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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6篇

时间:2023-05-01 08:35:04 浏览量:

篇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分类等基础理论的认识达成一致,旅游开发研究的热点集中于开发价值、开发原则、开发方式、开发影响及实证五大方面。针对这一现状提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建议。

  标签: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

  研究现状

  1.1基本概念达成共识

  (1)基本概念的确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兴起。但对其概念却并未有准确的界定。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概念被确认。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确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的确定,使其保护与开发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与行动中来。

  (2)类型的界定。

  “一个完整的‘无形文化遗产’涵盖一个很宽泛的范围。它包含了传统语言和口传遗产;传统宗教和礼仪;工艺设计和美术作品、音乐、诗歌、戏剧、舞蹈、服饰、厨艺、狩猎、园艺、纺织、医疗、处理冲突的方法等。”根据定义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一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进行归纳,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民间美术、民俗等十大类别。此外还有人按照非物质文化申报的标准与申报程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亦可按等级划分,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与县级。目前,上述依据已基本被大家认可,受国务院出台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分类的影响,以表现形式、内涵为划分依据的分类方法已被广泛认可。笔者认为,无论是内涵与表现形式划分法还是等级划分法,都是我们整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据,在旅游开发中应结合使用,例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优先级的问题就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等级综合评价。

  1.2研究热点分布集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热点主要集中于开发价值、原则、方法、案例实证、影响五个方面。

  (1)开发价值、原则、影响认识一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价值、原则与影响,国内大多数学者、专家的态度趋于一致。价值方面:王宁、朱祥贵、詹慕陶、一帆等诸多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审美、文化、科学价值,对其进行旅游开发将会带来社会、经济、环境的三重效益。开发原则方面:陶思炎、黄丽华、谢科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观点可总结为可持续原则、保护原则、吸引性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基本保证。开发影响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影响,学者的态度可以分为两种,罗明义、徐赣力等人认为旅游开发将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造成破坏;马晓京、肖曾燕等人认为恰当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合理进行旅游开发将有助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种观点为大部分学者所赞同。

  (2)开发方法、实证研究日益增多。

  就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式来看,日益丰富多样,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主题式旅游开发模式、实地村落式开发模式,(实地浓缩式开发),模拟景观式开发(再现式开发),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流行的节庆式旅游开发模式(短期表现型开发)、公园式开发模式(创新式开发)。随着我国旅游规划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当前的旅游开发模式又有了更多的创新,如近来出现的实景舞台式旅游开发模式、情景体验式旅游开发模式等等,大大丰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理论。就实证研究来看,案例日益增多,如:王若、管宁生对云南丽江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吴承忠对鄂西土家族民俗文化的旅游价值的研究;张捷对九寨沟藏族民俗文化与江苏吴文化民俗旅游资源比较的研究;陶伟等对宁夏回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研究。

  1.3开发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

  旅游者需求的多样化、旅游开发模式的多样化,导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旅游开发的深度与广度日益加大。以民俗旅游为例,民俗旅游从形态结构而言,将其开发为“民俗物质旅游”、“民俗行为旅游”、“民俗精神旅游”和“民俗语言旅游”等;就民俗分布的空间方位而言,民俗旅游又可以分为“西北民俗游”、“西南民俗游”、“华北民俗游”、“东北民俗游”等。就民族种类而言。又推出了“藏族民俗游”、“壮族民俗游”、“苗族民俗游”等旅游产品,开发的深度日益加深。此外,查阅的文献来看。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诞生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广度逐渐加大。除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外,文学类,医药类、舞蹈类、音乐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旅游开发相继出现,如:张艺谋策划的大型实景舞台剧《印象·刘三姐》产生了世界轰动效应,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旅游开发提供了经典案例。

  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科学开发理论

  科学、完善、系统的指导理论,是非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成功的保证。虽然我

  国已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类型,旅游开发方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也日益多样化,但是系统科学的开发理论体系尚未建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研究方法;二是缺乏科学的资源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三是缺乏科学系统开发实践理论。

  2.2品牌意识有待提高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产品,与其它物质产品的经营一样需要上档次的市场运作,需要有“商业包装”,需要树立品牌,打造成旅游精品,这一切尚需要从深处挖掘,進行创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档次较低,例如许多民俗村的民居都是房檐上挂几串辣椒,房内摆一台织布机,游客进门三件事;喝茶、跳舞、坐花轿。这些重复和单调的旅游产品,既缺乏独特性,又令游客感到乏味,在旅游市场竞争中,缺乏一定的竞争力,效益也将普遍较低。

  2.3开发广度与深度有待加强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型丰富、数量众多,而当前的旅游开发仅仅集中于民俗旅游活动,而别具特色、充满奇趣、富有审美、科学文化价值的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成为民俗旅游的点缀,并没有深入挖掘其旅游价值,在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上需要大大加强。

  建议与对策

  3.1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推进

  须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1)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分布状况,绘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图;(2)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开发效果的评价体系;(3)确立我国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资本运作理论、战略模式选择理论市场开发理论;(4)负责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进行形象设计以及宣传组织策划工作。

  3.2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

  人才是进行旅游开发的动力资源,为确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应尽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学科。学科项目建立设想:(1)课程类别:国家普通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课程;(2)课程级别:本科生、研究生;(3)课程目的: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类型的文化学习实践活动,使学生认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特点,能够运用所学旅游开发理论,进行科学开发,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工作。

篇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摘

  要

  丽江古城拥有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内容广泛、独具特色、悠久古老,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这些资源为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旅游资源,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同时也使丽江旅游业保持独具特色的旅游吸引力。文章首先对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的概括,阐述了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类型。然后根据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现状,指出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合理开发和利用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让游客透过宝贵的非遗文化,认识丽江,感受到丽江原真、传统的本土文化,增强丽江的旅游吸引力、提高丽江旅游的知名度,并在旅游开发利用的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丽江古城;旅游业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被称为活态文化和无形文化,它是一个区域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现阶段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但是如何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使其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更为重要的课题。

  丽江古城是近年来的重要旅游热点之一,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开发对当地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丽江古城旅游保持生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开发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保护纳西文化。在全球化的形势下,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文化包括民间的、非物质文化在内的文化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一些文化也相应地被同化甚至面临濒危。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使更多的人认识丽江古城的丰富文化,也可以引起人们对该文化的保护与重视。丽江古城的文化是纳西文化的集大成者,因此,合理地开发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显得更加重要。

  旅游业在当代的快速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得到了切实的体现,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机遇。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还是一种需要大力开发的旅游资源,如何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使其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更为重要的课题。遗产旅游是向人们展示遗产的最好方式,它也能够激发人们对世界遗产的热爱、赞赏和尊重,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人们认识到遗产地保护的重要性。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大多数没有与物质文化遗产严格区分开,对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中期,主要集中在20世纪末期。主要有三类研究:①研究论文及研究情况综述;②关于遗产旅游的著作;③关于遗产旅游的国际会议及会议论文。较早的有泰德恩(Tilden,1977)的论文《InterpretingOurHeritage》等。到八、九十年代,文化遗产旅游研究不断升温,相关的成果也逐渐趋向于多样化,KAnnalsoftourismresearch》在1996年所出的关于文化遗产旅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这些研究包括文化遗产与旅游发展的关系研究(Nuryanti,1996)。T.C.陈和米勒仁C.Chang&Milne,1996)具体研究了文化遗产旅游对城市经济((urbaneconomy)发展和城市空间((municipalspace)拓展的影响,米塞(Meethan,1996)则从消费层面探讨了文化遗产旅游在城市消费体系中的结构地位及其经济作用,旅游对文化遗产的论释(interpretation)(Moscardo,1996;

  FowlerP.,1989),及如何保持文化遗产的真实性(authenticity)(Cohen}

  1988;

  Crang}

  1996)以及游客管理,旅游发展对遗产旅游地的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对遗产地居民生活及地方文化的影响,对遗产旅游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遗产旅游的作用和功能,遗产旅游地的特性及其在旅游地建设中的作用等方面,也是文化遗产旅游究的热点话题。

  (二)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研究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通过对中国期刊网以关键字“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的检索,可以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研究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三方面:概念研究(11%)、保护研究(63%)以及开发利用研究(26%),专门保护研究占了一半以上,主要集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问题、保护原则、理论探讨、保护措施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还是人们关注的核心和焦点。

  文化旅游一直是丽江古城相关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有很大部分的研究是在把丽江古城定位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所做的。李静(1999)提出要丽江旅游业应突出特色就要注重旅游文化的建设:喻柏荣(2000)研究了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策;和丽东(2001)对丽江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认为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培育丽江高品位的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是解决危机的重要途径之一;杨慧(2002)提出要让古城居民尽快参与到对古城生态和文化的开和保护中,并建立适合当地特点的文化行为及管理模式;各级政府应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认真研究和探索使旅游业与古城保护协调发展的措施;魏小安、窦群(2002)就云南丽江旅游发展与大研古镇的发展方向问题进行了探讨;杨慧(2002)探讨了旅游发展与丽江古城命运发展之间的关系;林幼斌、翟勇(2003)从“丽江模式”看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张波(2003)以云南丽江旅游业为例探讨了旅游业发展中的文化价值论;杨宏浩,杨桂华(2003)以丽江古城为例从文化生命体的观点审视文化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朱桂香(2004)探讨了东巴文化对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林锦屏、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周鸿、何云红(2005)以云南丽江三元村为例试图从开发乡村旅游的角度来保障优秀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罗冰清(2007)就丽江古城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模式。

  (三)小结

  丽江古城的研究尽管有许多文献,但是大多数是停留在介绍当地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学术性的探讨相对不足,从非物质文化旅游合理开发与利用的角度的研究就更为有限。针对上述存在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本文立足于丽江文化的核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对策对策进行探讨。

  三、非物质文虎遗产基本概念及分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世代相传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与之相关的实物场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如下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并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个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个性和特质,也是各民族得以自我认定的历史文化凭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及分类

  根据《非遗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分为六个方面:传统口头文学及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传统技艺;传统礼仪、节气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根据非物质物化遗产的属性特征,又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表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几种主要类型1类型

  表演类

  表现形式

  表现特征

  传统戏剧、曲艺、民间音乐、舞蹈等

  除音乐外,其他一般都具可视的形象。

  技艺类

  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烹饪技艺、本身不具备形象,可以通其他技能等

  过具体的实物反映出来

  民俗仪式类

  祭祀仪式、庙会、书会、传统节日、主要通过人的行为传播,习俗等

  有时需要实物做辅助品

  没有具体的形态,依靠人的听觉传播

  民间文学类

  语言文学、方言日语、日头传说等

  (三)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1.丽江古城概况

  1997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一致通过将丽江古城(含大研古镇,束河古镇和白沙古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丽江古城从众多的同类旅游景点中脱颖而出,随着丽江旅游业的发展,现在丽江古城己经成为了丽江市旅游景点中的“景脉”。

  丽江古城由大研古镇、白沙古镇和束河古镇三部分组成。大研古镇内有30%的居民仍在从事以铜银器制作、纺织、皮毛皮革、酿造业为主的传统手工业和商业活动,这些手工艺和商业活动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研古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齐全,各种类别都占一定的比例,占主导地位的是口头传统类、传统表演艺术类的音乐和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白沙古镇在大研古镇以北8千米,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统表演艺术为主,具体指白沙的绘画艺术和“白沙细乐”。束河古镇位于大研古镇西北4千米处,该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统手工艺技能占主要地位,时至今日,束河古镇依然保留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手工作坊。

  表1引自吴馨萍,无形文化遗产概念初探,2005,66-7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2.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

  丽江古城具有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表2丽江古城主要非物质遗产一览表2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

  口头传统类

  亚类

  具体景观和形式

  文献古籍和传《鲁般鲁绕》、《崇搬图》、《东埃术说

  语言文字

  埃》、《东埃术埃》《东巴经》等

  纳西语和东巴象形文字

  纳西古乐、白沙细乐、丽水金沙等

  东巴舞、“窝热热”、“阿丽里”、“打跳”

  “丽水金沙”等

  传统表演艺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民俗活动与礼东巴教祭祀活动;纳西族的婚俗、丧类

  仪

  节庆

  葬等

  三朵节、棒棒会、七月骡马交易会、三月十五龙王庙等传统节日

  东巴国际文化艺术节、世界遗产论坛、雪山音乐节、撤庆设市庆典、七星国际越野挑战赛、“丽江束河中国情人节”、兰花展等

  传统手工艺技能类

  木雕、扎染、皮毛皮革制作、刺绣、编织、民间纺织、金属加工制作、造纸等

  由表2可以看出,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为丽江古城的旅游开发利用提供了优质的旅游资源,同时也为丽江古城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四、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现状分析

  目前对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集中体现在东巴象形文字、乐舞及传统节日三个方面。

  表2引自罗冰清,略修改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一)象形文字的开发

  在大研古镇中,有一个重要的旅游景点叫做猜字壁,石壁上刻了一些东巴象形文字供游客们猜测。另外有许多刻着东巴文字的旅游商品,如布衣铃、东巴木牌画等。这些旅游商品虽然以不同的形式展示了丽江古城的象形文字,但是给予旅游者的印象不够深刻,旅游者对这类旅游产品只会留下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

  (二)乐舞的开发

  纳西古乐是丽江古城开发比较早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它是明清时期传入云南的汉族道教音乐。与其他的洞经音乐相比,《纳西古乐》完整地保持着洞经音乐的庄重和纯正,具有古朴典雅的江南丝竹风韵,同时又带上纳西民族色彩,使人体味到一种悠远、超然又玄妙的意境。纳西古乐这一被国外称为“在中国各地已失传了的音乐”,由《丽江洞经音乐》和《白沙细乐》两部分组成的。保留的乐曲有《八卦》、《山坡羊》、《浪淘沙》、《水龙吟》等20余首。1986年大研古乐会重建并开始演出,此后到丽江的外国学者和游客识得这一乐曲,惊叹彩云之南流行着中国地道的古典音乐。“丽水金沙”自2002年5月1日公演以来,至今已演出上万场,受到中外游客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纳西古乐作为东巴洞经音乐的精华,是宣传丽江、介绍丽江的一个新窗口。

  (三)纳西族传统节日的旅游开发

  纳西族的传统节日与汉族相同,但在节日内容上有所差异。纳西族还有属于自己的民族节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有些节日也已经作为旅游产品逐渐被开发出来。如火把节,丽江纳西族的火把节十分隆重,每年的火把节都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到丽江旅游。2006年丽江束河古镇还举行了中国首届东方情人节。这样的节日不仅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同时还为当地的游资源增加了附加值。现阶段,丽江古城传统节日开发正处于由原来的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型的过渡期。五、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价值

  (一)宣传丽江古城的形象品牌价值

  丽江古城在塑造树立自己的旅游形象时,若能够将独具魅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因素进行有效融合,一定能吸引广大的游客。在进行旅游宣传、旅游项目策划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可以为融入的重要元素。以古城的东巴文化为例,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它已经成为丽江旅游业的一张名片,东巴古乐坊、东巴纸坊等传承地除了大力吸引了游客的眼球外,也促进了传统民间艺术的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增强丽江古城区域旅游形象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是旅游策划的重要元素。

  (二)提升旅游产品的审美、艺术、体验价值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元素,正是由于有了纳西族历史上的各种神话、传说、民俗等文化的吸引,旅游才更有意趣。丽江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其中有许多民间艺人的艺术创造,呈现出无与伦比的艺术技巧和独一无二的艺术形式,能深深打动游客心灵、触及游客情感情感。通过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作品,我们可以形象地看到过去的历史事件、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方式、不同人群的生活习俗,以及他们的思想与感情。吸收了当地特色文化的旅游产品的艺术创作方式、艺术特点和艺术成就提升了旅游产品的审美、艺术和体验价值。

  (三)弘扬丽江古城的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的旅游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素材,具有很好的旅游教育功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得运用到旅游开发当中,能使游客在轻松的旅游过程中,对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有观有感有体验,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游客的认同感,甚至上升为民族自豪感。除此之外,利用非物质文化资源发展旅游事业,也可以增强游客、当地居民以及当地政府对这一资源的重视与保护,并促使相关部门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进一步挖掘、整理和保护。

  在纳西族聚居的云南丽江古城,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节会庆典、民族习俗、民族信仰等活动来开展旅游,让游客感受当地社会、文化、宗教等多种人文因素。不仅可以弘扬当地的历史文化,也可以满足外来游客求新、求奇的旅游动机,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旅游,让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也可以有效地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古城居民的文化生活,从而构建和谐的旅游目的地社会环境。

  六、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开发利用还不足,且缺乏可观性和参与性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丽江古城对象形文字、纳西乐舞等都有了一定的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开发,但是这些开发出来的旅游产品大多数都停留在观光基础上,可观性和参与性都还不够。这也就是说这些旅游产品还属于旅游产品的基础层次,在开发层次上还可以继续延伸。同时这些被开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占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小的比重,开发的空间还很大。

  (二)旅游开发利用缺少规范的管理体制

  作为展示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物质载体旅游商品来说,由于缺少规范的管理体制,也没有一种具体的规范条例,所以有些商贩没有秉承对文化尊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随心所欲地制作旅游商品。如一些商贩书写象形文字并不符合规范甚至是错误的,诸如此类的一些问题不仅会影响旅游者对当地文化的态度,甚至会对文化的原真性产生很多怀疑,这无疑不利于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

  (三)面临着严重的传承危机

  由于旅游经济的迅速发展,古城中的房价地价一直上涨,出于利益和生活的考虑,许多古城中的纳西族土著居民将古城中的房屋出租或者出售,到新城中另购住所,租赁或购买房屋者基本上都不是本地的纳西居民,大多数是来自四川、浙江、福建等地的商人,还有部分港商和台商,这样必定就导致了古城中纳西族人民的人口发生置换,而纳西居民是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依托者和传承者。除此之外,丽江古城中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直接获取经济效益,导致传承人越来越少,部分民间技艺甚至面临着失传的危机,这些现象对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以及开发利用是非常不利的。

  (四)产品开发程度还不够

  在古城的各个景点随处可见各种雷同的旅游产品,丽江古城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的文化虽然同根同源,但是在表现形式上还是有所差异,因此在开发过程中应该找准各景点各片区的文脉,由此来设计不同的旅游产品。大研古镇中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类和传统表演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作为主流来发展;束河古镇中有许多手工业作坊,所以应该突出其传统手工艺技能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类和传统表演技艺类可以作为辅助发展的旅游产品;而白沙壁画就应该突出其纳西绘画艺术和“白沙细乐”这两大主题。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五)旅游从业人员总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理解还不够

  近年来,关于丽江导游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绝,多数旅游从业人员对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识还停留在较浅的水平。此外,由于受到受高额回扣诱惑,导游以进店购物游为主导,既造成诚信旅游的丧失,也使游客难以领略和体验丽江古城的原真性和文化内涵和特色。

  七、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对策分析

  (一)开发体验型旅游产品,加强游客参与性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表演类、技艺类等本身就包含了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活动,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可在其基础上,进行宣传促销,打造品牌,举办旅游节庆活动,促进旅游发展。旅游者要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仅仅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用眼睛去看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真正体验参与的过程。

  可以将把一些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产品集中到一块,拿出一定的院落,展示、加工和游客体验同时进行,在东巴书院、纳西大铜院、纳西的银器、工艺品院、纳西的木雕院等地进行;让旅游者亲自到当地的居民家中品尝真正纳西风味的饮食,也可以是亲自参与一项丽江传统工艺品的制作,抑或是在纳西居民家中和他们共同生活几天;可以让旅游者学习“打跳”,甚至可以和当地的纳西人民学习唱一些比较简单的纳西歌曲。体验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品的开发,不仅给旅游者带来了深刻美好的旅游印象,也可以刺激旅游消费,同时还调动了当地居民的社区参与能动性。这类旅游项目不仅为旅游者了解丽江古城文化打开了一扇窗户,更重要的是将旅游者从观光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吸引大量的旅游者参与到旅游活动中。

  (二)在进行开发利用的同时保持原真性,注重保护原则

  丽江古城作为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己经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重视,但是如果开发不当,不仅不能继承和发展丽江古城古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极有可能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消亡。因此在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将保护与开发利用统一起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性开发。

  因此,在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过程中,要彻底抛弃传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统的发展观中的糟粕,一树立起新的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既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序的、盲目的、过度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开发,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做法,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好民族非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着眼长远,合理利用。要把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在保护的同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以丽江的纺织业为例,其一直停留在手工、半手工的木机阶段,丽江土布就是在这样的技艺下的产物,丽江土布的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注意原料要坚持使用纯棉材料,在颜色和纹理等方面都要保持原有古朴的风貌,同时也可适当融入迎合现代人审美的元素。以此寻找到调和东巴文化古朴性与现代化、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结合点,既能满足旅游者求奇、求新、求美的心理需求,又能保持东巴文化的独特性、古老性和民族性。

  (三)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体制

  政府应通过工商、旅游、物价部门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与经营过程中有法可依。如“丽江锁”、铜器加工等久负盛名,这些技艺也成为了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的重要资源,在这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做到保证质量,如对每一件金属工艺品的成份都做一个说明或者备注,对东巴纸的制作流程进行监管,统一采用传统工艺融入高原特有植物进行制作,并建立相应的监督体系,致力于开发突出丽江纳西文化特色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制作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和珍藏价值的旅游产品。

  除此之外,旅游相关部门也应针对旅游从业人员建立监管体制,进行合理的整顿和管理,并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学习。旅游从业人员是与游客的直接接触者,他们传递给游客的信息直接影响着游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理解。同时旅游相关部门还应确立一个能使政府、古城人和外来投资者共同受益的合理方案。防止因外来人和外来文化过多介入而使古城本土文化走向商品化,最终流失这一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

  (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并发展新一代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要靠传承人来延续和升华,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是保护好传承人。同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离不开下一代。丽江市非遗保护中心应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通过政府向相关部门及民间筹集资金给予经济支持和保障。对于发展新一代传承人,因青年一代崇尚现代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文明,对民族传统和文学艺术逐渐失去兴趣,导致不愿学习继承。针对这一现象,可通过举办“文化遗产日”等系列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通过比赛、竞技等形式选取新一代传承人进行培养并进行资金奖励。

  八、结论

  每一个时代都有责任将几百年前、几千年前的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旅游开发对非物资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有着积极的作用。丽江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内容广泛、种类齐全,特色鲜明,为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利用己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开发的力度和程度都还不够,在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制约丽江旅游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研究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利用对于保持丽江旅游业的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能为丽江古城的旅游开发提供参考。

  丽江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篇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体验,是一个天然的旅游品牌。现今中国各地着力于结合当地文化推出具有在地特色的旅游体验,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和发展迅猛的旅游业完美契合,并借观光之名推广文化之美,既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发展了当地的经济。本文将以新疆博湖县为例2014年5月,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博斯腾湖景区为国家5A级景区。详细分析和阐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这一观点。

  标签: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

  博湖县

  一、绪论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各国都被重视,中国也在不断的申请新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推广已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各地方政府也配合中央,积极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推广工作中去。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艺术审美追求的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如何完美的结合文化和经济变得十分重要。要做到既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推广不被破坏而且能发展当地经济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怎么样平衡两者具有很大的学问。新疆博湖县作为我国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旅游开发圣地,是一个可以用来分析的好列子。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简述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定义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种传承文化的表现形式,当然是以人为本。”[1]新疆博湖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自于当地少数民族日常生活,表现的也是蒙、维等少数民族一直以来传承下来的文化。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别。“不同的划分标准就有不同的类别。比如说按照等级来分,主要有世界级、国家级、省级等依次往下。”[2]这里要说明的是按表现形式来分。主要类型有:表演艺术、民俗、传统手工艺、语言文学类、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等。这样的划分比较详细,而且易于区别。

  新疆博湖县被称为“塞外江南”,除了景色优美之外,独特的文化是一个招牌。诸如沙吾尔登,托布秀尔,蒙古刺绣,蒙古长调,蒙古服饰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乃至国外的游客。这其中就包括了传统手工艺,民俗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利弊

篇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遗”在旅游开发中的问题与策略研究

  “非遗”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旅游业的发展中,非遗旅游成为了一种热门的旅游方式,有利于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非遗在旅游开发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探讨。

  非遗旅游所涉及的文化传承者数字不足,专门人才匮乏,导致非遗旅游产品的开发难度提高。传承人数量少,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旅游需求,为了满足旅游市场的需要和旅游商业的追求,一些地方采取了仿制和彩票等方式,暴力扩大自身的非遗旅游产品。这种做法破坏了非遗的传承性质,瞬时收益挤占了长期发展的空间。

  非遗旅游存在诸多“旁门左道”行为,包括一些旅游景点将虚假、无趣味、经济性质的环节放在非遗项目的前面,导致游客在参观非遗项目的时候感觉疲惫,乏味。这种“避风港蹄”的做法,破坏了非遗旅游项目的真实性和美感性质,同时也被视为欺骗和消费者欺骗行为。

  非遗旅游项目的商业化、市场化推广也导致了其的商业性越来越强,社会实际上更看重的是生产和消费,而不是文化本身。非遗旅游项目的消费价格越来越高,抢占了正常的市场需求,成为了一种掠夺性的经济活动。这种趋势有助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但同时也造成了非遗的沦陷、非遗文化的低质化。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切实加强非遗旅游的保护和传承。首先,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上,通过传承人的转移,扩大非遗传承的规模,并使非遗传承现代化,以更好的贡献非遗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其次,应该加强非遗旅游项目的设计和开发,推广真正有文化内涵和历史文化价值的非遗旅游景点,弱化商业化和市场化推广,保证非遗旅游项目的正常运作。非遗旅游产品在开发过程中应该注意遵守非遗传承的原则,尊重文化自身的灵魂。做好非遗文化保护的同时也要利用市场力量,发挥非遗旅游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总之,对于非遗在旅游开发中的问题和策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仅仅依靠寻求“维权”或者其他的手段是不够的,需要加强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工作,通过合理和规范的运作方式,推动非遗旅游的持续发展。

篇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是在旅游产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逐渐增加的一种旅游形式。这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汇聚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因此成为了旅游中宝贵的资源。但是,挖掘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需要系统的开发研究,以期实现其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传承下来的、用于生活和节庆的各种文化形式和表现。旅游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它包含了各种旅游行程、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行为等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旅游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旅游可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凝聚。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们更加关注一些有艺术、文化特色的旅游目的地,这种旅游形式也逐渐得到了推广。这种趋势反过来又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凝聚,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推广,旅游业又获得了更多的新鲜元素。

  2.旅游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旅游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桥梁,它可以让更多的人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加深对文化的认知和认同。同时,旅游的推动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使更多人愿意去保护和传承它们。

  3.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旅游提供更多的旅游资源和吸引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这些特色和内涵成为了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通过挖掘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能够为旅游产业提供更多的吸引力,增加旅游的经济效益。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在我国早已开始,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逐渐成为广大旅游从业者和学者研究的热点。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和保护策略的研究。对于开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策略问题,学者们围绕“开发与保护”、“价值与规制”等课题,开展了大量深入的探讨。

  2.管理与运营的研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也面临着很多管理和运营方面的问题。因此,在研究中围绕“管理”、“品牌化”、“规划”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管理与运营。

  3.市场化推广的研究。市场化推广是衡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学者和从业者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

  4.产业联盟的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需要多方合作的支持,构建一个产业联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在研究中也探讨了如何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业联盟,为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1.传承和创新不足。一些地方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时,单纯地进行复制和模仿,缺乏创新和创造,导致旅游产品缺乏新鲜度和吸引力。

  2.未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往往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环境负面影响。但是,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不能单纯地关注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3.旅游市场缺乏竞争力。现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产业的竞争中,往往出现同质化、商业化、单调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旅游业者需注重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4.对文化资源价值未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对文化资源价值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缺乏对文化原始内涵的理解和挖掘,无法真正挖掘出文化遗产的价值。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旅游业者需要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时综合考虑保护与开发、管理与运营、市场化推广等方面的课题,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价值的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旅游从业者不仅需要通过探索、研究,注重文化挖掘和价值创新等方面,也应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正规化和专业化。

篇六: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形式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一系列的传统的艺术、习俗和表演,这些东西在某些地方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传统,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一代代传承下来。随着旅游业的兴盛,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把它们融入到了旅游开发中。那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形式研究就变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1.文化体验式旅游

  文化体验式旅游是指旅游者能够亲身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去,体验古老的传统文化。例如,可以在田间地头学习田间作业,或者是学习古代留下的医药知识,参观古代的制陶和编关等。这样能够使游客深入了解和理解当地的文化和传统。

  2.文化旅游村建设

  文化旅游村建设可以从源头出发,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与传承,在其基础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合适的场所。这样游客就可以在文化旅游村中近距离地观赏、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可以在美丽的村庄中欣赏民间歌舞或是欣赏农村集市的民俗活动等。

  文化浸润式旅游是指旅游者能够沉浸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渗透到旅游的各个方面,包括住和吃等等。例如,可以在具有历史沉淀的古建筑中住宿和享受地方美食等,这样可以让游客体验神秘的文化内涵和当地文化氛围。

  文化活动式旅游是指旅游者可以通过参加各种文化活动来了解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活动通常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例如,可以参加当地的民间藏戏,去山区赏花,参观乡村庙会等等,这样可以让游客深入了解自然环境和文化底蕴。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形式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从而让游客更加深入地了解和感受在这个地方所保留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当地历史文化。这里也希望旅游业和文化保护部门能够更加紧密地合作,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开发,实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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