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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07 08:30:09 浏览量:

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的实施意见社区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XX在不同发展阶段形成了不同类型社区,各类社区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实施意见(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实施意见(范文推荐)

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的实施意见

社区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XX在不同发展阶段形成了不同类型社区,各类社区打上了深深的时代烙印。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全国城市基层D建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全省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市建设,现就在城市社区(本实施意见所称城市社区为街道管辖社区和县政府驻地的城镇社区)开展分类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宜居的生活优势,提升对各类人才和资源要素的集聚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突出D建引领,固本强基。加强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突出主要形态,科学分类。根据社区居民住房形态、历史沿革、居民结构等主要特征确定类型。

——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社区分类治理的突破口,切实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紧扣不同类型城市社区治理中重难点问题,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不断破解社区治理难题。

——突出政府负责,公众参与。政府履行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坚持依靠居民群众、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突出科技支撑,改革创新。整合社区现有各类服务资源,通过利用各种智能技术和手段,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彰显中国科技城社区治理特色。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自身实际,创新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举措。

(三)工作目标。2021年3月底,城市社区分类全部完成,厘清每类社区治理短板弱项;到2021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力争每类社区基本形成一套较为务实管用的治理办法;到2025年,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取得重大进展,城市社区治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二、科学划分城市社区类型

根据城市社区的主要形态,城市社区基本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1.商品住宅型社区:主要是指以商品住宅小区为主形成的社区。

2.商圈楼宇型社区:主要是指辖区内商圈市场、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较多,楼宇经济较为活跃的社区。

3.老旧院落型社区:主要是指辖区内房屋建筑陈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缺乏、物业服务管理较为滞后的社区。

4.国有企业改制型社区: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职工居住较为集中形成的社区。

5.单位集中型社区:主要是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较多的社区。

6.城乡融合型社区:主要是指处在城市建成区与郊区乡村接壤地带,在共同地域基础上由市民、农民、外来流动人口等构成的社会共同生活体。包括村改居社区、拆迁安置社区等。

各地应结合上述六种基本类型,立足自身实际,科学合理动态划分社区类型。

三、明确靶向施策重点方向

在深入推进社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基础上,突出不同类型社区特征,采取针对性措施,实化治理成效。

(一)商品住宅型社区

以“和美宜居”为治理目标,坚持以优化物业管理服务为主线,拓宽居民参与治理途径,逐步破除邻里关系陌生化现象。

1.理顺治理主体关系。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厘清社区各类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定期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2.加强小区支部建设。大力推进商(居)住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选优配强小区党组织书记,突出发挥小区党组织在治理中的政治功能。茬次推进小区党务、业委会事务、物业服务人服务“三公开”。

3.优化物业服务管理。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通过发展党员、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招聘党员员工、选派D建指导员等方式,把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成推进小区治理的“红色堡垒”。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积极探索智慧物业管理模式。开展物业管理规范行动,重点整治未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不规范等群众意见大的问题,提升居民满意度。

4.有效连接社区居民。引导居民运用网络新媒体密切人际交往、参与社区事务、开展互助服务。用好用活社区党群服务阵地,依托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各类服务,带动居民参与治理,拓宽邻里互动渠道,着力构建“熟人社会”。

(二)商圈楼宇型社区

以“多元协同”为治理目标,坚持以党组织引领各类自治组织参与治理为主线,形成共建共享的良性治理格局。

1.扩大组织覆盖。依托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骨干企业等建立楼宇党组织,由楼宇党组织推动入驻单位建立党组织;依托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协会商会或产权单位建立商圈市场党组织,逐步向商圈市场内商家、店铺延伸。依托楼宇、商圈市场党组织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凝聚各类组织,带动培育新经济新业态,助力以楼聚产、以产兴城。

2.规范经营管理。在街道社区党组织指导下,探索商圈市场、楼宇企业、商户等成立自治小组、建立管理公约,破解商住突出矛盾。规范商圈市场、楼宇企业、商户经营,清除违章搭建,合理管理车位。加强对噪音、油烟治理力度,提升社区宜居水平。

3.加强治安管控。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和治安巡逻小组,加大对辖区环境综合治理和治安巡逻力度,提升居民安全感。推动社区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等技防设备安装和社区消防、物业服务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社区治安防控水平。

4.搭建互动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促进楼宇企业、商户、流动人口深度融入社区治理,努力形成“社区+楼宇企业+商户+居民”的生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

(三)老旧院落型社区

以“改造提质”为治理目标,坚持以“改善基础设施、改优居住环境”为主线,让居民群众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

1.推进社区有机更新。推进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示范项目所在社区率先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有序推进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和维护,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加强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配置停车充电和体育健身等设施,推动拆墙并院、拆围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建设“小游园”“微绿地”。

2.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实施违规占道、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建设等综合整治,着力解决“脏、乱、差、破、暗”等问题。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加大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3.大力推行小区自治管理。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进程,条件成熟的小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妥善化解物业管理服务等历史遗留问题。无物业管理的院落、无责任单位的小区普遍实行院落、楼门栋“微自治”,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服务方式。鼓励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创办领办物业服务机构,为小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国有企业改制型社区

以“文化聚力”为治理目标,坚持以优化社区治理架构为主线,激发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积极性。

1.突出明晰责任。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关系。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取在资金、资源等方面支持社区治理。

2.突出就业帮扶。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对下岗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注重“零就业”家庭帮扶。

3.突出“能人”引领。挖掘在企业、驻区单位职工中有威望、有号召力的居民,依法进入社区自治组织担任负责人,或担任“小巷管家”“小巷总理”,发挥在社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4.突出文化凝聚。大力弘扬优秀企业文化、行业文化、历史文化,以文化凝聚人心,让居民感受更多人文关怀和文化熏陶。做好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传承保护利用。

(五)单位集中型社区

以“共驻共建”为治理目标,坚持以整合辖区治理资源为主线,引导党员主动在社区治理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加强资源统筹整合。推进驻区单位与街道社区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支持街道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签订共建协议,积极引导驻社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逐步向社区居民开放。建立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双向需求征集、双向提供服务、双向沟通反馈、双向考核评价“四个双向”机制,实现互联互动。

2.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协调研究社区治理需驻区单位支持事项,健全共建项目认领、评价等办法。

3.发挥党员率带作用。持续推动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采取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做法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群众。赋予社区党组织对报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推荐使用征求意见权。

(六)城乡融合型社区

以“睦邻融合”为治理目标,坚持以提高群众文明素养、化解突出矛盾为主线,让治理的薄弱区变成城市发展的潜力区。

1.实施新市民培育行动。加强村民城市化后的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就业培训。培养群众市民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人进城、心也进城”。建立“红黑榜”张贴宣传好人好事,通报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2.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力度,落实常住人口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开展流动人口精细化管理服务,落实“以房管人”制度,根据流动人口来源、从业等情况,依托“楼栋长+房东”分类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台账,做好日常动态管理服务。

3.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以楼栋(院落)为单位分类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强化社区“三资”管理,聚焦项目建设、土地征收、集体资源等重点领域,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地区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渠道,夯实城乡结合部振兴发展基础。

5.鼓励发展社区经济。树立经营社区理念,加大社区资源整合力度,支持社区以特别法人形式注册社会企业或以集体经济形式注册社会企业。探索社区资产股份制改革,健全经营性收益分配机制,鼓励聘请职业经理人参与经营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强社区治理内生动力。

各地在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社区重点靶向施策基础上,应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支持社区治理,大力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智慧小区、智慧网格。

四、务实推进举措

(一)深化“三分类三升级”活动。2021年3月底,以区(市、县)、园区为单位,完成辖区内城市社区分类。从2021年4月底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采取群众代表会、党员大会评议—社区自评—街道初评—县级复评—市级评定的方式,对每类城市社区“排排队”,依次评定为“先进”“一般”“后进”三个等次。对评定为“后进”等次的社区,通过领导联系包点、机关单位结对、先进社区帮带、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实现晋位升级。

(二)实施“补短板强弱项”工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治理办)、市民政局牵头,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每年确定3至7项社区分类治理中群众最关心的薄弱工作事项,进行集中攻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重点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社区资源配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等问题,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区(市、县)、园区根据实际,在做好市上明确的薄弱事项集中攻坚基础上,可增加自选集中攻坚薄弱事项。力争经过3至5年努力,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培塑先进典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城市社区治理路径,培育选树不同类型城市社区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各具特色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形成整体效应。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将适时组织评选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创新案例,表扬一批先进典型。

(四)落实工作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财力,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各区(市、县)、园区设立城乡社区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社区治理试点、购买社区治理服务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城乡规划编制中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关于“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在规划中落实社区服务设施。落实新建小区公建配套社区服务设施移交制度。开展新建楼盘无偿提供社区用房专项清理,加快修订政策文件,支持货币方式移交。

(五)强化协同联动。各区(市、县)、园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切实履行职责,研究梳理对城市社区分类治理的支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市委将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区(市、县)、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城乡基层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城市社区分类治理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委基层治理办)、市民政局等成员单位负责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开展、研究解决问题。各区(市、县)、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的具体方案。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基层治理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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