形成规模效应。乡村旅游型乡镇走多元化旅游发展路子,全域共建、全域共享,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开发型乡镇突出综合功能,大力发展工业、商业、金融、交通等产业。商贸物流型乡镇至少建成一家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商贸物流中心或专业交易市场。城郊服务型乡镇积极发展与城市产业配套衔接的辅助产业,培育发展休闲观光、采摘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2.发展集体经济。示范乡镇的所有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圩镇所在地村(社区)用好用活村集体预留地、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等政策,发展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偏远村(组)可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方式,在圩镇置办商铺、标准厂房、仓储设施等物业,拓宽集体经济增长点。

3.带动群众就业。每个示范乡镇至少建成一家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产业经营主体。采取“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农户”、“村集体+农户”、“扶贫车间+农户”等多种方式带领群众抱团发展。

4.创优发展环境。加强对乡镇常住人员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城市(县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向示范乡镇转移,并给予土地、信贷、规费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完善示范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民生问题。利用“千企千镇工程”和赣粤、赣闽等交流平台,鼓励支持在外赣商回归就业创业。

(三)乡镇建设

1.统筹乡镇全域基础设施建设。

(1)镇域交通设施。加强建设规划与公路建设规划的衔接,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优化农村路网结构。

(2)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利用当地原生和多年生树种建设生态绿地系统。加强公共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沿河沿线等绿道网。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内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3)自然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切实保护文物古迹、老建筑、古街巷、特色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成镇区范围内树龄超过50年及以上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4)旅游服务设施:按照景区标准推进乡村旅游型乡镇全域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色民宿、旅游购物、旅游厕所、旅游停车等服务设施。

2.加快示范乡镇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交通设施。完善镇区道路网络,按照道路硬化平整、路灯照明达标、路面排水通畅、交通标识齐全的标准,对建成区内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建设和改造,同步建设管网设施,配套完善路灯、消防、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按规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合理划定道路停车位。

(2)给排水设施。实行集中安全供水,加快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建设及技术改造。新建及改造道路必须建设地下排水管网。按规划建设适当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方式和技术工艺,倡导建设小规模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排放。镇区污水处理率达75%以上。

(3)环卫设施。建立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至少建成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推行垃圾分类,着力解决乡镇生活垃圾“围村堵河”问题。深化“厕所革命”,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改造镇区公共厕所,消灭旱厕。

(4)电力、通信设施。电力、通信等架空线路原则上下地敷设。架空线路必须规范整齐,无安全隐患。

(5)教育设施。建成区内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规模和标准须满足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

(6)医疗卫生设施。至少有一所,建设规模和标准需达标的公立乡镇医院(卫生院)。

(7)文化体育设施。至少有一处向公众开放的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物,有开放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市民活动广场(应急避难场所)。

(8)商贸物流设施:抓好普惠邮政、“快递下乡”建设,基本建成覆盖乡、村的农村物流网络。按需完善金融服务网点。

(9)村(社区)活动场所。优化升级示范乡镇政府所在地村组(社区)场所,保障村级组织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建设规模和标准可高于一般村(社区)。

3.分类推进示范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以“六清二改一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推行农村环卫第三方治理和保洁员全职化。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户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在学校、村委会、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或改造乡村公厕。所有村组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0%以上的村组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至少建成1个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长效管理

1.创新管理模式参照县城管理标准对镇区进行管理,推行镇区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门前三包”、路长制等管理措施。按照“有队伍、有经费、有装备、有制度、有标准”的要求,探索设立镇村建设管理监督机构。

2.镇容村貌治理。

(1)镇区市容卫生。开展“垃圾不落地,乡镇更美丽”活动,道路、广场、绿地无放养家畜现象;
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乱泼乱贴、乱搭乱建现象;
运输渣土、石料车辆无漏洒、无带泥上路现象;
无污水直排现象。至少建设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场内设置水冲式公厕。

(2)镇区市政设施管护。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及时维修维护镇区道路、给排水等市政设施。

(3)镇区交通秩序。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划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标志标线,合理设置人行道信号灯。强化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停乱放等问题。

(4)乡镇风貌。推动“一乡镇一风貌”建设,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注重农房单体设计。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引导村民相对集中建房。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加强农村“空心房”、坑式厕所等拆后土地整理利用,持续美化村容村貌。

3.乡风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农村婚丧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风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农村移风易俗。以开展国家级、省级园林镇、卫生镇、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为抓手,塑造现代文明小城镇新形象。全面解决“老人住危房”问题,“清洁家庭”覆盖率达95%以上,“三沿六区”乱埋乱葬零增量并逐步实现无坟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批示范乡镇建设周期为两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9月前)。完成第一批示范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调整,按需编制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选址、土地征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筹划落实建设资金。开工建设一批工作基础较好、已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开展中期评估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制定各类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届时,按照制定的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考评验收方案,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并总结经验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高位推动。将示范乡镇建设作为“书记工程”,形成市县乡三级书记一起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赣州市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城建、农口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市领导挂点帮扶和市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对口联系制度。市直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出台支持示范乡镇建设政策措施,并加强行业指导。市、县(市、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示范乡镇挂职锻炼。

(二)创新体制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扩权强镇,依法依规下放示范乡镇建设急需且能承接得住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事项由各地自行确定。合理确定示范乡镇财政管理体制,2019年至2020年,第一批示范乡镇当年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60%以上予以返还,有条件的地方可全部返还。建立示范乡镇建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三)加大资金扶持。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将示范乡镇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两年内对每个示范乡镇投入不少于4000万元。在示范乡镇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及城市维护建设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除政策规定外,市、县两级政府全部予以返还。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和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发改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申报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支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管线迁移时,管线权属单位应积极配合支持并按规划要求无偿自行迁移。

(四)强化用地保障。自然资源部门对符合规划的示范乡镇项目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每个示范乡镇每年安排100亩商住用地公开出让。示范乡镇可对建成区内历史遗留的粮管所等国有土地及周边区域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的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利用。积极支持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试点。

(五)加强考评激励。将示范乡镇建设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市委、市政府根据考评情况予以资金奖补,用于示范乡镇工程建设。第一批设一等奖1名,奖励资金1000万元;
二等奖2名,奖励资金800万元;
三等奖3名,奖励资金600万元;
对其他合格的每个奖补200万元。对先进个人予以市级表彰,对发展产业有方、工作成效明显的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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