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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13篇

时间:2022-11-15 11:25:05 浏览量:

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13篇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严格落实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13篇,供大家参考。

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13篇

篇一: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严格落实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与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与兼职资源教师建立与职资源教师县域内统筹调配机制

  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

  为全面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用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省中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送教上门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经费和人员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并规范残疾学生学籍管理。到2022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二)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根据残疾幼儿身心发展情况、家庭意愿和当地特殊教育资源状况,通过普通幼儿园就学、特殊教育幼儿园(含学前部)就学、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接纳等方式,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到2022年,地区持证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大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三)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各地市要统筹高中阶段残疾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继续办好现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地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应举办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四)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资源的布局,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

  (五)大力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和扫盲工作。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实施《“十四五”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二、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六)继续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应建有相当规模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县(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区应建有1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下的区要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福利机构和有条件且残

  疾儿童人数较多的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依托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其他县(市、区)级儿童福利机构依托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教班。已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地区要对照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对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建、扩建。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配备标准要求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仪器设备等。

  (七)加快残疾人中、高等院校建设。支持地市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残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教班建设,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加快推进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异地重建;支持高等学校设置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院或者相关专业。招收残疾学生的院校应实施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适当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场所。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共建共享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

  (八)加快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条件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九)继续推动实施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在全省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十)落实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学前残疾儿童生均拨款补助标准,落实高中阶段

  残疾学生免学杂费、课本费补助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公用经费拨付标准。

  (十一)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继续实施扶残助学工程。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十二)继续将特殊教育纳入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残疾人项目使用范围,对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或培训给予适当补贴。

  (十三)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十四)建立特殊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会同编办、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健康、残联等单位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制订相关政策,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建立健全相应协调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特殊教育发展。(十五)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可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十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管理。随班就读是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是推进融合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加强随班就读的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和科学的支持保障体系,完善考核制度,适当扩大随班就读的规模,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的全面发展。

  (十七)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依托省教育研究院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省级特殊教育资源开发和支持服务;推动各地依托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结合实际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区域内特殊教育资源开发和支持服务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以下同)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称“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十八)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省、地级以上市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县级教研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用,鼓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其发展规律,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鼓励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

  五、建设专业化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十九)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系。科学规划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布局和培养规模,支持有关高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扩大特殊教育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培养规模。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加强学前、高中及职业教育的特教师资培养。普通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普遍开设特教课程。在教师资格考试中要含有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相关内容。将特殊教育专业列入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为地区培养一批特殊教育教师。

  (二十)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开设培训课程。对所有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及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随班就读班主任、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健全分级负责的教师专业发展体系,省、市级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市、县级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到2022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还应经过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十一)落实教职员编制标准。严格落实我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配齐配足教职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建立专职资源教师县域内统筹调配机制。

  (二十二)完善教师激励机制。继续将到我省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上岗退费”政策范围。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市、县(市、区)制定。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

  (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当地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评定规划,拓宽晋升渠道。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表彰奖励教师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二十三)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认真实施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新课标新教材的有关培训。加强针对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教育理论和康复技术的学习和研究。学前教育机构要实施丰富的生活化、活动化课程,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鼓励研发特殊教育校本课程,探索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相融合的学校课程体系。(二十四)推进教育教学与评价改革。根据学生残疾状况、潜能开发和补偿程度,制订符合残疾儿童身心特征和需求的个别化教育方案,实施个别化教学。探索信息化背景下特殊教育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建构新型的教育教学模式。研究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在课程中的开发与应用,提高使用率和有效率。加强医教结合,积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

  

篇二: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6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的要求。“十二五”以来,本市通过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特殊教育服务,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实现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特殊教育16年免费教育,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全面完成,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数量大幅增加,学前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积极推进医教结合,构建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多层次培训,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同时,也要看到,本市特殊教育与《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提出的各项要求,与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学前特殊教育、特殊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有待进一步拓展;普通学校的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升本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精神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教结合,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以“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关注残疾学生身心发展需求,优化配置特殊教育资源,推进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健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强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二)任务

  1.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优化义务教育办学结构,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

  续教育发展。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0%,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园率持续增长,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

  2.提升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水平。加强特殊教育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指导服务能力,完善残疾儿童专业服务制度,实现发现、鉴定、评估、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转衔的一体化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参加入学评估覆盖率达100%。

  3.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促进各类残疾儿童身心充分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4.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研究制定并有效落实各项政策,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接纳残疾学生。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有机结合。

  5.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各区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全部按照市颁编制标准配备到位。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专用教室、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全部按照市教委颁布的建设指南配备到位,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配置资源教室。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

  1.继续开展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根据地域特点、区域残疾儿童分布和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在每个街镇选取一所普通幼儿园设置一个特殊教育点,举办特殊教育班或开展定点定时服务。同时,在普通幼儿园积极开展随班就读,为各类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

  2.合理设置义务教育办学点。在办好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儿童入学实际需求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分布情况,采取在普通中小学举办特殊教育班或增设特殊教育学校等形式,合理设置特殊教育办学点,为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便利。调整全市聋校布局,提高规模效应。

  3.完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办好已有视力、听力残疾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拓宽其他各类残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渠道,采取在普通中职校举办特殊教育班、举办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等方式,在每个区设置一个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点,以普通高中与普通中职校随班就读、普通中职校特殊教育班、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等多种

  安置方式,为各种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学生提供合适的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入学率。

  4.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需求,支持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专业优势,进一步扩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推动普通高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5.优化残疾人终身教育环境。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远程教育满足各类残疾人的学习需求,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健全管理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管理水平

  1.构建学前特殊教育管理网络。各区要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班和定点定时服务等特殊教育点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半径,规范管理,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学前特殊教育点的辐射、指导作用,形成以普通幼儿园融合教育为主体,以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班为骨干,面向所有残疾幼儿的学前特殊教育新格局。

  2.规范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研究制定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招生考试制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等相关制度,实施规范管理,促进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各区要加强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管理制度,促进普通中等职业教育与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机衔接,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引导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残疾学生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积极创建相互融合、支持的校园环境,促进特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3.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管理。各高校要将残疾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学校残疾人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监督考核,不断提高特殊高等教育管理水平。

  (三)深入推进医教结合,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能力

  1.进一步完善医教结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同管理。促进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根据医教结合工作的实际需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管理、评估、教育与康复保健、培训指导等方面工作的有效对接。加强指导医生队伍建设,运用教师、医生的专业特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专业服务效能。

  2.建立残疾儿童评估机制。加强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发挥其在对本市残疾学生开展教育评估、实施残疾学生教育评估工作指导与服务、开展教育评估工作研究等方面的作用。试行并优化残疾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大

  领域评估工具,推动评估工具的有效运用,对残疾学生开展个性化评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过程评估,组织研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残疾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全程记录每个学生的成长过程。研究制定残疾学生评估制度,对残疾学生入学、随班就读认定、参加各类招生考试、转衔服务等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加强对各项评估工作的管理。

  3.强化保健工作的管理。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健工作制度,整合学校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工作,明确职责要求,根据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特点和个体需求,开展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合理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领域的研究,落实有效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四)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推进盲、聋、辅读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要领会国家盲、聋、培智学校课程标准与要求,根据上海市特殊学校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指导纲要及课程实施指南等,从本校残疾学生的实际出发,制定并落实课程计划,提高课程领导力。

  2.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的针对性。编制并实施《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学前特殊教育机构要根据课程实施指南的要求,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研究,从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儿童的需要出发,尊重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残疾儿童的一日活动时间,选择适合的教育、康复内容与方法,积极开展融合教育,注重家园合作,努力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质量。

  3.开展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及实施研究。编制并实施《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明确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实施基本要求。特殊职业学校(班)要根据课程实施指导意见,针对本校残疾学生的实际,注重其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丰富的课程、实训设施设备、师资、学生等资源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探索融合环境下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提高随班就读教学的有效性。编制并实施《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对随班就读课程教学的管理与指导。招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积极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需求,明确个体发展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注重整合普通学校、特殊学校课程,适度开发校本自编课程,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空间,充分运用教师团队、资源教室、教育基地等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建立良好的师生、生生关系,形成友善、和谐、支持的学校氛围,使随班就读学生融入学校生活,得到全面发展。

  5.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管理。各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对每个学生进行医学和教育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送教上门方案,参照特殊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以及学校自编课程,合理安排相关教育与康复

  课程,充分利用教学具、康复辅助器具等教学与康复资源,开展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6.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各招收残疾学生的高校要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适度调整课程,并采用适合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与评价方法,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辅助器具与学习资源,积极营造融合环境,提高残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适应性,为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7.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各级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要强化校本研究,聚焦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发展需求和学习特点,关注个体差异,开展个别化教育。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的针对性课堂教学,注重依据不同类别残疾学生获取信息的特点安排教学内容,提供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助教等支持,提高课堂教学成效,综合利用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等各种资源,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课程实施的研究和指导,在注重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研员教育研究能力的同时,统筹协调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各学科教研员力量,强化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各学科教研组在教学改革中的研究引领作用,聚焦课堂教学研究,并针对当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8.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整合教研、科研、教育技术装备、信息技术以及基层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样化的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使用交流机制,促进课程资源成果的分享,提高课程资源的使用率和使用效益。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力度

  1.有效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继续加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各区要将特殊学前教育、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纳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工作范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其开展医教结合、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专业指导与服务能力。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通过开展专题研究、决策咨询、专业指导服务等多种方式,为上海特殊教育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2.充分发挥专家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依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等平台,发挥特殊教育、医学、康复、心理等专家在区域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咨询与指导、残疾儿童鉴定与评估等工作中的作用。

  3.拓展残疾学生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在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开发残疾儿童、学生评估功能,丰富电子化个人档案内容,支持学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各区要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尤其是要重视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班教师、随班就读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和区巡回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管理。各区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人员要求、工作任务、录用流程、享受待遇、师资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上述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统一管理,享有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2.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并在绩效工资中予以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在同等条件下,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纳入评聘体系。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教师的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拓展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养渠道,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增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师范类专业组织学生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实践,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生特殊教育的专业能力。开展多层次职后培训,根据本市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对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普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初和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计入学分,同时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校长岗位培训课程,开展特殊教育全员培训。根据特殊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建立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通过特殊教育名师基地建设等举措开展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

  (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1.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足额拨付,安排特殊教育经费支持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医教结合等工作;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为送教上门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提供交通便利。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规定,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康复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2.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达标建设。各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制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建设指南,结合本校培养目标和课程实施要求,开展图书馆建设,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图书、多媒体设施等资源,创设多样化的阅读环境,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拓宽学生的学习视野。

  3.加快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建设。举办特殊教育班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要重视资源教室配置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委颁布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学前特殊教育班(园)装备配备指南,参照聋校辅读学校设施设备装备标准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装备标准,科学配备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提供丰富的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和职业技能实训设施设备,还要根据无障碍建设要求和不同

  残疾类别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坡道、厕所、扶手、电梯等建设,以及特殊课桌椅、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影视资料、学习用具、学习资源等配置,支持残疾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4.营造良好的残疾人高等教育环境。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高校要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配备必要的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加强校园无障碍建设,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各区政府要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根据区域内残疾学生的发展和教育需求状况,以及当地特殊教育发展情况,整体谋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当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关注残疾学生和家庭、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获得感。

  2.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编办、残联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相应政策,切实解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尤其是实施本行动计划中的各种困难与问题,充分利用市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实现残疾儿童信息共享,形成各有关部门、单位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合力。

  3.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综合督政范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4.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媒体要大力宣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成绩,宣传和弘扬特殊教育教师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宣传残疾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篇三: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教发〔X〕8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落实政府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2.坚持普特融合原则。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3.坚持多元发展原则。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第一期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到X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工作任务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县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乡镇为单位,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健全送教上门制度,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等方式,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教育服务。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2.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把学前阶段特殊教育

  发展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计划,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对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进行奖补,统筹教育、卫生、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把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中考提供合理便利。支持高级职业中学与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办学,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校企合作范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开办面向残疾人的职业培训班,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县残联要把残疾学生就业工作纳入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X”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大力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3.增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能力。县残联牵头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制度、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制度和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为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和康复训练提供专业支持。县科教体局要加强县城关第五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残疾学生在5人以上的资源教室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康复设施设备配置,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其指导、研究、培训、服务等作用。到X年底,建立随

  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配齐专兼职管理干部,县教研室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做好教研和指导工作。

  4.加强特殊教师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力度,X年秋季学期起,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所有专兼职特殊教育教师应取得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在任职后5年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工作,保证专兼职特殊教育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对于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校长、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5.开展特殊教育课程教学研究。认真落实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X年版),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建立特殊教育信息资源,以“X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增加课程资源,深化融合应用。鼓励学校、教师开发实用有效的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自制教具学具、康复辅助器具和课堂教学技能大赛、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6.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在安

  排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时,优先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康复教育设备,保障运行经费。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县财政每年要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10%用于特殊教育保障经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并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将三类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免学费(保教费)教育,每年一次性给残疾学生补助200元交通费,对于家庭地处偏僻、路途较远的残疾学生,适当增加交通费补助。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康复、教育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县科教体局要牵头制订特殊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育质量。县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资金投入政策。县人社局要落实学校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工资待遇、特教津贴等方

  面的政策。县卫计局要支持做好学校“医教结合”、医疗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县残联要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登记、评估工作,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就业指导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大力宣传特殊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特殊教育发展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考核。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把特殊教育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教育强县、双高双普县评估验收和巩固提高的重要指标,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列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履行特殊教育职责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篇四: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工作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县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以上,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阶段的机会明显增加。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适合自己的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二)重点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根据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到2016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

  提高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一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发展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到2016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选择韩店镇、明集镇两处中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保教试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初步具备就学能力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三)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鉴定与指导。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聘请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建议,实施“一人一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

  积极开展“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县教育局要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到2015年,依托现有资源,力争县特教学校创建成省级“康教结合”实验学校(全省30处)。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设。支持县内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县民政局要与教育、残联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儿童的福利指导,向残疾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服务,提高康教服务的覆盖率。

  (四)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提高到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每年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由中央、省、市返还我县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五)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改善县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充实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设备,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2016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积极探索教育和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按特教学校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及时补充专任教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良性发展。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专职教师的特教岗位津贴,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并在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加强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特殊

  教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到2016年底,全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都接受至少一次国家(或省、市)级培训。

  (七)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教材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用好新编和改编的盲、聋、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指导特教学校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学生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每生每月至少参加半天普通学校的活动,促进融合教育。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发展特殊教育关系到每个学生的成长,关系到每个残疾学生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各部门、各镇街要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明确各自责任,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

  (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计划实施。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县教育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县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县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县民政局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县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县卫生局、计生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县残联要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评估,确保完成计划。从2015年起,省市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镇街、学校要对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指标的落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篇五: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建议市里成立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关工委教育民政残联妇联人社编制土地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特殊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

  特殊教育学校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特殊教育学校的相关调研报告吧。范文一: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切

  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最近分别到泗水、曲阜、邹城、嘉祥、金乡等,就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有关县市区的情况介绍,召开了由市教育局,市中区、高新区、北湖新区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开展分析讨论,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发展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特殊教育,是指以盲童、聋童、智障儿童、超常儿童、语障儿童、多重残疾儿童等为主要对象,开展的经过特别设计的教学活动。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其中,盲聋综合特校1所(市特校),聋校5所(任城、泗水、嘉祥、汶上、梁山特校)、弱智学校1所(中区特校)、聋弱综合学校6所(兖州、曲阜、邹城、微山、金乡、鱼台特校)。共计109个教学班,在编教职工425人,其中具有教师资格的老师304人。全市616岁残疾儿童总数为3793人(实际办证人数),

  在校接受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2475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为%。部分学生在外省市高中阶段特教学校和本市普通高中随班就读。全市随班就读学生1258人,占残疾学生总数%;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217人,占残疾学生数的%,其中视力残疾136人,占总数的%;听力语言残疾394人,占总数的%;智力残疾(含脑瘫)655人,占总数的%;自闭症32人,占总数的%。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认真努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XX年市政府决定迁建济宁市盲校,新校建设规模36个教学班,承担全市视障教育、听障高中阶段教育和城区听障义务教育,填补了我市听障高中阶段教育的空白;市特校、曲阜、邹城、金乡、梁山等学校被评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嘉祥县特校新校区已开始建设,金乡、汶上县特校已完成选址和规划。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自20xx年秋季起,市委、市政府按照每生每年20XX元的标准,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段在校生实施营养餐工程;自20XX年起,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均按省定标准4200元拨付。师资水平不断提高。从20XX年起,市教育局把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纳入全市教师培训计划。共举办3次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1次随班就读专题培训。各县市区特殊教

  育学校重视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实施“师表”、“名师”等工程,提高了教师思想和业务素质。二、主要问题一是办学经费不足。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和维护费用昂贵。目前,我市特教学校除公用经费外,还没有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资金,难以形成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致使特教学校面临职能转型和康教结合、教育信息化的开展,不能及时更新配置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已经创建成的部分省、市级规范化学校,专用教育教学设施和功能室配备也已严重落后,亟待更新配置。目前正在规划建设的嘉祥县特校、汶上县特校、泗水县特校,尽管起点较高,规划建设符合标准,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制约的难题。二是基础设施薄弱。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与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相差较大。按照《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918个班规模的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应为141.9㎡和59.3㎡,而目前我市12所县级特校平均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为㎡和㎡。以中区、鱼台和微山为例,中区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鱼台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微山特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分别为㎡和㎡。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都与省规定标准都有一定差距,同时,专用教学康复设施设备等都不达标。三是入学率偏低。目前,据市残联统计,全市办理残疾人证13万人,616岁残疾儿童少年3793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2475人,入学率为%,远低于正常儿童少年的99%入学率。如果按照全国残疾人平均占人口%,而残疾儿童又占其中17%的比例计算,我市的残疾儿童则大大超过目前的统计数。由于残疾儿童信息数据库系统尚未建立或共享,很多家长又不愿意给自己本来智障的孩子贴上“残疾标签”,造成实际入学率远远小于应当入学率的状况。四是职能不够完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中,智力残疾比例最高(约占72%),其次是听力残疾(约占22%)和视力残疾(约占6%)。由于条件限制,目前,除曲阜、兖州、微山、邹城、鱼台等特校招收本地少数智力残疾儿童外,其余各校仅招收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不能入学。而目前独立招收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儿童的只有市中区特校,但学校规模小、师资及校舍紧缺,加上不能住校,难以满足入学需求。三、几点建议(一)加强宣传,树立关爱支持特殊教育新风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作为建立科学发展、构建和

  谐社会、实现“梦”的民生工程摆上议事日程,切实从战略的高度研究制定解决制约特殊教育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市级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特殊教育,让全社会了解特殊教育事业、了解残障人的生活,使全社会形成关爱残障人、关心特殊教育事业的良好社会风气。动员全市党团组织、群众团体和社会养老机构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平台,让全社会集聚人力和物力来帮助残障人这样的特殊群体。大力开展群众性宣传,让那些有智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家庭,主动申报,积极送孩子入学。特殊教育机构要主动宣传、善于宣传,把那些智障残疾学生的感人事迹和优秀作品成果向社会汇报和展示,主动让社会各阶层来认识了解关心特殊教育事业。(二)建章立制,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一是建立领导督导评估机制。建议市里成立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关工委、教育、民政、残联、妇联、人社、编制、土地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特殊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二是制订实施《济宁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科学调研,周密计划,分步实施,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三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数据库。各县(市)区尽快成立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018岁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和

  随班就读学生的测查鉴定工作,准确掌握我市残疾儿童少年的人数、类别、残疾程度、经济状况等基本数据,为制订《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系统。由市残联牵头,市卫生局、市教育局配合,建立全市018岁残疾青少年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残疾儿童接受各种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为随访、康复、教育等提供跟踪服务和决策参考。(三)特教特办,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推进特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努力增加政府财政投入。按照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参照其他地市做法,力争明年将我市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7200元(济南、青岛、临沂均为9000元)。二是设立特教专项补助资金。县、市(区)财政每年设立特教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市级不低于50万元,县级不低于30万元,用于康复器材配备及维护、教育咨询、专业训练等常规工作。三是大力引进社会资助、民间捐赠。如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基金适当安排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有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四是建立特殊教育基金。采取冠名制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建立特殊教育基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配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

  关的捐赠,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四)统筹整合,加快推进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做法,制订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三年推进计划,分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通用教育教学设施及专用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严格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和及义务教育法,坚持科学规划、优势互补、共享、合理布局的原则,实施主城区特殊教育统筹整合。在主城区规划建设2所市级特殊教育学校;现有市特殊教育学校尽快完成二期建设任务,承担全市盲教育、主城区聋义务教育、全市聋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第二特殊教育学校以中区特殊教育学校为基础,与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实现共享、优势互补、教育与康复并重、教育与就业结合,承担主城区智力障碍、孤独症、多重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五)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岗位编制到位。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要根据特校实际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段班师比1:、高中教育段班师比为1:的标准,定岗定编,优先安排,确保师资队伍有序进出流转。二是招考计划到位。根据教育康复职能转型需求,制订特教学校艺术、体育、心理、医学等专业教师配备方案,在教师招考中实行计划单列进行。三是待遇标准到位。

  参照周边省、市的特教津贴标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建议将我市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之和)的30%;为鼓励优秀教师到特教岗位工作,借鉴外地做法,建议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累计满20年、连续工作满15年,并取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离、退休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离、退休费计算基数;在教师职务评聘和评优树先等活动中适当增加特教教师比例;加强师资培训,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整体素质。(六)齐抓共管,形成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要树立教育效益最大化的理念,做到既能面向全市特殊人群,又能提供普通人群正确认识并接纳特殊教育对象就业。积极探索,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市教育局与市残联、团市委齐抓共管工作,充分利用“济宁市特奥训练基地”、“济宁市学前儿童能力发展中心”、“济宁市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济宁市残疾人艺术人才培训中心”和“济宁市志愿者服务基地”、“济宁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济宁市特殊教育体验中心”等平台载体的特教,逐步形成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新格局。范文二:近期,市关工委家教团、市教育局关工委、

  雨城区关工委联合对我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马作祥也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主要通过到校走访、座谈交流、发放教师问卷、个别交谈、分

  析讨论等形式进行,最终形成以下报告。一、调研基本情况1.学校基本情况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20xx年,位于雨城区南郊乡,距主城区约3公里,主要接收智力、听力语言障碍残疾儿童入学,面向全市招生。学校配置有康复室、微机室、情景教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多感观教室、美术室、律动室、蒙氏教室、心理室等设备设施。学校设备设施已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学习的需要。当前办学规模为8个教学班,学生120人(含1名27岁随班跟读未注册的智障人员)。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6名,其中,有编制的专业教师16名,代课教师6名,生活老师2名,工勤人员2名。2.建立经费多元投入机制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专题研究并制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运行经费保障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xx〕383号)文件下发,建立了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投入的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人员工资、维修等正常运行。市政府于20xx年落实了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拨付5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设备购置和教师培训;市政府还从20xx年起从每年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不低于10%的经费,以及安排福利

  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10%中的30%用于市特教学校的发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残联、民政等相关单位加大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的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也采取捐赠等方式积极参与项目资金的投入,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格局。3.健全的管理机制学校坚持一切为了残疾孩子的办学宗旨,秉承“让每个学生得到发展,让每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办学理念,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培养目标,学生以严谨、乐学、善思、有恒的学风,老师以敬业、恒爱、博学、善教的优良教风,遵循特教规律,开展素质教育,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学近五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xx市雨城区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雨城区六好基层关工委,xx市第29、30届科技创新大赛先进集体,四川省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并在省级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14篇。二、我市特殊教育存在和面临的问题1.残疾儿童登记率偏低。据市残联和教育局统计,全市已办残疾证的适龄(6~16岁)儿童886人,入学率在90%的以上。但我市实际上残疾儿童大大超过现已办证的886人,特别是智力障碍的儿童认定和登记率偏低。

  2.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不到位。整个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没有提高到国家发展、民族振兴高度来对待,许多人认为这仅是一家一户的事。有些已入学残疾儿童的家长把孩子的教育问题都推给学校,不利于特殊儿童的成长。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学校与家长的沟通缺乏有效性。3.全市仅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在每一个人口超过30万的县都设立特殊教育学校,让残疾儿童也能够像健全儿童一样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显然滞后。4.师资力量缺乏。按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1:的规定,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员工仅16人,另聘请了6名代课教师,师生比未达标。三、对我市特殊教育的建议1.在办好xx市第一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至少再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把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纳入我市普通教育同步发展的规划。2.认真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努力提高农村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同时,建立随班就读中心,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监控,提高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3.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首先,应尽快建立市县(区)两级0~16岁残疾儿童检测鉴定数据库,开展好鉴定工作,准确掌握我市残疾儿童的人数、类别、残疾程度,为制定计划

  提供科学依据。其次,创造条件建立市县(区)两级残疾儿童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残疾儿童医教结合服务的过程,为随访、康复、教育等提供跟踪服务和决策参考。4.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支持力度。政府财政要保障残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适度提高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残疾学生补助应不断提高,将其纳入各级救助范围,民政、关工委、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应重点关注,形成合力。5.关心特教教师。学校,特别是职能部门要关心特教教师的工作、生活,要进一步想办法适当、适度地提高他们的待遇,包括评优、晋职学习提高等方面应有特殊政策。6.加强宣传,使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

  

篇六: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特殊教育提升方案实施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效劳保障机制,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xx年,全县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到达95%以上,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承受康复教育训练率到达90%以上,残疾学生承受高中教育阶段的时机明显增加。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为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承受适合自己的教育创造条件和时机,积极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效劳。(二)重点任务全面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健全适龄残疾儿童的统计工作制度。依托现有特教学校继续加强资源中心建立。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标准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全纳教育的宣传和教育。xx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至每生6000元。在有条件的随班就读学校设立特殊教室。进一步推进县特教学校试点开展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全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到达95%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一)提高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根据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到xx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加强特殊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

  立,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

  提高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建立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一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效劳,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积极开展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开展规划,列入学前教育重大工程。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到xx年,在县特教学校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接收残疾儿童。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选择韩店镇、明集镇两处中心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保教试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初步具备就学能力的残疾少年承受高中阶段教育。

  (三)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效劳体系。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县教育局、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分别建立完善残疾学生学籍信息、残疾儿童筛查鉴定信息、残疾孤儿信息和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

  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鉴定与指导。县教育局组织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聘请医学、康复、心理、特殊教育等领域专家及家长代表,根据卫生、计生部门的检测结果,提出适

  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建议,实施“一人一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参谋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效劳。

  积极开展“康教结合”实验工作。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县教育局要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承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效劳。到xx年,依托现有资源,力争县特教学校创立成省级“康教结合”实验学校(全省30处)。

  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立。支持县内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探索资源共享“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县民政局要与教育、残联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儿童的福利指导,向残疾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效劳,提高康教效劳的覆盖率。

  (四)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xx年提高到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根底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教育。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工程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每年安排8%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由中央、省、市返还我县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开展,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五)加强特殊教育根底能力建立。积极改善县特教学校的办学条件,继续充实县特殊中心的设备,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xx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设立特殊教室,配备根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积极探索教育和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六)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按特教学校编制标准核定编制,及时补充专任教师,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良性开展。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专职教师的特教岗位津贴,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教工作满10年并在特教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加强教师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到xx年底,全县所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教师都承受至少一次国家(或省、市)级培训。

  

篇七: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特殊教育是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启动实施“普特”工程,于2007年通过了省普及特殊教育达标验收,实现了普及特殊教育的历史性任务。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所(其中,智障学校3所、综合特殊教育学校17所),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266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91人,随班就读学生953人;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3%;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366人,基本建立起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以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框架。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残疾儿童入学率还不高,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率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较差,用于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还不能够满足特殊教育所需;师资队伍编制及数量缺乏、专业水平不高,专业康复教师短缺;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偏低,部分待遇得不到落实;区域特殊教育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特殊教

  育健康快速发展。因此,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迫在眉睫。二、主要目标(一)发展思路。我市特殊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特殊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坚持普及与提高并举,改革与发展并重,致力于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公平教育,使广大残疾人实现幸福人生,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二)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面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数量和质量以及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建立起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两翼、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特殊教育普及率全面提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每年提升5%以上,2016年达到95%,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健全特殊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6000元。(三)年度目标。——2018年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000元;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市特殊教育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高标准配备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2019年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特殊教育师资队伍,高质量满足特殊教育所需。三、工作举措(一)全面构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1.继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水平和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履行各级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建立保障机制和体系,把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作为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特殊教育学校要继续扩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模,扩展招生类别,增加招生

  数量,扩大服务范围。在巩固“国家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由县(市、区)统筹规划,在残疾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设立特教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以县(市、区)为单位,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要制定具体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教育安置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为其提供合适的教育。创造条件,通过远程教育、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残疾儿童入班(园)率要在2016年达到80%以上,实现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可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增设附属幼儿园、单独设置特殊教育幼儿园等方式,开展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要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积极开展学前儿童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办融合性幼儿园,探索特殊需要儿童和正常儿童共同接受学前教育与学前康复的教育模式。市县两级教育、民政、卫生部门要和残联相互协作,积极举办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对于社会力量举办各种民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的,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并由政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快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努力实现在全省创一流、在国内争先进、与国际相接轨,力争2015年投入使用。市特殊教育中心要成为承担市主城区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全市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龙头学校,并增设孤独症专业教育部。各县(市、区)要借势借力,进一步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办好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开好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鼓励和扶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对残疾学生实行定向培养、订单教育,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就业培训基地。普通高中学校要保障符合录取条件的、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少年接受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开设符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适合需要的职业课程。市和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建立从低到高相互衔接的职教体系,促进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适应职业。积极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强残疾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建共享。4.重视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通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

  

篇八: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XX县关于解决残疾儿童少年享受特殊教育问题的实施方案:

  XX县关于解决残疾儿童少年享受特殊教育问题的实施方案目前我县共有残疾学生333人,其中随班就读的有277人,需送教上户的56人。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特殊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和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贯彻特殊教育民生保障县建设为目标,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初步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1.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准确掌握残疾儿童少年底数、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

  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支持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前教育机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就读。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比例。

  2.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能力。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承担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步伐,确保在2022年秋季交付使用。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特殊教育事业专项投入,拓宽特殊教育经费来渠道,鼓励捐资助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水平。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省定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配齐专业教师,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5.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聋哑和培智教育课程标准,规范课程开设,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较大发展。

  三、主要措施(一)努力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1.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实施适合学生需要的个性化教育方案,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教室、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我县特教学校建设步伐,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2.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将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为其量身定制教育和康复方案,提供每周1—2次每学年不少于100学时的送教上门服务。3.加强随班就读教学指导工作。建立健全机构,以县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建议,实施“一人一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康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4.加强“康教结合”实验工作。与县卫生部门、残联联合定期派医务人员和专业康复人员到学校指导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特教师资为在校外接受康复医疗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教育服务。到2022年,依托现有资,建设1个“康教结合”实验学校。

  5.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设。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县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与特殊教育学校资共享,积极探索“康教一体”的教育模式。县民政局要与教育部门、残联密切合作,加强儿童福利指导工作,向残疾儿童提供康复、特教服务,提高康教服务的覆盖率。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县财政要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兴建和随班就读学校特殊教育资教室建设。县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每年安排8%—1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具体比例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资助学。

  2.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按照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对残疾学生提供特殊关爱。

  3.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并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县政府在评估认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办教育机构和康复机构的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在结对帮扶、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三)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1.结合我县2022年特教学校兴建,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本着适当超前的原则,整合特教资,使校舍、场地面积和功能满足残疾学生生活、学习和康复需要。

  2.实施特殊教育教学康复仪器配备工程。按照省定标准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康教结合”实验,提高设施设备使用率。在特殊教育班设置资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康复和鉴定设备,充分发挥资中心的管理、指导、研究、培训、服务功能,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康复教育服务。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

  3.实施特殊教育资教室建设工程。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8人(含)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要设置资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XX一中、XX二中、XX四中、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学校和XX县实验小学、XX县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在20XX年底前完成资教室建设。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把特教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分层次分类型轮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2.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对从事特殊教育满20年或连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其特殊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对实施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给予适当倾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康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康复专业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教师职务(职称)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和职数高于普通中小学设置。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在各类评先树优活动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比例要明显高于普通中小学教师。

  (五)深化教学改革1.推进教学改革。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教学改革,鼓励特殊教育学校编写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丰富特殊教育课程资,做好成果积累工作。落实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常规,加强对教学的规范化管理。加大信息技术和课程整合力度,推进信息化在教学中的应用。

  2.促进融合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特教特办,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研究制

  定符合本地特点的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并将其作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予以保障。

  (六)建立工作机制建立XX县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育、发改、残联、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编办、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有关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合作,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特殊教育工作机制。教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特殊教育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机构职责和教职工编制。发改部门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完善政策,加大对特殊教育投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加大对学生的资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建立残疾孤儿信息管理平台。人社部门要完善和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对特殊教育教师的支持政策。卫健部门要做好优生优育、残疾儿童少年早期筛查、医学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建立全县残疾儿童医疗与康复档案等工作。残联要继续做

  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等工作。

  (七)加强督导评估要将特殊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和各有关学校的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对加快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更好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篇九: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x全会“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x规划》、《残疾人教育条例》、《x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x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这几年来,我市特殊教育迅速发展,被教育厅遴选确定为“省级特殊教育改革试验区”。全面实现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6000元,市财政每年通过专项(特困学生生活补助等)资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每年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实际需求引进若干专业教师,特教津贴按省级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截至x年秋季,全市共有残疾学生615名,其中特教学校157名(含送教上门学生22名),入学率为94.18%。全市已基本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但从总体来看,我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相对正常儿童少年来说仍然较低,学前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特教教师队伍数量仍有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工作原则1.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高残疾学生的生活技能与社会技能,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幸福生活奠定基础。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并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到x年,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完善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合、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好市“特

  殊教育资源中心”,全面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残疾学生普遍获得适宜的教育,全面完成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任务。

  (二)重点任务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通过送教上门等形式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好学前教育部,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办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2.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完善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财政拨款机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依托市特教学校建立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全市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工作提供支持。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初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教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

  平。增强特殊教育科研能力,加强特教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组织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和送教上门工作教师开展新课标新教材全员培训工作和教学研讨活动。

  (三)年度目标实现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彻底的全面摸底筛查。对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做出规划,对本年度可安排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作出安置意见。建设x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x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x市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不能入校学习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召开全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承担送教上门工作的教师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年末对全市送教上门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安置作出初步规划(学前、高中、青壮年扫盲)。配备一名专职(兼职)特教教研员。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依托市特教资源中心,对全市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在人数超过10个残疾学生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探索融合教育模式。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教育。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完善特殊教育监测制度,对全市各乡镇(街道)随班就读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最终实现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5%以上,实现国家、省市全部目标。四、主要措施(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周提供1次以上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每学年不少于40课时,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教学校学前教育部扩大接收残疾儿童数量;鼓励各类康复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

  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扩大规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实施《“x”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年度预算;学前阶段、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继续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特困学生进行生活伙食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就读高中提供扶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拨付5%残保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附加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款并逐步提高,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市教育局会同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支持特教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全市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在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统筹开展全市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作用。(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严格执行国培、省培计划中的特教教师培养政策。特教学校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工作,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聋教育1:3.5、培智教育1:2、随班就读1:5的师生比逐步配足配齐教师,按在校学生数对教师编制进行动态管理;适当增加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训练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切实提

  高我市特教教师待遇,将特教津贴标准提高至工资总量的30%,根据特殊教育工作的必要性,依法发放值班值守补助;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误餐补助、工作补助。关心特教教师的身心健康,改善特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评先评优指标分配及职称评聘中,给予适当倾斜。

  (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x年),组织新课标新教材全员培训。围绕新教材的广泛使用,加强校本教研。推进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辅具的开发和应用。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整体提升随班就读的质量。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建立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用多元的视角评价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保证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独立性。五、组织实施(一)加强思想认识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年),是巩固一期成果、满足残疾人群体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充

  分认识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按照“履职尽责、特教特办”的要求,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的管理机制,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市教育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加强对承担特殊教育工作学校的指导,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牵头组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为全市残疾儿童的教育评估及适当安置提供服务。市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条件保障和配套支持,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市财政局要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保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投入和公用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编制,落实特教教师工资待遇、特教津贴、职称评定等政策,对残疾青年的就业安置提供支持。市民政局拨付10%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要做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育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要配合教育、残联开展特殊儿童基数调查、筛查、医疗、康复工作。

  市残联要把特殊教育纳入残疾人事业整体规划,切实做好残疾学生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等方面工作。要拨付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残疾学生职业技术培训和贫困学生助学。市残联牵头对全市适龄残疾儿童进行全面的筛查摸底,牵头完成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管理。

  教育、财政、发改、人社、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三)统筹科学规划各乡(镇)、街道政府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x市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x-x年)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整合项目、资金、人力,优化资源配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推动实施好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四)营造发展氛围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特殊教育的惠民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要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要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五)加强教育督导

  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学校要对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篇十: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布帘有质检证线材含音响线缆vga线缆视频线缆网络线缆电源线缆控制线缆特殊教育学校个训室设备配置方案二编号产品产品规格单位数量自闭与多动障碍干预仪用于自闭与多动障碍广泛性发展障碍的治疗

  特殊教育学校个训室设备配置方案(一)

  一、主要用途:用于认知障碍的评估、康复训练及指导。通过对语言认知信号进行实时检测、处理,

  为认知障碍的评估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康复训练,以及康复过程的动态评估与监控。

  二、主要功能:

  1、认知能力评估康复和综合康复支持

  (1)动态评估训练:体现认知能力评估标准,提供康复过程的动态评估和疗效监控,综合康复支持;

  (2)在线康复指导(或在线诊断评估),远程康复:用户可以上传认知检测数据和素材,通过康复云平台

  的认知康复专家决策系统获得专业化的认知康复评估结果及其相应的个别化认知康复训练方案;选择★在

  认线康复指导(或在线诊断评估),定制和推送阶段康复方案、周康复方案及日康复方案,包含:认知训练

  知及其相应的言语矫治、语言康复、听觉干预、情绪行为训练,包含言语、听觉康复方案制定;

  能(3)在线康复培训,远程教育:用户可绑定康复云账号来获得、康复师在线培训和学习,包括与仪器设

  力备相关的培训、小型讲座培训、精品课程培训、康复职业培训、定制培训。

  测试

  2、认知能力测试与评估

  套

  1

  与

  可开展感知觉能力、注意能力、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推理能力)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训五项认知能力测验(具有常模):空间次序、动作序列、目标辨认、图形推理、逻辑类比。

  练3、认知能力训练

  仪

  可开展★感知觉、注意、观察、记忆、思维(推理)等能力训练,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

  记忆力、数字认知、图形认知、序列认知、异类鉴别、同类匹配八个项目。

  4、电声门图测量、显示及其发声训练

  根据接触率、接触率微扰等参数测量及其常模进行★声带振动规律、声门闭合程度的客观评估及其发

  声矫治,提供电声门图仪样机,。

  5、康复效果全程监控:采用单一被试技术对康复效果进行全程监控。

  6、认知智慧康复

  (1)康复档案信息管理:提供信息化管理,康复师可以添加、删除、编辑、查询患者信息,编辑个人信

  息、业务范围以及注册和绑定康复云平台实现理论学习和康复培训,编辑、打印、管理康复师个人的康复训练方案库;(2)康复云平台支持:用户可绑定康复云账号来获得康复云的认知康复资源推送,包括软件在线升级、用户信息以及在线下载认知康复的处方表;(3)生态教学和康复支持:医用软件★综合康复支持提供认知康复评估和康复资源库支持,为集体教学和个别化康复方案的制定提供资源,并利用大数据题库进行强化训练。包括17个认知康复课程:认识三角形、认识圆形、按物点数123、特征观察法、情绪记忆、认识白天/黑夜、认知大小、认识空间-上下1、认识红色、认识黄色、认识蓝色、认识黑色、认识白色、认识紫色、认识棕色、认识橙色、认识绿色。

  三、主要组成:配有台车、专用主机、单向型专业话筒、有源音箱、彩色液晶宽屏显示器、彩色喷墨打印机、认知功能评估与训练用具,★言语电声门图采集设备、电声门图电极、认知能力测试与训练仪专用软件包。配件组成:上网点卡。

  四、主要技术指标:1、认知能力测试与训练仪用于初级、中级认知能力测试、分析与康复训练,其主要技术指标:★信号频率误差:≤±4%

  2、电声门图用于对言语信号的实时采样,可与软件配套进行相应测试,其主要技术指标:(1)电声门图:

  1)增益:共三档:-6dB,0dB,6dB,误差±1.0dB;2)频响:在70Hz~500Hz频率范围内0dB~-3dB;3)★静止噪声≤5mV;(2)口鼻混合式单通道低通滤波:1)增益:共四档:25dB,30dB,35dB,40dB,每档误差±1.0dB2)频响:在100Hz~700Hz频率范围内为-1.0dB~+1.0dB3)静止噪声≤2mV4)★低通滤波:共三档:5kHz,10kHz,20kHz,截止频率处衰减≥50dB

  环境建设

  五、配件要求:

  上网点卡:提供康复云服务,在线服务时间不低于200小时。地面橘黄色地胶满铺,墙壁装饰处理专业窗帘(材质:布帘,有质检证)线材(含音响线缆、VGA线缆、视频线缆、网络线缆、电源线缆、控制线缆)

  特殊教育学校个训室设备配置方案(二)

  编号

  产品

  产品规格

  单位数量

  用于自闭与多动障碍、广泛性发展障碍的治疗。通过对音乐、图像、视频信号进行频率检测、处理,

  为自闭与多动障碍的康复训练提供相关信息。

  二、主要功能:

  1、情绪心理评估和综合康复支持

  (1)动态评估训练:体现心理、情绪与行为功能评估标准,提供康复过程的动态评估和疗效监控,

  综合康复支持;

  1自闭与多动障碍干预仪

  套

  1

  (2)在线康复指导,远程康复:用户可以上传心理量表、电生理检测数据和素材,通过康复云平台

  的心理情绪康复专家决策系统获得专业化的康复评估结果及其相应的个别化康复训练方案;提供★在

  线康复指导(或在线诊断评估),定制和推送阶段、周、日的认知康复方案;

  (3)在线康复培训,远程教育:用户可绑定康复云账号来获得、康复师在线培训和学习,包括与仪

  器设备相关的培训、小型讲座培训、精品课程培训、康复职业培训、定制培训。

  2、自闭与多动障碍干预

  具有视听唤醒、情绪调节、行为干预、早期语言沟通功能,可开展注意能力和感觉信息统合能力训练,可进行行为干预和沟通交往能力的训练。其中,(1)视觉唤醒:主要通过视觉追踪技术来实现;(2)情绪调节:由情绪诱导和情绪认知所组成,而情绪认知包括表情认知和情绪体验二个部分。★情绪诱导主要通过视交叉条件下的具有现实和幻觉双重画面的动漫音乐刺激来实现;(3)行为干预:由生活自理、行为矫正、交往技能所组成,而交往技能包括早期交往技巧、生活情境交往和综合交往能力三个部分。生活自理包括基本问题的回答能力、是否判断、同类匹配、概念、归类、对比、比较等七方面内容。行为矫正和交往技能有★12个主题训练,包括助人、分享、交朋友、合作、讲礼貌、不断尝试、认识声音、倾听习惯、自信、情绪理解、人际交流和礼貌用语。从心理、发音、情绪与行为、反应能力方面进行训练;(4)早期语言沟通:由非语言沟通和语言沟通所组成。非语言沟通主要根据“语言沟通标准图库384”,采用沟通辅具中的图形替代方式完成沟通。语言沟通根据125个核心名词、50个核心动词,采用认识篇、探索篇、沟通篇、认知篇四个阶梯加深对核心的理解,形成日常生活的简单语言沟通能力;(5)认知支持:可进行注意力训练、记忆力训练、观察力训练和综合训练;(6)量表评估:包括自闭症量表评估和多动症量表评估;从心理、发音、情绪与行为、反应能力方面进行评估,采用语音识别和实时反馈技术定位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3、康复效果监控采用★单一被试技术对康复效果进行全程监控,统计康复训练进度,康复训练前后对照,并根据动态监控节点进行评估和康复调控。4、心理情绪智慧康复(1)康复档案信息管理:提供信息化管理,康复师可以添加、删除、编辑、查询患者信息,编辑个人信息、业务范围以及注册和绑定康复云平台实现理论学习和康复培训,编辑、打印、管理康复师个人的康复训练方案库;(2)康复云平台支持:用户可绑定康复云账号来获得康复云的康复资源推送,包括软件在线升级、用户信息以及在线下载心理情绪康复的处方表;

  (3)生态教学和康复支持:医用软件★综合康复支持提供心理评估和康复资源库支持,为集体教学

  和个别化康复方案的制定提供资源,并利用大数据题库进行强化训练。包括12个情绪行为课程,分

  别是:你会使用礼貌用语吗?你会正确地使用声音吗?你会和朋友交谈吗?你能勇敢应对吗?你可以

  用眼睛倾听吗?你知道别人的感受吗?你会不断去尝试吗?你讲礼貌吗?你会轮流玩吗?你能成为

  别人的好朋友吗?你会和别人一起分享吗?你能做个好帮手吗?

  三、主要组成:

  配有台车、专用主机、单向型专业话筒、★单通道低通滤波器、专用有源音箱、彩色液晶宽屏显示器、

  彩色喷墨打印机、音乐功能评估与训练用具,自闭与多动障碍干预仪专用软件包。配件组成:上网点

  卡。

  四、主要技术指标:

  1、自闭与多动障碍干预仪★用于自闭与多动障碍的评估与康复训练,其主要技术指标:★音乐信号

  频率误差:≤±4%

  2、电声门图用于对情绪行为信号的实时采样,可与软件配套进行相应测试,其主要技术指标:1)电

  声门图信号性能:静止噪声≤5mV;2)电声门图电极性能:★电极信号输出频率2.5MHz。

  五、配件要求:上网点卡:提供康复云服务,在线康复服务不低于1000云币。

  地面橘黄色地胶满铺,墙壁装饰处理

  2

  环境建设

  专业窗帘(材质:布帘,有质检证)

  线材(含音响线缆、VGA线缆、视频线缆、网络线缆、电源线缆、控制线缆)

  

篇十一: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

  一是明确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特殊儿童接受三年学前教育的比例在年达到65%,年达到80%;继续接受高中教育或接受1-3年劳动预备培训的特殊儿童比例2000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残疾青年接受各种形式高等教育的比例在年达到8%,在年达到15%。到年,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与普通儿童和青少年同等水平。(2)加快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和国际化融合步伐,鼓励学校创建特色,重视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教育手段,提高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的教学质量。市特殊教育学校于年创建xx特殊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争当国内知名特殊教育学校,并把学校建设成为特殊教育实践实验基地、资源xx、培训xx和教学研究xx。二是完善特殊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履行xx职责。(3)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根据xx市特殊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xx负责制定本市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以教育部门为主,规划、民政、人事、xx、劳动、卫生、计生委、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参与的特殊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研究解决全市特殊教育重大问题。(4)教育部门是特殊教育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特殊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含学前聋儿语言训练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Xx部门负责特殊教育学校专项拨款,特殊教育费用纳入当地xx预算。确保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员工全额拨付特殊教育津贴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教育经费,并设立特殊教育补贴和省级特殊教育补贴进行配套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按照“两个增长”的原则,提高学生助学金标准,逐年增加。编制部门会同教育、xx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编制标准要求,负责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劳动预备制度的培训指导工

  1

  作;也要配合残联按照市xx号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精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Xx、各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要严格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工作的权利,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

  卫生部门将会同xx建立0-6岁特殊婴幼儿、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低下等儿童的完整筛查网络体系。每年向市残联提供一次全市特殊儿童的准确数据和联系方式,为开展特殊婴幼儿早期教育提供可靠的依据和信息

  残联负责每年收集汇总0-6岁特殊儿童的数据,配合教育部门指导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包括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特殊儿童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形式的指导。加强残疾人对口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群体职业技能。CDPF应配合教育、民政、劳动等部门,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帮助解决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三是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5)建立早期诊断和早期教育机制。成立早发现早干预协调小组,为0-6岁特殊婴幼儿提供并建立完整的网络筛查体系,建立相应的教育咨询、指导等援助机构。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市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班,确保残疾儿童顺利完成高质量的九年义务教育。(六)构建良好的社会教育支持体系。将我市建成无障碍城市,为盲聋哑人营造无障碍人文环境,为他们接受社会教育打开绿色信息通道,逐步实现公共设施中宣传媒体的音位化,打造影视节目、通讯系统、公共场所、手语服务四大无障碍环境。发展社区康复教育机构,为特殊儿童家长提供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七)营造一体化教育环境。特殊教育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自主招生。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必须依法招收达到二级以上康复标准的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和聋哑儿童,并给予特殊照顾,确保我市普通学校或普通班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科目表的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将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评价规定,为我市随班就读学生搭建“绿色通道”。(八)促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班和普通班学生素质均衡发展。加强特殊儿童个性化教育,定期评估教师特殊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情况。对于不能上学、不能自理的残疾学生,建议送他们回家,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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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育科研。坚持以教育科研为导向,引导教师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加强随班就读,逐步建立我市特殊教育研究会xx。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素质。(十)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特殊教育内容应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鼓励在职教师学习特殊教育。确保绝大多数教师能够接受各类正规特殊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特殊教育教学方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基本技能培训。尝试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双证(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培训证)制度,倡导部分教师拥有“三证”(双证和专业技能等级证),建立手语等级标准及其它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等级标准。积极加快我市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进特殊教育“名师工程”。(十一)要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待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残疾儿童康复xx、儿童福利机构教职工的特教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教职工,退休时特教津贴计入退休费基数。教育部门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教师在评优、评先等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依法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五、切实加强xx,为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十二)各级xx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xx,把特殊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制定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xx、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服务机构,逐步形成管理网络。(十三)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特殊教育经费。坚持特教特办,坚持以xx投入为主,多元筹资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确保特教专项经费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每年每生的公用经费不低于2000元,并随教育经费增长逐年递增,确保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岗位奖。残联要继续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50%用于障碍者职业培训,要酌情给予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及在校学生特殊教育补助。xx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资助特殊儿童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

  

篇十二: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年)》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提升计划。

  一、发展现状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几年来,特殊教育迅速发展,在稳步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儿童康复教育,被省残联认定为听力语言、人工耳蜗、智力障碍定点康复机构。全面实现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6000元,市财政每年通过专项(生活老师工资补助、特困学生生活补助、职业技术培训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健康正常运转。每年为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2-3名,特教津贴按要求发放。截至2021年秋季,共有残疾学生365名,其中特教学校112名(含康复学生19名)。已基本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但从总体来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相对正常儿童少年来说仍然较低,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教师队伍数量仍有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由大学学生公寓改建而成,尚不够标准且存有不安全因素。二、工作原则

  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和扬长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升残疾学生的学习成就感,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在市药都小学附近预留的初中园区内划出20亩土地,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完善从学前到高中整体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建设形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重点资源教室+普通资源教室”的三级资源体系,全面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到2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残疾学生普遍获得适宜的教育。(二)年度目标

  2021年(政策规划出台年)筹建标准化的特教校园,建设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残疾人教育安置办法》、《促进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工作意见》、《送教上门工作办法》。实现教育、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彻底的全面摸底筛查。对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做出规划,对本年度可安排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作出安置意见。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安置作出初步规划(学前、高中、青壮年扫盲)。组织特殊教育教师进行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和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将特殊教育学校纳入评估范围。2021年依托特教资源中心,对普通学校随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在人数超过10个残疾学生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建设重点资源教室1个,在人数超过5个残疾学生的学校建立普通资源教室1个,建设资源教室的学校配备资源教师。探索融合教育模式。推动送教上门全覆盖。对多重残疾或重度残疾青少年采取形式多样的送教上门服务,如送教上门、送教进机构福利院、家长定期将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等等。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2021年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力量建设残障儿童幼儿园。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2年完善特殊教育监测制度,对各乡镇(街道)随班就读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最终实现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5%以上,实现国家、省里全部目标。四、主要措施(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在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月提供不少于两次的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在特教学校普遍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各类康复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大力推进残障学生在各类安置点接受免费康复教育训练。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扩大规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础上,到2年增加至8000元,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年度预算;学前阶段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4000元/年执行,以后逐年增加至8000元/年。乡镇学校随班就读、民办特教康复机构以及送教上门的残障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继续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继续对特困学生进行生活费兜底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继续执行拨付5%残保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附加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款并逐步提高,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四)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市教育局会同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建立卫生、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建设三级资源支持体系。支持特教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供特殊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建设重点资源教室和普通资源教室,服务残疾学生。配备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统筹开展特殊教育教研活动。建立健全志愿者扶残助学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篇十三:实施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动态周转使用机制

 县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范文

  某某县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实施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计划,将特殊教育运转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是贯彻落实现阶段扶贫战略的重大决策,是解决特殊教育发展困难,消除特殊教育发展不足,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正常运转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健康成长,筑牢教育发展根基有着重要意义。

  二、实施补助范围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

  三、实施补助标准按每年6000元的标准落实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

  四、经费用途(一)学校或班级特殊教育工作正常的费用开支。

  (三)特殊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教材、辅助用具和维修保养等改善办学条件经费。

  (四)随班就读个别辅导的教师补助经费。随班就读个别辅导的教师经费是指承担随班就读的教师,每天对随班就读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个别辅导不得少于1课时(45分钟),辅导补助费由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30元/人·天开支。

  (五)特殊教育送教教师补助经费。对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送教人员的劳务补助费由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开支,每生每次送教教师补助经费合计不得超过100元。送教上门人员的交通费、生活费由原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五、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六、保障措施及经费管理(一)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补助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每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统筹。

  (二)经费管理1.每年度由县教育科技局对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进行实名统计,编制初步经费预算报县财政局审核、修订。

  2.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科技局上报的初步预算进行审核、修订后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行文下发经费拨付计划。

  3.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实行月报制度,每月底上报一次动态数据信息。

  4.学校要全面了解本片区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送教。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要针对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针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路途较远每月2次,较近的每周1次,每次2课时,对于丧失学习能力的儿童,采取送关爱的方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由县教科局教育股对家长意见、学校记录、学生的档案、学生成长指导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查,按规定发放工作经费。如因残疾儿童随父母外出务工无法上门送教的,先建立档案,待学生返家后及时送教,确保送教上门全覆盖,不落一人。

  5.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管理,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指导相关学校做好经费的使用。

  6.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经费管理使用台账,认真做好收支月报,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建立规范的经费管理程序,严格按照要求管理使用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

  7.各校要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使用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证特殊教育日常教学活动所需支出。

  8.县监察、教科、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切实发挥作用,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9.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审计局每学年要配合开展一次经费检查审计,做好经费使用管理和使用效益,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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