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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1 13:55:08 浏览量: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更健康。

二、目标任务

(一)种植和畜禽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

本地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工作任务:

1、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开展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试点工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化肥和农药使用零增长减量化等专项行动;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和统防统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2、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培训和推广,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4个;
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8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把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关;
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对主要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信息化监管;
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等专项整治;
“检打联动”,强化大案要案督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快检蔬菜、水果、食用菌、禽肉、禽蛋等样品6000个,生猪瘦肉精检测1200个,推进区域、产业、生产基地和屠宰场全覆盖。完成省级监督抽查样品30批次,市级监督抽查样品60批次,县本级开展监督抽查查样品200批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水产养殖环节

治理指标:

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

工作任务:

1、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协助、配合省上做好相关渔业标准制定,推进无公害水产品认证,提高相关产品认知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以鳗鲡、罗非鱼、草鱼、鳊鱼等养殖品种为重点,推广水产养殖规范、精准、减量用药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强化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水产品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违法行为,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完成水产品快速检测45批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饮用水环节

治理指标:

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在5%以下。

工作任务: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整治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加强市政供水安全管理。全年市政供水管网新建改造3.5公里以上;
开展城市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规范生产管理;
开展公共供水企业水厂水质抽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监测。(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开展瓶(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四)食品生产环节

治理指标:

全县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
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3%以下;
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

工作任务:

1、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优化流程,健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体系;
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持续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地完善小作坊监管台账,鼓励各地实施小作坊集中化、规范化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食盐监管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增强信用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加强特殊食品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继续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督促粮食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食品流通环节

治理指标:

通过规范市场流通行为和专项治理,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工作任务:

1、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健全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体系,加大对新业态许可经营的探索和研究;
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力度;
继续开展食品销售经营单位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重点对象和问题的检查力度;
开展肉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完善全省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法定义务;
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积极配合、对接福建省食品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系统建设,鼓励支持我县区域性、特色化第三方平台的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改造冷库设施、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

(六)餐饮服务环节

治理指标:

通过强化监管、示范创建、专项治理等多种手段,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工作任务:

1、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持续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量化分级、信用等级管理和提档升级行动,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率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均达95%以上;
督促落实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力争“明厨亮灶”单位占比提高10%以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完成1家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强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对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等实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公立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推动相关单位“明厨亮灶”建设;
对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共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工作

工作目标:

将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配合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平台建设。

工作任务:

1、完善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在全县行政区域开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
开展风险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将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积极配合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推动营养计划落实。贯彻落实《福建省居民营养计划》,提高营养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推进企标备案工作。贯彻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标准制定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八)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工作目标:

鼓励和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统筹全县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资源,强化政府监管、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行业管理和指导力度。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卫健、教育、住建、文体旅、林业、水利、民宗、民政、交通等部门分别强化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建筑工地、文化场所(剧场)和星级旅游酒店、影院、风景名胜区(含国家公园)、水利风景区、宗教场所(含教堂、寺庙、道观等)、养老机构(含福利机构)、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督促业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政府办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教育局、住建局、文体旅局、林业局、水利局、民宗局、民政局、交运局,省高速南平管理分公司政和管理中心,县政府办)

3、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实现行政部门移送案件数量同比上升、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加强与行政部门协作,集中破获一批要案,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推进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强化农村“小餐饮”监管,推进农村“流动厨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登记和分级指导等制度,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鼓励各地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建设。(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师生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集体用餐陪餐制等制度。每学年食品安全相关教育不少于4课时;
组织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加“全国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线食品安全教育;
举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九)相关工作

1、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工作。围绕食品用塑料包装、食品用纸包装、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等五类食品相关产品,完善监管机制,抓好企业现场检查、质量抽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做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宣传工作。根据省、市级食品安全处置预案修订进度,及时跟进修订县本级预案和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在省、市市场监管局“舆情监测”管理部门指导下,及时、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舆情。(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记录档案;
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将食品安全严重失信企业及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范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从严从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健全监管责任制,推进网格化监管;
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要对标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工作机制;
要保障必要工作经费,配齐配足工作力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作用,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要支持开展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释疑解惑,防止虚假信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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